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秘书处系统简介、工作职能、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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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秘书处各部门简介 秘书处下设四个部门:档案管理部、纪律监察部、设备管理部,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档案管理部: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起草各项制度,对学生会的项目档案、文件档案、人事档案等进行管理,并承担着学生会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成果、工作总结交至秘书处档案管理部,经统一汇总整理存档或上报。纪律监察部:负责学生会日常纪律的监察工作,及时检查和督促各个部门严格按照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执行工作任务,同时负责对学生会办公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管,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参与各部门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作好各项书面记录及时传达各项指示。设备管理部:主要负责对团委及学生会设备进行租借和监管,为学

2、生会和二级学院举办各项活动提供便利,主要包括对日常设备,如音响、展板、礼仪服装等物品的使用、租借和维护工作。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校学生会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对活动中心各活动厅的的使用、审批、协调管理工作。协助各部门在活动中心举办各类活动、向使用方负责人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明确要求和责任,以及活动中心内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及卫生的管理维护;对活动中心有关的文件和材料进行总结、整理以及归档;负责对日常考核记录和活动中心各项财产进行定期统计工作。校学生会秘书处2012年3月21日秘书处工作职能秘书处是统筹、协调和管理各部门工作的纽带;肩负着与广大同学、与各学院学生分会进行交流。各部门工作性质如下:纪

3、律监察部一、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保证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制定和修改校学生会值班、评优等各项规章制度。三、负责对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工作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反馈。四、在监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并积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五、促进学生会各部门之间团结,提高学生会内部工作效率。档案管理部一、负责每周全体事务委员会、部长例会的组织、记录工作。二、负责根据校园文化节活动承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活动材料存档工作。三、负责收集整理校园文化节活动承办单位活动相关材料,包括各院系及各部门相关的活动档案。四、负责登记各学院或各部门借阅档案的相

4、关情况。五、定期查阅各系统或各部门日常工作开展中的账目收支情况,人员变动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归档。六、负责记录年末学生会大事记。七、促进学生会各部门之间团结,提高学生会内部工作效率。设备管理部一、负责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的日常工作所需设备的协调工作。二、对设备的整理、存放、维护、和学生会的各种设备的登记、管理工作。三、负责学生会办公用品的出借登记、发放工作。四、完成团委以及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一、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二、负责各二级学院及校学生会各部门对活动中心使用的审批工作。三、活动中心各场地使用前,向使用方负责人说明使用注意

5、事项,明确要求和责任。四、负责活动中心场地的协调使用及管理。五、保证活动中心设施的消防安全,维护活动中心的卫生环境。六、对于进入活动中心的人员做好相关等级工作。七、协助校学生会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举办各类活动。 校学生会秘书处2012年3月21日秘书处各部门规章制度秘书处各部门规章制度如下:纪律监察部一、日常考勤制度 各部门值班条例第一条 值班时间从周日19:00到周五18:20视为一周值班时间。 全天共值5个班。第一班:8: 0010: 00 第二班:10: 1012: 00第三班:14: 3016: 20 第四班:16: 3018: 20第五班:19: 3021: 00(秘书处人员每班需提前十

6、分钟到)第二条 值班地点齐志楼105(带班部长及秘书处在123值班) 第三条 正常值班时间,未按时到岗值班者视为迟到,30分钟之内不到者视为缺勤,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第四条 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需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向本部门分管主席请假并将由分管主席签名的假条 交与负责监察的秘书处部门,无假条者视为缺勤,事后一律不补假)。不得擅自脱岗,一经查出,严格按照考核条例处理。第五条 值班人员凡请假需使用学生会统一规范假条,其余格式假条一律无效,视为缺勤处理。第六条 值班人员如因课程临时调整等原因不能按时值班,须及时调整替班人员。第七条 值班人员到值班室时要及时签到,必须签本人的名字

7、,不允许代签 ,下班后要签退,否则按早退处理。值班时不得带非学生会人员进人值班室。第八条 值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喧哗、吵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要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进入办公室,男干部不得带耳钉等一经被查班人员发现按违纪处理。秘书处人员可按其违反程度减去部门相应分数。第九条 值班过程当中,如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须及时向代班部长或团委老师请示。第十条 值班时间,在没有其他当班人员在时,不能随意离开,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第十一条 注意保管好办公室一切物品,不得私自外借、使用。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和老师。第十三条 非秘书处人员不得私自翻阅值

8、班记录本,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须向上级请示并同意后,经过秘书处值班人员方可查阅。第十四条 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按相应次数扣除部门考核分数。第十五条 日常值班考勤评比实行百分制。第十六条 秘书处对各部门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值班人员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5分。人员缺勤每人次扣10分。在值班过程中违反纪律者根据严重程度扣除3到8分。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若有事请假者,因私事请假每人次扣除3分,因公事请假不扣分。第十八条 带班部长一次不值班扣除相应部门15分,累计3次不值免去该部门本周评优资格,并追究其责任。第十九条 秘书处对各部门每周的部长例会出勤情况进行监督。部长级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部长例会,需履行假

9、手续(无假条者视为缺勤,事后一律不补假)。第二十条 部长例会无故缺勤每人次扣10分,因私事儿请假扣5分,因公事请假不扣分。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部长或干事累计4次旷班者,秘书处将建议主席召开主席团例会,讨论对该部长或干事任免问题。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部长累计5次无故旷会者,秘书处将建议主席召开主席团例会,讨论对该部长任免问题。二、卫生检查制度日常卫生条例第二十三条 秘书处制定各部门日常值日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维护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第二十四条 日常卫生检查评比以五十分为基础分。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轮流负责团委办公室(齐志楼102、129、108、120)及105值班室的卫生值日情况。各部门每次不值日

10、扣10分。日常撕板条例第二十六条 秘书处制定各部门撕板值日表,撕板范围包括齐志楼东西两侧及天桥下的展板。秘书处人员将于每日22:00进行撕板检查。第二十七条 每周撕板检查评比以五十分为基础分。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轮流负责撕板,每日如有未撕或未撕干净(一块多块同等对待)扣10分。三、日常活动调人奖励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为提高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校学生会制定调人奖励制度。第三十条 各部门日常调人参加工作进行加分无基础分。各部门干事在未值班的时间被调参加工作,调人单位须在活动结束后对所调者做实时工作评价(优秀、良好、差三方面)。被调人表现优秀加10分,表现良好加5分,表现差的不加分。四、附件第三十一条 每

11、周根据日常考勤制度、日常活动调人奖励制度评选出一个周优秀部门、一位周优秀部长、一个周最差部门。第三十二条 每学期末根据日常考勤制度、卫生检查制度、日常活动调人奖励制度评选出一个优秀部门、一位优秀部长。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在日常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中,若出现设备无故损坏,场地卫生、安全等问题,该部门将在本周取消评优资格。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若未及时完善本部门的人事档案或在日常活动开 展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活动档案,该部门将在本周取消评优资格。第三十五条 根据阶段时间内各部门日常考勤卫生、活动开展等情况,纪律监察部将以通报的形式在部长例会上进行报告。设备管理部一、库房物品管理使用制度库房各种设备,如

12、服装、仪器等的租借必须经团委老师或主席批准,其他人不得私自外借。第一条 校学生内部所有非消耗办公用品统一由设备管理部进行协调使用。第二条 库房各种设备、服装、仪器的管理使用由设备管理部具体负责,为保证责任到人,库房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无特殊原因转借他人。第三条 完善库房设备,服装,仪器的租借手续,保证各种设备的合理、安全使用,以及租借物品的按时、完整归还。第四条 对库房存放的贵重物品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及时做维修和保养工作,保证各种设备处于良好可使用状态。第五条 库房新添置的物品、器材应做好详细入库登记,安全摆放.第六条 库房内的文化、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定量的原则发放,并详细做好物品出库发

13、放记录,保证有档案可查。第七条 日常活动开展中如发现未列入固定财产统计的非消耗品使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出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第八条 库房应定期清理、打扫,保证库房内环境整洁、卫生。第九条 注意对防火、防盗设施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如存在隐患应及时处理和上报。第十条 库房重地,禁止吸烟。 二、物品出借制度学生会财产均属国有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代为管理现将物品出借制度规定如下:第十一条 常务事务委员会内部物品出借细则1、各部借用物品均需提前一天向主席团提出使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在当天出具借条,填写的物品名称、数量、借出日期、归还日期、部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2、申请使用表全部填写完毕向设备

14、管理部负责人领取所借物品,同时由双方当事人检查物品完好,如有破损应当时发现并填写清楚,如已无法正常使用可现场要求更换。3、在归还物品时应该核实归还日期,物品是否在借出后有破损现象。若超期归还者,下次再要求借出物品时需预留押金50元;若有破损则不予收回,由其修理或赔偿。4、借出物品的部门自己负责协调人员搬运所借物品,用完后再由该部门协调人员把所借物品搬回。秘书处人员只负责借出及查收,不负责搬运。第十二条 各学院学生分会物品出借细则1、各学院欲借以上物品均需提前至少一天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否则不予受理。2、各学院及社团在向设备管理部借出物品前须在校网站上下载物品借出表格,一式两份,填写所借物品名称、

15、数量、借出日期、归还日期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校学生会主席及负责老师签字同意。3、押金制度:展板每块100元,红色礼仪服每套50元,音箱一套(配一支有线麦克)100元。4、借用须向经手人交物品借出表一张及押金后领取物品。同时由双方检查物品的完好性,如有破损应当时发现并说明,无法正常使用可要求更换。5、在归还物品时经手人应核实归还日期,如有超期归还者收取滞纳金(大板晚还一天一块10元,音箱一套晚还一天10元,红 色礼仪服一套一天10元,以此累加)6、在归还物品时如发现有破损现象者可责另其维修后方可归还,或扣除相应押金做维修费用,多退少补。7、归还物品完好,在物品归还后退还押金。8、借出物品的学院负责协调人员搬运所借物品,用完后再由该学院协调人员把所借物品搬回。办公室只负责借出及查收,不负责搬运。第十三条 社团物品出借细则各社团均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如有需借物品时,应先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出具借条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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