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专题研究平时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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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A.不认为是犯罪)。 广义的刑法包括(A.刑法典C.单行刑法D.附属刑法)。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A.罪刑法定原则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原则是(A.从旧兼从轻)。 犯罪的三大属性为(A.刑事违法性B.应受刑罚处罚性C.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我国的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B.同类客体)不同,将犯罪分为(十)大类。 甲为年满15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A.抢劫C.绑架D.放火)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是(B.间接故意)。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D.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罪过”是指(A.故意D.过失)。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是(D.犯罪未遂)。 以下属于危险犯的是(A.放火罪B.爆炸罪)。 我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A.主犯B.从犯C.胁从犯D.教唆犯)。 刑罚适用的对象是(C.犯罪嫌疑人)。 以下属于我国刑罚中的主刑的有(A.拘役)。 对于累犯,应当(B.从重处罚)。 所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A.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险柜,忽然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B.某乙用

3、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周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周某只被轻伤)。 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险的威胁D.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即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李某开枪射击赵某,射击的结果却导致赵某重伤,同时导致赵某身边的王某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B.认定甲的行为成立 一个故意杀人罪未遂和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C.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致人重伤罪D.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故意杀人未遂,实行并罚)。下列情形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有(A.甲与乙共谋共同杀死丙,但届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

4、死丙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便立即叫乙:“现在时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了商品后各自回到自己家中D.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乙发现后请医生改正,医生说“那个家伙(指患者)太坏了,他死了由我负责。”乙没有吭声,便按照甲开的处方给患者用药,导致患者死亡)。判断题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我国刑法。()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有犯罪必然会受到刑罚处罚。() 危害结果未必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客观必备要件。() 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

5、单位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双罚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对方的犯罪行为存在。()我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缓制度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之后再执行的制度。()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结果没有发生。()名词解释 过于自信的过失P40 单位犯罪P34 刑事责任能力P29 疏忽大意的过失P39 防卫过当P46 一般累犯P83 立功P84 犯罪中止P55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

6、的任务,或者对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人合法化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

7、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简答题 简述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与犯罪对象的区别。P19-21 简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P38 简述刑罚的概念和特征。P74 简述减刑的概念和条件。P89 简述我国

8、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P85 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答: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客体是交通事故中被侵害的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及公私财产权,即:公共交通安全。本罪客观要件是行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从事交通运输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直接操纵机动车辆、船舶的驾驶人员和直接领导、指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活动的领导、指挥人员。本罪主观要件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

9、故并造成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简述强奸罪及其刑事责任。答: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罪量刑标准: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简述集资诈骗罪及其构成要件。答: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

10、为。 该罪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为个人。2.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即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行为人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4.集资诈骗行为,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简述绑架罪及其构成要件。答: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简述伪证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答: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11、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本罪既妨害了国家的正常司法秩序,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是实施了伪证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行为人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 简述医疗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答: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简述贪污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答: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

1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简述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答: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行为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表现为:一是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二是行为人超越其职权范围而实施有关行为。2.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韩某,男,50岁,外国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3、)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国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如果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如何量刑?为什么?答:韩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我们法院对此有管辖权,对于强奸罪,对量刑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因为根据刑法第236条只规定,构成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对于之前交代的嫖娼行为因为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属于坦白,不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韩某还犯了嫖宿幼女罪,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甲某,男,26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经公安人员教育,两人将上述情况如实供述。请问对甲某、乙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答:乙某与甲某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共同抢劫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甲

14、、乙在夜间持凶器预备抢劫,但每次由于意志外的因素没有碰到实施对象,其行为尚未着手实施,只停留在预备阶段。后来,在公安机关的盘查中,甲、乙交待犯罪事实,构成自首。综上,甲、乙构成抢劫罪(预备),而且有自首情节,在量刑上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女工甲某在某纺织公司做工期间,因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定何罪?为什么?如果甲某并没有被开除,而是在其工作期间,想抽空吸口烟,将划燃的火柴随意一抛,点燃了纱料,以致引起案例中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则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为什么?答:1.构成犯罪,构成放火罪。2.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疏忽大意的

15、过失。吴某嗜赌,导致夫妻不和不久其妻痊愈出院。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吴某的行为属于哪种停止形态?为什么?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答:1.吴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是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2.吴某属于杀人未遂。其理由是:吴某已经着手实施杀人行为,只是由于邻居阻拦、制止这样的意志以外原因,才使其未能实现杀妻目的。3.吴某因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未遂;又具有悔悟、抢救等情节,依刑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08年8月15日,贵州省习水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女儿被强奸陈孟然各有期徒刑7年。强奸罪(奸淫幼女)与嫖宿幼女罪有什么区别?答: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这是在幼女主动、自愿或者基于某种原因正在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明知卖淫者为幼女而进行嫖宿的行为。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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