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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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滕州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上报职工排查事故隐患奖励申请的通知的通知各镇街总工会,市直有关系统工会,滕州经济开发区工会,市总直属各基层工会:现将枣庄市总工会关于上报职工排查事故隐患奖励申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统计,并对单位职工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请于11月27日前将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总表(附件2)和事故隐患报告电子版材料按时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逾期不再推荐。联系电话:5888298 邮 箱:附: 枣庄市总工会关于上报职工排查事故隐患奖励申请的通知 滕州市总工会 2017年10月30日 山东省枣庄市总工会 关于上报职工排查事故隐患奖励申请的通知各区(市)、高新区总工会

2、,市产业、大企业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能够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以“组织教育发动职工查隐患”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发动起来,让工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变配合参与为主动介入,把少数人查隐患变为全员参与大预防,把职工从安全生产的被管理者变为安全生产的主人翁,有效维护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赢得了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的认可,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按照枣庄市总工会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试行)(枣工办201646号)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对排查出一、二、三级事故隐患的职工,上报

3、省总工会进行奖励,对排查出四级事故隐患的职工,由市总工会直接予以奖励。(一)请各(区)市,高新区总工会、市产业、大企业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按照枣庄市总工会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试行)(枣工办 201646号)规定要求,上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排查出四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由企业整改完成的职工名单(职工是指车间副职以下人员,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在上报范围)。(二)上报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职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附件2)和事故隐患报告电子版材料上报市总工会生产部。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存在事故隐患单位、地址、隐患部位、隐患发现过程、事故隐患可能引发的后果(

4、造成的经济损失)、整改措施等。事故隐患报告必须包含隐患发现时、整改过程中和整改完成后的图片资料。(三)市总工会生产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请上报单位在接到市总下发的专家审核意见后,于5日内将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申请表(附件1),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邮寄至市总工会生产部。联系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865号邮 编:277800电子邮箱:联 系 人:米秀伟联系电话:(0632)3310218 附:1、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申请表2、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汇总表枣庄市总工会生产部 2017年10月23日附件1: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申请表单位名称地 址第一发现人姓名联系方式隐患名称隐患级别发现时间工会联系人电 话隐患简介和可能引发的后果(可另附页)隐患整改(处置)情况(可另附页)申 报单 位工 会 (签章) 年 月 日区(市)、产业、大企业工 会 (签章) 年 月 日市总工会 (签章) 年 月 日附件2: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总表填报单位: 年 月 日序号单位名称第一发现人联系方式隐患名称发现时间隐患级别是否整改完成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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