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复印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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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商务复印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ZYHZFCG-2017-467 )采购人: 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2017年12月目 录供应商注意事项- 2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9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2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7 -供应商注意事项一、本采购文件为2017年11月新制版本,请各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二、如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供

2、应商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并请供应商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传真或书面反馈的视为默认。三、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以“北京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办确临【2017】293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商务复印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商务复印机采购项目(HZ

3、YHZFCG-2017-467)。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商务复印机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六、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 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

4、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规定,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7、 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可以登陆https:/ 89273001。4、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供应商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以前至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保证金递交函。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017年12月15日 13:30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1号开标室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

5、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2017年12月15日 13:30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1号开标室十二、质疑和投诉:1、质疑事项:(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6、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L5窗口。3、投诉事项: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十三、联系方式:窗体顶端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行政

7、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俞丽霞,电话:0571-89161027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吴雅琼,电话:0571- 86164927,传真:0571-86164008报名、供应商注册、成交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咨询电话:0571-862019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

8、8918011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目内 容1项目名称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商务复印机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HZYHZFCG-2017-4673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5评审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6支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

9、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10、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7企业信用融资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20151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42.5 万元。本项目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报价预算价),视为无效。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之通用条款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

11、采购单位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2.2、“采购人”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委托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2.2、“谈判响应方” 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谈判响应方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谈判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如有不符授权无效,可能会导致无效。5、响应采购费用:谈判响应方需自行承担涉及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费用。6、特别说明: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

12、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3、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6.4、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6.5、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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