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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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推进情况的汇 报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2012年4月22日)尊敬的王菲副书记、安富副市长,各位领导: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自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区两级的大力推进下,我区坚持市区一体、市区互动,严格按照马华市长“一个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班人马干到底”的工作思路和王菲副书记 “六个统一”的要求,认真学习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法规,高效推进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房屋征收工作推进情况(一)前期基础工作基本完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

2、广元市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广府发201124号)有关规定,各项目推进办成立伊始,立即着手按法定程序进行入户调查登记、产权公示、拟定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基础工作。截止目前,除工农组团棚户区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入户调查、产权情况公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二)工作责任主体分工明确。2011年6月,市委、市政府将市城区1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交由我区实施,按照有关法规规定,我区责成宝轮、工农、东坝、嘉陵、雪峰等5个镇和街道负责各自

3、辖区内棚改项目上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办公室分别负责有关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为确保完成市棚改领导小组给我区下达的2012年度拆迁用地1000亩、签订协议1500户、开工安置还建房2300套的目标任务,我区在年初就将这一工作目标详细分解下达到各个相关镇和街道,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今年2月,市棚改领导小组根据各项目的推进实际,下发了关于分解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任务的通知(广委办201231号),明确各项目辖区内的区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任务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三)经费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在市、区

4、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元市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及共管资金管理办法(广财综201173号)和广元市城区棚户区改造专项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广财综201174号)均已正式实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运行机制逐步走入正轨。在各个项目推进工作中,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由业主根据项目拆迁需要缴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专户,使用时严格按照“项目推进办申请-区房屋征收中心(区棚改办)初审-市棚改办审核-市棚户区改造共管资金账户拨付到区棚户区改造共管资金账户-区棚户区改造共管资金账户-区房屋征收中心-被征收人账户”的轨迹运行,严格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了项目资金的运行安全。(四)房屋征收决定基本

5、下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各项目具体工作的开展实际,截止目前,经区人民政府经常务会议审定,共审定下达嘉陵中学、军粮供应站、电信大厦西侧、雪峰豪泰、宝轮云峰、解家岩、凤凰山、利州广场北侧等8个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并随同下达了各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被征收人的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五)征收补偿安置有序开展。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多,工作进度不一样,按照抓点示范、先易后难、协调推进、整体联动的工作方法,我区在征收工作开展初期,将工农组团(位于城市北出口)、雪峰豪泰(位于城市东大门)、嘉陵中学(含军供站)(位于城市核心区)、宝轮云

6、峰(位于城市西翼)等几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效果。1.嘉陵中学棚户区:已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现已完成原嘉陵中学土地及房屋的征收补偿工作,并对其地面建(构)筑物实施了拆除,共兑付补偿资金4300余万元。2.军粮供应站棚户区:已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01户,全面完成住宅和营业房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已拆除了下河街社区、原军粮供应站办公用房及维宝面粉厂1、2号职工住宅楼,安置还建房进展顺利,累计兑付补偿资金900余万元。3.解家岩棚户区:已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59户,拆除房屋46户,兑付补偿资金700余万元(含解决新民社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补偿款51

7、6万元)。4.豪泰棚户区:已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4户,拆除房屋1户,完成对大洋饲料厂、科农种养业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兑付补偿资金1800余万元。5.凤凰山棚户区:已下达房屋征收决定,项目推进办现正分成六个组对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着手编制搬迁方案。已签订1户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尚未开始兑现补偿安置款工作。6.利州广场北侧棚户区:已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完成实物调查登记工作,正在协商抽选评估机构,准备对供销社和东坝社区的资产进行评估,与相关部门核实人防小区划地及补偿情况。7.电信大厦西侧棚户区:已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完成73户被征收户的实物调查登记工作,正在

8、对区域内五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实物调查。8.人才市场棚户区:尚未下达房屋征收决定。9.人民银行东侧棚户区:区政府正在审查其房屋征收决定下达前各项准备资料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即将下达房屋征收决定。10.宝轮云峰棚户区:已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户,兑付补偿资金约185万元。11.工农组团棚户区:由项目业主完成190余户城乡居民及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及建(构)筑物拆除工作,兑现补偿资金9000余万元。12.新民棚户区:按照市棚改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安排,我区高度重视新民棚户区改造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勋图同志为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光钦为副组长

9、,区级有关单位、部门及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民棚户区工作组。区房屋征收中心于3月6日至4月18日组织工作力量对新民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进行了入户摸底调查。截止目前,共调查474户(其中新民社区252户,翠屏社区222户),计1420人,其中有低保户306户943人。通过初步摸底调查,该片区90%以上的居民希望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我区拟于近期赴成都学习“北改”经验,推进新民棚户区改造工作。13.宜民居阳光家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已完成所有13户被征收人的实物调查登记工作和选房工作。(六)部分安置还房开工建设。截止目前,电信大厦西侧、利州广场北侧、人才市场、人民银行东侧、豪泰、宝轮云峰、嘉陵中学、

10、军供站、解家岩、工农组团等10个项目的安置还房初设方案已获审批通过,工农组团、军供站、雪峰豪泰、宝轮云峰等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安置还建房均已陆续开工建设,军供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还房基础施工基本完成,预计6月底即可建设至4楼。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大量被征收房屋权属性质不明确。主要是由于违法建设,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目前有大量房产权属和性质有待进一步明确。(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很多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诸如企业改制破产引起的职工再次搬迁安置和债务清算及部分土地“征而未补”、“征而未用”、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变化等原因引起的众多现实问题。(三)部分项目的推进较为滞后。

11、利州西路、宝轮花园等两个项目招商工作未完成;利州广场北侧、人才市场、人民银行东侧、电信大厦西侧、解家岩等5个项目尚未完成补充协议的签订;工农组团棚户区由于规划发生变更,按照市棚改领导小组安排,需重新谈判和签订协议,现正在开展相关工作。(四)房屋测绘和评估管理机制急需明确。一是建立测绘及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二是明确项目选择中介机构的具体办法;三是明确对测绘或评估争议的裁定办法;四是明确对无良中介的处理办法。(五)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专项经费未拨付到位。至去年8月31日全市再次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来,迄今为止,市财政实际拨付我区棚户区改造专项工作经费80万元,而我区目前从事棚户区改造专职工作人员(

12、聘用人员、单位抽调人员、村社干部)近200人,办公场地租赁、办公设备设施购置、工作人员补助发放、宣传、维稳、培训及会议等专项工作经费开支每月至少需要7080万元,区财政目前已经垫支100余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十分紧张。(六)项目改造业主信心不足。目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预期也不乐观,导致部分项目业主信心不足。(七)各项优惠政策急需明确。在项目安置还房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分别涉及住建、国土、消防、环保等部门)办理过程中,审批事项多,缴费项目多,棚户区改造各项优惠政策虽在2010年的项目招商招标公告中进行了公告,但无正式文件可操作执行。(八)部分项目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新民棚户区项目、阳光家园宜民居保障

13、性住房项目工作机制目前还不明确,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来加以推进。(九)企事业单位拆迁工作进展缓慢。需要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督促落实到位。(各类具体问题详见附件一、附件二)三、加快推进工作的相关建议(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由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有关行政审批权限大部分集中于市级相关部门,市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市城区土地情况复杂,急需市统征办成立专门工作组,切实加强对区房屋征收中心的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三是新民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尽快确定市级挂联领导;四是阳光家园宜民居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管理机

14、制需要明确。(二)尽快明确相关政策法规。一是需尽快建立土地及房屋征收测绘、评估的有关管理办法;二是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议市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尽快落实专人组成工作组对主城区各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权属不明或违规违法的房产进行界定;三是本着尊重历史和事实的原则,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对项目范围内的超建、违建、违法买卖土地等行为出台处置办法;四是建议市棚改领导小组尽快以正式文件印发棚户区改造有关优惠政策,确保各级各部门落实到位。(三)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一是加大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在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均要求及时兑现补偿,而现有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共管资金拨付程序较为复杂,

15、为此,恳请市财政预拨我区2000万元工作经费,5000万元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以确保资金的及时兑付。二是建议市棚改办进一步督促项目业主(特别是凤凰山棚户区改造项目业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缴入市、区棚户区改造共管账户,保证项目拆迁工作正常开展。(四)建立棚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还房建设行政审批程序复杂,牵涉部门多,为切实加快项目进展,建议研究建立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还房建设绿色审批通道。(五)加大部门履职督办力度。建议市棚改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督查督办力度,切实保证市、区各级各部门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履职到位,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政策矛盾和具体问

16、题。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卫生事业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15-附件1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遍性问题汇总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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