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司法资源,探索财经类专业经济法研究性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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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利用司法资源,探索财经类专业经济法研究性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摘 要】经济法课程是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经济法是国家为调整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经济法课程培养的是有实践应用能力的专业人才,这种实践能力的培养,离不开研究性教学,而对司法资源的整合、利用,是进行研究性教学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司法资源 财经类 经济法 研究性教学模式 一、财经类专业经济法研究性教学的特点 1.重过程,重在学习的过程、思维方法的学习和思维水平的提高; 2.重应用,学以致用,重在知识技能的应用; 3.重体验,不仅重视学习过程中的理性认识,如方法的掌握、能力的提高等,还十分重视感性认识,即学习的体验; 4.重全

2、员参与,各人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研究计划,同时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研究,培养协作精神与能力。 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研究性教学的具体措施 1.对司法资源进行调研,选择案例 案例教学注重叙述的是一个有完整情节和一些戏剧性冲突的2故事,而且故事还被置于一个时空框架之中,用来反映事件发生的特定背景。教师的责任就是去选择和组织所要讨论的材料,选择适当的案例。这里的案例需要有现实背景,它们必须难度适中,不能太难或太大,否则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也不能太小或不具备足够的挑战性,否则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同时,它们还应该有利于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因此,案例或问题的选择与编排非常重要。 最适合进行研究性教学或研究性学习

3、的案例应当是与本专业有密切联系的案例,考察财经类各专业,考察本地区的司法实践,我们发现,司法实务中经济纠纷种类繁多,囊括了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综合各方面因素,我们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学生分别选择合同、保险、票据等案例。 2.编辑案例,设计问题,提供证据资料,补充课外知识 问题的设计是研究性教学的重要环节,这一教学过程既可能是对原有知识经验的丰富、充实,又可能是对原有知识经验的调整、重构,它注重问题解决是基于已学知识的综合运用。面对来源于生活的经过精心挑选的真实案例,学生的反映通常先是茫然,然后觉得与所学知识相比很多方面似是而非,因此提出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极具开放式。教师将学生的问题分类、引导

4、,与事先准备好的对本案法律关系和判决结果有影响的问题进行整合,刺激学生提出高质量的常规性问题和非常规性的问题,最后概括出本案应当解决的问题,交由各研究小组自行探讨。 3.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庭审 3组织学生参加的庭审是针对所研究的案例进行的庭审。参与庭审,对于法院整个审判的流程就比较清晰,这比在书本上学习法律、法规更直接,也更有质感。由于庭审前,学生对该案已有一定的了解和自己的见解,因此庭审中学生的注意力不光集中在法庭程序上,更是集中在案情上。通过法庭审理,学生进一步明确案情,为寻找最终的解决方案提供依据。 参加庭审是学生最喜欢的教学实践方式,他们不仅可以走出校门,走进从没有进过的法院,还可以感

5、受亲身法律,直观感觉案情。尤其是参加所研究的案件的庭审,几乎是可遇不可求的。因此,一次参与庭审的实践活动的作用是任何课堂形式的教授都无法替代的。 4.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课堂教学中学生参与程度最高的环节,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因此而改变,即受教育者和非受教育者的角色在课堂上会发生逆转,学生由被动的学习者变成主动的学习者。在这种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也部分实现了研究者的身份。 课堂讨论采取分组对抗的方式。经过前期研究案例、提出问题、分析证据、查找资料、参与庭审,每个学生对案例都形成了自己的见解。讨论中,按小组的顺序,由各小组长说明成员本组的观点及理由,通常每个小组都有两种以上的不同观点,再由持不同观

6、点的同学分别说明自己的观点的法律依据,课堂上常常发生激烈对抗,各个观点互不相让。 4课堂讨论的作用是全方位的。不仅可以检验学生研究性学习的深度、广度,还能够激发学生的潜能,发现人才,使学生重新认识自己。有的同学平时上课不活跃,没有表现的机会,但在讨论课上,有可能因为观点不同而与同学激辩,无形中提高了自己的信心,增强了口头能力;有的同学逻辑思维清晰,表达流畅,是从事法律职业的理想人才。 5.撰写法律文书 撰写法律文书是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的最后一步。这一过程对学生来说不仅能够综合发表见解,还可以锻炼文书写作能力。 根据不同的案例,学生撰写的法律文书形式也不相同,包括代理词、答辩状、甚至判决书。教师

7、要做的,是指导学生如何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以及理论知识相结合,努力做到有理有据,内容充实。这种写作法律文书的方式不同于单纯的司法实务用法律文书之处在于理论的应用,除了要具有司法实践文书的要件,还要具备理论探讨的内容,要将课堂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在实践中加以应用。三、创新点 1.确立 “研究性教学 ”理念,保证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了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2.利用司法资源,沟通了解审判前沿的途径,为学生分析研究奠定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53.将课堂教学和学生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实践带动教学,让学生在实战中锻炼,既高质量地完成了教学

8、任务,也使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落到了实处,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培养和提高。4.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建立了经济法教学平台,为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意识提供了切实有效的环境。从课堂教学、案例选择到问题提出、课堂讨论、案例总结,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保证了经济法研究性教学的正常进行。 5.促进教学与司法实践双向交流,达到共赢。对于教师来说,实践是检验课堂教学的最好途径,同时案例的选择与应用离不开人民法院的配合,这种配合同时又促进人民法院自身业务的提高,促使法院研究业务理论。 6.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通过研究性教学,学生针对一个案例从多角度研究,见仁见智,有的观点和依据甚至可以作为律师办案或法

9、庭审理的参考。 7.培养学生开放性思维模式。有的实务法律案例可能会没有标准答案,这是任课教师经过长期司法实践提出的全新的理念,打破了以往案例必有标准答案的惯性思维,开放性思维方式应用到研究性教学中,必然引来开放性研究成果。 四、应用效果 61.连续两年在金融专业、投资理财专业等教学中进行实践,涉及本、专科不同层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研究性学习理论引入改变了“以往老师滔滔不地讲授,学生默默聆听的传统教学方法” ,而是通过课堂能给人以启迪的问题的分析与探讨,并结合课外“课题研究”引导学生自主寻求问题解决的方法与技巧,再通过课堂大规模群体研讨,让学生从被动“作业型”学生,转变为主动“探索型”人才搭建了一个好的平台。 3.学生的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中选择法律有关的选题增多,说明学生尝试用法律方法分析经济问题。 4.提高了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和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用法律思维理性看待社会现象的能力。许多同学在毕业后仍然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名学生把法律作为兴趣专业学习,甚至报名参加“中国第一考”司法考试。 5.课题在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间进行课程实践,具有极强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可在其他专业的研究性教学中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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