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13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第五章 合同法分则 赵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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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合同法分则考情分析本章为合同法分则内容,共介绍合同法列举的十五种有名合同。考生在学习中应重点关注其中比较重要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和技术合同等,本章的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合同法考题均以案例形式考察。第一节 买卖合同1、交付标的物(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2)交货地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

2、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提示: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相关知识点:(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在交

3、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2)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例题多选题】2009年5月12日,甲因农忙借用邻居乙的一头耕牛耕地三天。5月14日,甲、乙两人又以2 500元价格达成购买该耕牛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在5月31日前付清价款。5月14日晚,当地爆发泥石流,导致耕牛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在5月12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B、甲在5月14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C、耕牛灭失的损失由甲承担 D、耕牛灭失的损失由乙承担答案:BC解

4、析: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买卖合同生效时,标的物的交付完成,此时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3、买卖合同的特别解除规则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4、分期付款合同1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

5、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例题多选题】赵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赵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赵某遂停止付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赵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赵某解除合同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赵某汽车使用费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赵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答案:ABC解析:(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AB正确。(2)

6、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可知,如果汽车销售公司选择解除合同的话,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返还赵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同时要求曾某支付汽车使用费;C正确,D错误。5、检验期间(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6、标的物的风险负担(重点)(1)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解释:

7、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的承担可能不一致,因此所有权转移与否不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标准。(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0811(4)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5)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6)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

8、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7)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二节 借款合同 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而非货币的使用权。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1)停止发放借款;(2)提前收回借款;(3)解除合同。【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甲公司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

9、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停止发放借款 B、提前收回借款C、解除借款合同 D、按已确定的借款利息双倍收取罚息答案:ABC2、在借款合同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3、利息的支付方式。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1)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2)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提示:在租赁合同中,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约定时,界定原则与借款合同相同。4、借款利息的计算期间(1)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

10、定”的借款日期、数额支付利息。(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5、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时,超过部分无效。【例题多选题】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11、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B、甲可以随时返还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答案:ABD解析:(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A正确。(2)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B正确。(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C错误。(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D正确。第三节 租赁合同1、租

12、赁合同的期限09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2、不定期租赁08(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提示: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3、租赁合同的解除与延期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

13、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维修义务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5、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题多选题】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C、甲有权要

14、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答案:ABC解析:(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A正确。(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可知,即便是在承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况下,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B正确。(3)甲没有同意乙转租给丙,且甲、丙之间也没有任何租赁协议,甲是房屋的所有人,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C正确。(4)本题中,甲丙之间没有租赁协议,甲无权要求丙支付租金;D错误。6、租金的支付期限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15、,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则:(1)租赁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2)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7、买卖不破租赁(重点)0810(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提示: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11 12解释: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提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例题单选题】王某将自有房屋一套出租给赵某,租期2年。1年以后,王某由于急需用钱,欲将该房屋出售,赵某表示不买。王某遂将该房屋卖给梁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梁某遂要求赵某退租。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赵某有权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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