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会议制度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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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要怎么写会议制度是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会议中包含着大量的监理信息。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工地会议,并建立完善的会议制度,以便于会议信息的收集。篇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

2、全所性会议。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第四条 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第二章 会议召开原则第五条 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

3、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第三章 会议安排第六条 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第七条 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第八条 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第九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第十条 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

4、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第十一条 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第十二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第十三条 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第四章 会议管理第十四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

5、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第十五条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第十六条 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第十七条 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第十八条 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第五条 会议纪律第十九条 与会

6、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篇二第一条 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含现场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制度。第二条 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政府组成人员参加并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

7、集和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县人民法院、检察院,中央、自治区、市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各群众团体组织负责人列席。必要时,各乡(镇)长、县政府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二)按照县委的部署,研究决定县政府的重要工作;(三)部署县政府年度、半年度及季度工作;(四)通报有关全县工作的重要情况;(五)讨论其他需要由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县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至二次,必要时由县长决定随时召开。第三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主持

8、,参加人员为副县长、县政府调研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人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和县委的指示、决定及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执行措施;(二)讨论决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草案,全局性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要资金使用等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讨论决定报请崇左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四)研究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五)讨论通过由县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六)分析社会经济形势;(七)讨论决定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工作部门和乡(镇)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八)研究

9、其它须由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县长决定随时召开。第四条 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含现场办公会议),由各副县长按照分管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研究、协调和处理县政府工作中一些具体业务问题。会议形式及参会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县长、副县长确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记录形成会议纪要。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和乡(镇)长参加,必要时,各乡(镇)党委书记列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县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确定重特大事故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完成的期限。并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形成会议纪要。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

10、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第五条 县政府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副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议题由副书记或党组成员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其任务是:(一)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党组的指示、决定;(二)研究贯彻县委常委会议的重要决定和县委工作部署;(三)组织学习,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酝酿讨论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并按程序办理;(五)讨论考核和重要奖惩事项;(六)研究部署县政府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及机关作风建设问题;(七)研究党组书记提议的其它事项。县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党组书记随时决定召开。第六条 凡提交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研究

11、决定的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求解决的重要问题,要附上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涉及若干职能部门职责、业务和政策法规性强的问题,须经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理意见;如有意见分歧且不能统一的,要将不同意见向会议汇报、说明。一般情况下,会议中间不得插入没有准备的议题,不审议不按办文程序办理的议题。第七条 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副县长参加,并由县政府办公室做好会务并派专人记录,会后及时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第八条 县长、副县长召开的工作专题会议(含现场办公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股室负责组织,派人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县长或有关副县长签发。第九条 会议严

12、格实行签到制度。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须由政府部门行政正职领导参加。如正职领导离开本县出差,由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职领导参加。到会人员不准私自录音,对于领导同志的讲话,应按规定要求传达。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扩散。根据需要,可邀请新闻单位派员列席旁听,新闻报道或重大问题请示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第十条 会议讨论的重要文件和资料会后要收回。会议决定的重大或涉及全县性的事项,应按规定正式行文。一般事项可通过大新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纪要、大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不另行文。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会议决定

13、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检查、督促落实。第十一条 精简和严格控制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以下会议由县政府召开:(一)部署全县性工作,贯彻大政方针政策和重要的改革措施;(二)由县政府授奖的综合表彰会或非行业性特殊表彰会;(三)县委常委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主要会议。县政府工作部门要尽量减少会议,特别是全县性会议。拟在下一年度召开的本部门、本系统的全县性会议,要于本年度12月中旬以前将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批。需要临时召开全县性会议,一般提前10天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批。县政府领导指示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按县

14、政府领导的指示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组成部门和工作部门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限制参会人员,需要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须报县政府批准。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经费,除重大会议外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篇三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

15、卷、存档。三、会议分类(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4、会议内容:(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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