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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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贸易术语是在长期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做法,最初并无统一解释,后来经某些国际组织对其加以编纂和解释,并为较多国家的法律界和工商界所认可,才成为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是法律,但一经采用则具有法律效力。历史上曾经较有影响的国际惯例有:国际法协会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目前,国际上仍有较大影响的关于贸易术语的惯例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因该规则影响最广泛,因此作重点介绍。(一)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形成最早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由国际商会于1936年制定的,

2、定名为Incoterms 1936 (Incoterms来源于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三词) ,其副标题译作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于1953、1967、1976、1980、1989、1999年对该通则做了六次修订。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考虑了无关税区的不断扩大,商业交易中电子信息使用的增加,国际商会于2007年发起对Incoterms 2000修订的动议,修订工作历时三年征集了全球商界大量意见和建议,最终版本2010年通则于2010年9月正式面世,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二) 2010年通则的

3、主要内容2010年通则对11种术语做了解释,按照运输方式划分为两组:见表3.1表3.1 11种贸易术语简表A组:适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 FCA 、CPT、 CIP、 DAT、 DAP、 DDP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DDP (delivered

4、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B组:适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 、FOB 、CFR 、CIF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不同的价格术语反映不同的交货方式、运输保险安排、装卸义务、风险转移、清关手续和交税义务等要求, 2010年通则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各用10个项目列出,便于核查(表32) 。表32 买卖双方涉及的10项义务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A1卖方一般

5、义务提交合格货物和发票B1买方一般义务支付价款A2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B 2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B 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4交货 B4收取货物A5风险转移 B5风险转移A6费用划分 B6费用划分A7通知买方 B7通知卖方A8交货凭证 B8交货证据A9核对-包装-标记 B9货物检验A10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 B10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有些术语的风险转移点和费用划分点相同,例如:FOB术语的风险转移点和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船上。而有些术语则不同,CIF的风险转移点在装运港船上而费用划分点延伸到目的港。例如:CIF 伦敦,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费用

6、划分点则延伸到目的港伦敦。风险的转移是以约定的时间和交货地点为限,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风险拖后转移,根据规定,只要货物已被特定化为合同项下货物,则风险可以提前转移。11种贸易术语简表见表3.1。三、适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一)EXWEx works 工厂交货(指定交货地点) ,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工厂、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买方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及检验等全部费用和风险,这种术语卖方责任最小。例:USD55.00/doz EXW ShiYan Factory,即在石砚工厂交货,每打55美元。但我国海关不允许进口商办理出口报关

7、手续。见图3.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论买方是否前来提货,都要将货物特定化,即以该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货物为限,以便买方未按时提货时,卖方将风险和费用提前转移。例如:一份EXW合同,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提货,恰在此待运期间,火灾致使货物全部焚毁。这时,卖方拿出证据:焚毁前已被清楚地分开(在仓库的账本和货位上将其专门标记) ,则可要求买方付款。图3.1(二)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指定交货地点) ,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完成交货义务。若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若在其他地点交货,则货物

8、在卖方运输工具上不必卸货。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例:EUR50.00/ pair FCA Changchun airport ,即货交长春机场,每双 50欧元。见图3.2图3.2DELIVERYEXWDELIVERY FCA(三)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是指在双方约定地点,卖方将货物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支付运费,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例:USD110.00/carton CPT Marseilles,即运费付至马赛,每箱110美元。见图3.3在多式联运情况下使用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9、,交货后及时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投保;装卸费含在运费之中,由卖方支付,也可另行约定。图3.3(四)CIP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将货物在约定地点交给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支付货到目的地的运费,办理货运途中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办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例:USD200.00/M/T CIP Chicago,即运费保险费付至芝加哥,每公吨200美元。见图3.4图3.4(五)DATDelivered at Terminal-运输终端交货(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该术语类似于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目的

10、地(包括港口)卸货后,将货物交DELIVERY CPTDELIVERY CIP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送到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其卸下期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运输终端意味着任何地点且无论该地点有无遮盖。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例如:USD100.00/doz DAT San Francisco,即在旧金山码头交货,每打 100美元。见图 3.5图3.5(六)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还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例如:USD500.00/bag DAP Sa

11、n Francisco,即在旧金山船上交货,每袋500美元.见图3.6图3.6(七)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仍处于运输工具上,但已完成进口清关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此术语卖方责任最大。例:EUR90.00/L DDP Copenhagen,即在哥本哈根交货完税价,每升90欧元。见图3.。图3.7四、适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DAT DELIVERYDELIVERYDAPDELIVERYDDP(一)FAS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是指当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如置

12、于码头或驳船上)时,即为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之后的一切费用。USD78.00/gross FAS Qinhuangdao,即在秦皇岛船边交货,每罗售价78美元。见图3.8图3.8(二)FOB 业务中 FOB 、CFR 、CIF三种贸易术语使用居多,现详述如下: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指定船只即为交货,买方承担之后的一切费用。例如:USD465.00/ kg FOB Dalian,即在大连港船上交货,每公斤售价465美元,说明卖方要把货装上货轮并办理出口手续,而装船后的费用及风险由买方承担。见图3.9. 使用注意事项:1船货衔接。在F

13、OB术语中,卖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买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并将船名和装船时间通知卖方,如果衔接不好,就会出现船等货或是货等船的现象。在此,由于船等货产生的空舱费、滞期费由卖方承担;由于货等船而产生的仓储费、保险费及因迟收款而产生的利息均由买方承担。如双方约定,由卖方代为订舱,其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但卖方要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如果卖方租不到船,买方不得以此向卖方索赔。2.慎重选用货运代理,防止无单放货。买方指定承运人时,尽量不要接受未经我国商务部批准的在华国际货代或境外货代代表处安排运输,如必须接受,则须经我国商务部批准的货代签发提单,并掌握货权,同时由签单货代出具保FASDELIVE

14、RY函,保证货到后凭正本提单放货,否则承担无单放货责任。3.卖方可以酌情办理装运前内陆货运保险,以便发生货损时,可以得到补偿。图3.9(三)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也称运费在内价,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并支付运费,卖方办理出口海关手续。例:HKD600.00/bale CFR Amsterdam,即成本加运费付至阿姆斯特丹价,每包600港元。说明卖方要支付货运阿姆斯特丹的运费,装上货轮并通知买方详情,买方接到通知后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见图3.10.使用注意事项:CFR的货运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装船后应立即通知买方投保。一旦卖方未及时通知,这期间的风险并

15、未转移到买方,损失当由卖方承担。图3.10(四)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海关手续。例:USD290.00/set CIF NewYork, 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纽约价,每套290美元。说明卖方需支付DELIVERYFOBDELIVERYCFR货运纽约的运费,在约定的时间把货装上货轮,还要购买货运纽约的保险手续,但途中风险和额外费用要由买方承担。见图3.11.使用注意事项:1.风险在船上转移。卖方装船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途中货损的风险,可向船公司或向保险公司索赔,卖方协助办理。2.租船订舱责

16、任。卖方按照习惯的航线,租用适当船舶将货物运往目的港。对买方限制船舶的国籍、船型、船龄、船级以及指定装载限定船只要求可以拒绝。3.办理保险责任。该术语中,卖方是为买方利益而购买保险的。根据惯例只需按最低的保险险别投保。最低保险金额按发票金额加10%,并采用合同币别。4.象征性交货。它是和实际交货相对而言的。实际交货是卖方按规定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才算交货。而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是卖方按规定装货后,向买方提交有关单证,即为交货,无须保证到货。代表物权的提单在货到之前始终起着象征货物的作用。5.习惯做法。业务中,CIF也常被用于路运和空运。如CIF 香港(陆运) ,CIF巴黎(机场) 。图3.11五、FCA、CPT 、CIP和FOB、CFR、CIF的比较1相同点(1)卖方按时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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