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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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及市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推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政府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关于印发2010年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调整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目标,提出工作要求2010年初,我委召开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我委人事变动情

2、况调整充实了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了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2010年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目录确定的各项任务进行的责任分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再次学习了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通过了市人口计生委2010年机关干部法制学习安排及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培训计划;通报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方案。委主要领导强调指出,今后要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阳光计生”,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信访工作等方面入手,努力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本次会议的召开,为

3、全面落实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二)开办系列讲座,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2010年我委利用每周五学习日开办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系列讲座,由委领导和各处处长主讲。党组书记、主任张丽娟率先做了学习宣传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报告,各处处长相继做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等专题讲座。讲座的开办,进一步提高了全委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建立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2010年市人口计生委制定印发了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津人口计生委办201033号)。该制度规定,市人口计生委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拟任职的处级领导干部,在公示阶段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任职依据之一。考试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央和市委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国家和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等。2010年,我委任命了一名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进行并通过了法律知识考试。(四)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按照市法制办的统一安排,2010年我委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了天津市城市管

5、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讲座,学习了法律知识,开拓了视野。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全委系统有4名局级领导干部、26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全部取得良好成绩。(五)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为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天津市2010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及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口计生委从6月底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先后举办了6期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干部336人。培训班组织有序,纪律良好,参训人员学习热情高,学

6、习态度端正,取得了较好成绩。目前,除滨海新区和塘、汉、大三个管委会人员按要求暂缓办证外,全部办理了执法证,实现持证上岗。(六)认真做好法制信息和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我委高度重视并明确专人负责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每月至少上报两条信息,及时反映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的动态情况。年内总结上报了加强法制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和加强人口计生利导机制建设两个经验材料,其中利导经验已被汇编成册。在经费保障方面,能够做到依法行政经费足额到位,保障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改革(一)落实部门职责,创造良好人口环境2010年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市

7、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重大举措,落实部门职责,努力做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一是低生育水平连年保持稳定。据初步预计,2010年末,我市总人口控制在1300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左右,政策生育率在98%以上,圆满完成人口发展规划指标。二是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编制我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三是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和资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学生等惠民项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已成为改善民计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

8、头得到有效遏制。五是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有效减少了缺陷儿的出生。六是家庭健康惠民行动“三促进工程”全面启动,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七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深化,有序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八是全力推动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本实现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2010年3月,经国家人口计生委考核评估小组评定,我市获得“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建设一等奖”。(二)落实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提高服务质量2010年我委贯彻全市行政审批再提速会议精神,对我委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在2009年行政审批大提速的基础上,再次减少了审批要件,简化了审批程序,印制并在市行政

9、许可审批服务中心公开了人口计生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使审批服务更加规范、透明和便民。按照市政府审批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监察局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区县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和会议要求,指导区县开展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三)收费有依据,无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现象加强对我委所属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目前,我委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服务性收费为计划生育研究所的计划生育服务费,收费依据为津价医药2005398号文件。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人口情报中心、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计划生育研究所的出租出赁租费、资料费、培训费、复印费等,收费依据为财规200047号文件。没有利用行政权力设置前置条件、强制服务、强制收

10、费的现象。(四)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配合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统筹协调机制,对人口计生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通过领导小组联络员例会制度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就建设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出生人口缺陷干预、治理性别比偏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上进行协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进一步形成。为了深入贯彻统计法,提高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 2010年,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和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我委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

11、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主要指标统计数据与日常报表数基本一致,未发现违法违纪情况。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法制宣传,提高了各级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了我市人口计生系统的统计工作水平。2010年,我委与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市统计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照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允许分期缴纳社会

12、抚养费,配合了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五)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强防范,维护稳定我委2008年即印发了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案件预防和责任追究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对行为,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督促基层认真落实文件规定,2010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津人口计生委办201038号)和关于做好国家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津人口计生委办20108号),要求各区县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2010年全市人

13、口计生系统未发生任何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访案件。(六)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委增加的职责为“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的职责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这些职责已分解落实到了委机关内设机构中,相关的工作已经展开。我委在落实委机关“三定”规定中,坚持按要求科学分解和配置内设机构职责、处级领导职数和编制人数。委机关设8个处室,内设机构的职责与批准的职责一致,将人员编制和处级领导职数全部核定到委机关各处室,详细制定了处室职位说明书,明确了所有岗位的职责任务。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

14、设质量(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2008年我委即制定了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了重大决策的制定程序,规范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点强调了重大决定须经领导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提请审议前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2009年以来,我委在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重大决策中,严格遵守决策制度。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目标,是实现跨部门的综合人口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为我市政府部门提供权威的人口信息服务。在市政府的领导下,2009年11月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杨栋梁任组长、副市长张俊芳任常务副组长,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经信委、财

15、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全面负责我市人口信息资源整合和系统建设工作。2010年,根据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天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精神,我委在委领导办公会、市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多次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天津市人口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征求和吸纳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市领导同志审定,天津市人口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于12月初正式印发给了各有关部门,作为信息共享交换单位的内部制度性文件试行。(二)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10年我委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了清理任务。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5件人口计生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上报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建议继续实施的文件3件,分别是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进一步做好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建议废止的文件1件,即转发市计生委关于在我市农村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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