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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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手册为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帮助广大农民群众以及农村基层干部了解掌握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省农业厅计财处在农经处、粮油局、经作局、农机局、渔业局、畜牧局、农垦办、植保局和环保站等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汇编了2014年与农户、合作社密切相关的惠农政策,包括种粮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渔业柴油补贴、畜牧生产与疫病防控、“菜篮子”产品生产、农民合作社、农村能源、垦区危房改造等方面,形成了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手册,供大家参考。由于时间紧,本手册难免有不全、不当之处,执行中应以最新的有关文件为准。一、农作

2、物补贴政策1、粮食直补:早、中、晚稻各为11.8元/亩。2、良种补贴:早、中、晚稻各15元/亩,棉花15元/亩,油菜10元/亩,小麦10元/亩、玉米10元/亩。3、农资综合补贴:67.2元/亩。补助方式:按照上年核实的实际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民。表一:农作物补贴政策明细表补贴类型水稻(亩)小麦(亩)玉米(亩)油菜(亩)棉花(亩)早稻中稻晚稻良种补贴15元15元15元10元10元10元15元粮食直补11.8元11.8元11.8元无无无无农资综合补贴67.2元67.2元67.2元无无无无合计94元94元94元10元10元10元15元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稻135元/百

3、斤,中晚籼稻138元/百斤,粳稻155元/百斤,分别比上年提高3元、3元和5元。三、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种粮大户补贴政策从2013年开始取消对种粮大户每亩16元的现金直接补贴,改为通过项目支持种粮大户发展,主要开展金融支持和生产及配套设施补贴两个方面。(一)种粮大户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2013年、2014年在本县(市、区)耕种水田300亩(含)以上的水稻种植大户或经认定为2013年省级示范社且耕种1000亩(含)以上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2、种粮大户必须投保2014年水稻种植保险,且投保面积也须达到上述所规定的规模。3、种粮大户(合作社指理事会成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组织项目建设能力。

4、(二)支持内容:1、信用担保:由省财政担保公司担保帮助种粮大户获得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信贷资格,适度提高信贷额度。担保费用由省财政全额补贴。2、信贷融资和贴息:(1)信贷融资:以种粮大户2014年流转并耕种的水田面积为计算依据,亩均不超过50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发放的种粮大户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10%。(2)贴息:按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授信之日国家公布的一年期基准利率的70%予以贴息,贴息额以实际发放的信贷资金金额和规定贴息期限以内的计息天数为计算依据。(3)贴息期限:一个年度以内,从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授信之日起计算。3、早稻集中育秧:

5、对种粮大户育秧规模在5亩以上的插抛秧秧田、1亩以上的机插秧秧田进行补贴,插抛秧秧田补贴500元/亩,机插秧秧田补贴2500元/亩。4、绿肥种植:种植绿肥补贴50元/亩。5、晒场:补贴60元/平方米。6、稻谷烘干设施:补贴4500元/吨.批处理量。申报限额:以种粮大户2014年流转水田面积(含自有水田)为依据,1000亩以下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20吨, 1000亩(含)-2000亩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40吨, 2000亩(含)-5000亩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60吨, 5000亩(含)-10000亩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80吨,10000亩(含)以上的

6、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100吨。本项目前一年度已补贴的,按等额核减后的烘干能力规模申报补贴。要求为新购稻谷烘干设施,转让的二手机、改装机等不予补贴,并符合国家质量技术要求,为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三)申报时限:1月底之前完成大户申报,2月20日完成县级审核,2月底前完成市级复核,春耕前完成省级审批。(四)种粮大户可同时申报多个补贴项目。申报时,应提交个人有关身份证件、申报审核书、土地租赁合同等材料。具体内容请咨询当地农业部门。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2014年1月1日3月31日补贴政策2014年1月1日-3月31日,继续沿用2013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即继

7、续按照2013年补贴程序、补贴品目以及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补贴。政策衔接节点以购机者申请补贴资金时间为准,即购机者3月31日前申请补贴资金的,按2013年的操作方式和补贴标准实施;4月1日起申请补贴资金的,按新的方案和新的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二)2014年4月1日后补贴政策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每类补贴对象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由各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允许补贴对象在省域内跨县选择经销商,自主购机。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

8、一年度优先补贴。2、补贴机具种类:根据农业部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省实际,确定适合我省农业生产需要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1小类89个品目。3、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农业部确定了补贴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农业部没有确定补贴标准的,按照总体不超过本省同类同档机具近3年平均销售价

9、格的30%确定;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作业机械补贴定额测算比例不超过50%。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4、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全省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补贴入卡”的操作方式。购机户在购买补贴农机具时,支付所购机具的全部价款后,凭发票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报账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给购机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购机的,通过其提供的账号发放。2014年4月1日后的补贴操作措施,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实施方案为准。五、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2014年

10、,我省农业政策性保险涉及水稻、棉花、油菜、花生、能繁母猪、奶牛、柑橘、育肥猪和森林等9个险种,其中:柑橘保险在寻乌县、南丰县试点,育肥猪保险在上高县、吉安县等10个县试点,其余险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险费率视险种不同而不同。各级财政对上述险种均实行保险补贴,补贴标准详见表二。相关政策正在进一步完善,以正式文件为准。表二: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明细表主要险种保险金额费 率财政补贴比例农户自缴保费水稻200元/亩6%70%3.6元/亩棉花200元/亩6%70%3.6元/亩油菜150元/亩5%70%2.25元/亩花生300元/亩5%70%4.5元/亩能繁母猪1000元/头6%80%12元/头奶牛2000

11、元/头或5000元/头6%80%24元/头或60元/头柑橘平均2000元/亩2%40%24元/亩育肥猪500元/头4%80%4元/头商品林每亩不超过800元,一般为400元火灾险0.15%,综合险0.4%60%火灾险不超过0.48元/亩,综合险不超过1.28元/亩公益林500元/亩综合险0.2%100%0六、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政策1、水稻病虫害防治补助政策。为支持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水稻病虫害防治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主要是从事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且服务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服务公司和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等病虫防治服务组织。符合条件的病虫专业防治服

12、务组织均可向当地农业部门按程序申请。补助采取资金补助和物化补助两种方式,具体由当地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2、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水稻、蔬菜、果树、茶叶等作物为重点,我省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全面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具体情况可向当地农业部门咨询。3、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试点。在部分县(市、区)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试点,具体补贴农药品种、补贴方式可向当地农业部门咨询。七、渔业柴油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即渔业生产者,包括依法从事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

13、助对象。补助标准:油价补贴以机动渔船用油量为依据,机动渔船用油量则根据渔船主机功率和年平均作业时间来测算。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每年年终,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渔业生产者填报补助申请表,对补助申请表进行初核、汇总,并对渔业生产者的补助申请资格进行公示,进行补助用油量测算。经市、省逐级审核上报,国家进行审核核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渔民和渔业企业手中。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政策为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国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已在畜牧部门登记备案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14、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用于粪污收集及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栏舍扩建或新建。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均可按程序申报。补助标准:年出栏500-999头、财政平均补助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财政平均补助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财政平均补助6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省级种猪场,财政平均补助80万元。九、动物防疫补贴政策目前,主要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畜禽疫病扑杀补助、基层防疫工作补助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

15、病实行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畜禽和布病、结核病检测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养殖者自身也要承担一部分损失。基层防疫工作补助政策。为支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重点用于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经费支出。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生猪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对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每头补助80元。无害化处理的猪指的是断奶后的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补助对象为全省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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