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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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第 2 条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第 3 条 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1 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2 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

2、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3 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第 4 条 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第 5 条 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第二章 矿 图 的 种 类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 6 条 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第 7 条 矿图根据

3、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复印图)1 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纸。2 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3 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第 8 条 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1 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2 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3

4、 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第二节 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第 9 条 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测量图1 矿区井田分布图;2 矿区地形图;3 矿区测量控制网图。第 10 条 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地质图1 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2 矿区或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如构造简单也可与地形地质图合并) ;3 矿区煤岩层对比图;4 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5 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6 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其中矿区综合柱状图、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及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可与矿

5、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合成一幅图。第 11 条 矿区(矿务局)必备的水文地质图1 矿区水文地质图;2 矿区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第 12 条 矿区(矿务局)必备的各种图纸,其比例尺根据矿区情况自定。第三节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第 13 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1 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 1:10001:50002 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 1:500 或 1:10003 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 1:200 或 1:5004 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 1:1000 或 1:20005 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 1:2000 或 1:50006 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 1:

6、2000 或 1:50007 井筒断面图,比例尺 1:200 或 1:5008 主要保护煤柱图,比例尺一般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第 14 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测量图1 井上下测量控制网图;2 竖井井筒十字中线点平面图;3 竖井井壁和罐道竖直程度断面图;4 提升设备和竖井井架安装测量图;以上图纸比例尺可根据矿井具体情况自定。第 15 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地质图1 矿井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2 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比例尺 1:2000 或1:50003 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 1:2001:10004 矿井地质剖面图,比例尺 1:1000

7、1:50005 矿井煤(岩)层对比图,比例尺 1:200 或 1:5006 矿井水平地质切面图,比例尺 1:2000 或 1:5000第 16 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储量管理图1 矿井储量计算图,比例尺 1:10001:50002 采区储量计算图,比例尺 1:1000 或 1:20003 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 1:10001:20004 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 1:500 或 1:1000第 17 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1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 1:20001:100002 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 1:2000 或 1:50003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

8、 1:5004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 1:10001:50005 矿井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比例尺1:20001:100006 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比例尺 1:2000 或 1:5000第四节 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第 18 条 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基本矿图1 矿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 1:10001:50002 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 1:500 或 1:10003 分阶段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 1:500 或 1:10004 采掘工程断面图,比例尺 1:500 或 1:10005 采掘工程综合平面图,比例尺 1:1000 或 1:20006 排土场平面图,比例尺 1:1

9、0001:50007 防排水系统比例尺 1:10001:5000第 19 条 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测量图1 计算二量平断面比例尺 1:5001:20002 露天矿测量控制网图,比例尺自定。第 20 条 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图1矿田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2矿田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20001:50003矿田地质及储量计算剖面图,比例尺 1:500 或 1:10004矿田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 1:2001:10005矿田工程地质平面图,比例尺 1:10001:50006矿田工程地质断面图,比例尺 1:10001:50007矿

10、田水文地质平面图,比例尺 1:2000 或 1:50008矿田水文地质断面图,比例尺 1:1000 或 1:2000第三章 矿图的绘制第一节 基本要求第 21 条 矿图绘制的内容、精度以及绘制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地质、测量的有关规程及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以下简称图例的规定) 。规程上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按本规定附录中要求的绘制内容执行。第 22 条 地质测量坐标格网一律采用 100100mm。第 23 条 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按自然分层分煤层绘制。厚煤层,采用人工分层开采的矿井,在一张图上不得超过三个人工分层,并分别用不同符号或颜色区分。第二节 图纸和材质及分幅第 24 条 各类地质测量图材质(纸基

11、)的选择,应符合表1 规定:图 纸 种 类 材 质 要 求 备 注基本矿图1经过裱糊并存放一年以上的优质原图纸2变形小、厚度在 0.1mm以上,并经热定型处理的优质聚酯薄膜地形图的印刷图除外专用测量图 一般绘图纸、聚酯薄膜均可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同专用测量图储量图 蓝图、复印图即可第 25 条 矿图原则上以自然井口(采区)划分图幅,但较大采区也可分幅绘制。矿图的图幅和格网线方向可根据各矿井、露天矿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便于长期保存;2便于绘制和使用3同一矿井(露天矿)矿图的图幅应尽量一致;4图幅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 1.52.0m,超过 2.0m 时,应分幅绘制,并绘出接图表。第三节

12、 矿图的精度第 25 条 基本矿图方格网的精度,应根据图种和图幅大小按表 2 的规定执行(表 2 即煤矿测量规程之表 43) 。实际长度与理论长度的允许差值(mm)图幅每一格网 图廓边长 图廓对角线格网线粗度(mm)标准图幅 0.2 0.1任意图幅 0.20.3 0.40.1注:任意图幅的格网和格网对角线的实际长度与理论长度的累积误差,应分别不大于 0.3 和 0.4mm。第 27 条 基本矿图地面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 0.2mm。重要地物与地物轮廓对附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应大于图上 0.6mm;次要的地物与地物轮廓应大于图上 0.8mm。井下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 0.3mm,按实际比例尺绘制的主要巷道轮廓与最近控制点的相互位置误差应不大于图上 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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