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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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

2、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根据不同疾病 糖皮质激素的特点,品种 选择,给药 剂量,疗程,给药 途径,给药剂量,(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 (2)小剂量:0.5mgkg-1d-1; (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 (4)大剂量:大于1.0 m

3、gkg-1d-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疗程,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如爆发性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 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 疗程小于1个月,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 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 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疗程大于3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

4、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 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冲击治疗,短程治疗,长程治疗,替代治疗,中程治疗,给药途径,口服 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 静脉滴注,吸入 局部注射 点滴 涂抹,全身用药,局部用药,(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

5、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1.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2.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

6、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 应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 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 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

7、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 但若哺乳期妇女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哺乳,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糖皮质激素属于类固醇激素(甾体激素),生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在体内作用广泛,不仅为糖、蛋白质、脂肪代谢的调控所必需,且具有调节钾、钠和水代谢的作用,对维持机体内外环境平衡起重要作用。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主要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

8、和抗休克等作用。,一、适用范围, 1.内分泌系统疾病: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替代治疗;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等紧急情况的抢救;重症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眼病、激素类生物制品【如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等】药物过敏的治疗等。大、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判断肾上腺皮质分泌状况,诊断和病因鉴别诊断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 2.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此类疾病种类繁多,达200余种,多与自身免疫有关,尤其是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皆有自身免疫参与,常见的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多发性肌病/皮肌炎、系统性硬

9、化症和系统性血管炎等。糖皮质激素是最基本的治疗药物之一。 3.呼吸系统疾病: 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放射性肺炎、结节病、特发性间质性肺炎、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等。, 4.血液系统疾病: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常需糖皮质激素治疗,主要为两种情况:一是治疗自身免疫病,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二是利用糖皮质激素溶解淋巴细胞的作用,将其作为联合化疗方案的组分之一,用于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等的治疗。 5.肾脏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原发性肾病综合征、多种肾小球肾炎和部分间质性肾炎等。 6.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严重细菌性疾病如中毒型细菌性

10、痢疾、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重症肺炎,若伴有休克、脑病或其他与感染有关的器质性损伤等,在有效抗感染的同时,可加用糖皮质激素以缓解中毒症状和器质性损伤;严重病毒性疾病如急性重型肝炎等,也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 7.重症患者(休克):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但须结合病因治疗和抗休克治疗;急性肺损伤,急性脑水肿等。 8.异体器官移植:用于异体组织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的预防及治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预防及治疗。 9.过敏性疾病:过敏性疾病种类众多,涉及多个专科,许多疾病如严重的荨麻疹等,需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 10.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如急性视神经病变(视神经炎、缺血

11、性视神经病变)、急性脊髓损伤,急性脑损伤等。 11.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12.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二、不良反应,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 长期应用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成正比,主要有: 1.医源性库欣综合征,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淤斑、类固醇性糖尿病(或已有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甚或骨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女性多毛月经紊乱或闭经不孕、男性阳萎、出血倾向

12、等。 2.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3.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 4.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 5.高脂血症,尤其是高甘油三酯血症。,三、糖皮质激素使用注意事项,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 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骨折; 7.创伤修复期; 8.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 9.严重高血压; 10.严重糖尿病;,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11.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 12.活动性肺结核; 13.较严重的骨质疏松; 14.妊娠初期及

13、产褥期; 15.寻常型银屑病。 但是,若有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糖皮质激素使用注意事项,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的患者慎用。 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感染性疾患必须与有效的抗生素合用,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儿童也应慎用。,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糖皮质激素使用注意事项,防止交叉过敏,对某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

14、糖皮质激素过敏。,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如有感染应同时应用抗生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根据不同糖皮质激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疾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糖皮质激素的品种和剂型。 。,药物 选择,过敏,预防 ADR,与某些药物合用,改变血液浓度(卡马西平,口服避孕药);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以造成过度失钾;与非甾体消炎药物合用时,消化道出血和溃疡的发生率高,相互 作用,其它注意事项,溶媒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含乙醇50%,使用前必须充分稀释,加25倍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0ml稀释。只能静脉滴注。 附加剂 局部止痛剂:苯甲醇,甲泼尼龙说明书:本

15、品使用苯甲醇作 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曲安奈德说明书:本品含苯甲醇, 儿童禁用,四、分类及常用糖皮质激素,注:表中水盐代谢、糖代谢、抗炎作用的比值均以氢化可的松为1计;等效剂量以氢化可的松为标准计,短效糖皮质激素,均是内源性糖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具有生理活性,可的松没有生理活性,是氢化可的松无活性的代谢产物 氢化可的松与可的松在肝脏代谢中互相转换,肝功能障碍时,可的松不能代谢成为有效的活性产物氢化可的松 短效糖皮质激素的优点:是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轴)的抑制作用较弱,与内源性糖皮质激素具有等效的糖盐代谢作用,临床上常用作短期的生理性替代治疗。 缺点:是抗炎作用较弱,水钠潴留的

16、副作用较明显。 注意:氢化可的松为脂溶性,溶于50乙醇中,静脉滴注时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稀释。肝病时不宜选用氢化可的松注射液。宜选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注射液。,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中效糖皮质激素,泼尼松龙具有生理活性,而泼尼松没有生理活性,它是强的松龙无活性代谢产物,强的松龙与强的松也是在肝脏代谢中相互转换,肝功能障碍患者应直接使用强的松龙。 甲泼尼龙是唯一可用于冲击治疗的激素类药物,主要是因为其激素受体结合速率明显高于其它激素,约是其他激素的510倍;起效时间明显快于其他激素类药物;对HPA轴的抑制作用弱;水溶性强,能达到血浆高浓度,以快速控制症状;生物半衰期短,无药物蓄积。 中效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对糖代谢以及水盐代谢的影响界于短效和长效糖皮质激素之间,对HPA轴的抑制作用较弱,适合长期服用。,泼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龙,长效糖皮质激素,长效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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