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同名25816)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4487574 上传时间:2019-10-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同名25816)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同名25816)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同名25816)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同名25816)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同名25816)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同名25816)》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同名25816)(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川财农2012411号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林业局:为加强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附件:四川省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2012年11月16日四川省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做好森林火

2、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参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0号)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重点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等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一)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加强市(州)、县(市、区)、省直属单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的专项补助经费。(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是指安排用于省、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购置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的专项经费。(三)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是指按照财政

3、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0号)规定,由省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的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经费。第三条 省财政厅每年根据全省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和省级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第四条 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防”的方针和属地与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使用:(一)分级负责。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以市(州)、县(市、区)投入为主,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二)突出重点。对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的市(州)、县(市、区)给予重点安排。第二章 资金分配与拨付第五条 省财政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的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规模,按照因素分配、规划 (计划)分配、据实据效

4、分配等绩效分配方式,会同省林业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下达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第六条 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由省林业厅根据各地森林火险等级、森林资源面积,基础设施现状、保障措施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确定补助额度,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按照预算级次下达资金。第七条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由省林业厅根据全省森林防火形势和各级森林防扑火物资储备库存情况,编制年度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分配计划,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按照预算级次下达并拨付资金。第八条 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由省林业厅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财政厅提出下一年度全省航空护林飞机租用计划及飞行费地方配套预算建议数,并与有关单位签订租机协议,确定租

5、用飞机的机型、架数、计划小时、进出场日期和地点等。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结束后,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飞行情况,按照租机协议与各供机单位及时清算飞行经费,提供详细的飞行费结算清单报省林业厅,经省林业厅审核汇总后向省财政厅提出支付飞行配套经费的申请,经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飞行配套经费预算并拨付资金。第九条 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第十条 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林区的了望台哨、森林消防水池、固定宣传碑修建及防火通道、隔离带建设、重点火险市(州)、县(市)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装备,应急处置

6、保障设备装备,重点林区无线电通讯系统、林火远程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新型灭火器材研制和推广以及其他与森林防火相关的支出。第十一条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购置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的相关支出。第十二条 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主要用于支付应由地方按比例承担的租用飞机进行护林防火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第十三条 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福利,不得用于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购置公务用车、修建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楼堂馆所、偿还债务以及与森林防火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各市(州)和省直属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省级财政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7、使用情况总结上报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第十五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的管理,做好入库前验收、入库后维护、出库时调试等工作。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的调拨使用要建立相应的台帐制度,调入、调出要及时核对,按程序办理入出库审批手续,并按年度进行实物盘点,保证森林防火储备物资帐物相符。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滞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项目所在市(州)、县(市、区)下年度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十

8、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负责解释。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印发通过集中整顿,实现软弱涣散支部班子配齐配强、能组织带领党员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断扩大,各项工作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actively carry out the law on civil air defense education, drawn out of the air defense in Pingliang city Building under easy fare, daily special inspection and regulation, overfulfilled the province upper and lower knots of up to 500,000 yuan fee collection tasks. 5, further standardize internal management, improve staff quality. Adhere to the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