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教案11.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3232479 上传时间:2019-10-0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诉讼法教案1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刑事诉讼法教案1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刑事诉讼法教案1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刑事诉讼法教案1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刑事诉讼法教案1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事诉讼法教案1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诉讼法教案11.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刑事诉讼法教案(法学专业)教案编号:No.11 教学课型:理论课 教学方式:讲授+讨论 教学课时:2学时第三章 证据与证明第二节 证据教学内容: 证据的法律类型和学理类型教学目的: 了解证据的具体类型,便于更好的收集和运用证据。教学重点: 证据的法律类型和学理类型教学难点: 具体的证据规则三、证据的法律类型(一)物证1、含义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2、特征(1)相对稳定性(2)哑巴证据。(3)间接性(二)书证1、含义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2、书证与物证(1)区别。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

2、和表达的思想起证明作用,而物证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起证明作用。(2)联系。首先,书证与物证均属于实物证据。其次,有些书证同时也是物证。u 案例分析:案情:电视剧水浒传大闹飞云浦一集中,武松杀了张都监全家老少之后,在墙上用血写了七个字:“杀人者打虎武松”。问题:墙壁上的字属于何种证据形式?(三)证人证言1、含义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相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就案件事实真相向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所作的陈述。包括证人亲笔书写的证言和口头向办案机关陈述的证言。u 思考题:证人对案件的判断意见和推测是否应当予以排除? 在英美法系证据制度中,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以近

3、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的规则被称为意见规则。意见规则的目的在于:一是认定事实、作出判断是法官的职责,证人不能代行法官的判定智能。二是证人的意见可能影响法官客观公正的认定案件事实。但意见规则亦存在例外,即对于直接基于经验事实的某些常识性判断,不作为意见证据予以排除。例如:精神正常与否;年龄、容貌;某种状态,如车速、情绪;气候;事物的同一性和相似性等。这些事实情况,实际上难以用非判断的方式表达。2、证人资格。(1)必须知道案件情况。(2)必须和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必须具有辨别能力和表达能力。u 思考题:1、未满10周岁儿童是否具有作证的能力?2、单位是否具有作证能力?3、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4、1)诉讼义务其一、作证的义务。其二、如实作证的义务。其三、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u 思考题:免证特权。 在外国证据法上,证人具有拒绝作证的特权:(1)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的特权。为了促使证人提供证言,可以赋予证人作证豁免权,即所谓污点证人。(2)配偶特权。(3)近亲属特权。古代中国,也曾存在亲亲得相隐匿的规则。(4)职业特权。(5)公务特权。(2)诉讼权利其一、不受非法取证的权利。其二、安全保障权。其三、差旅、误工费用的补偿权。(四)被害人陈述1、含义被害人陈述是指被害人就案件事实向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所做的陈述。2、特征(1)被害人可能作虚假陈述。(2)被害人的真实陈述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

5、实。(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1、含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件情况向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所作的陈述。包括供述和辩解两类,供述即对自己有罪或罪重的犯罪事实的坦白和供认。辩解,即主张自己无罪或罪轻的一种申辩、反驳、否认。2、特点(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真实供述和辩解能够比较全面、直接的证明案件事实。(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有可能提供虚假的或真假难辨的供述和辩解。u 思考题:能否以被告人的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 许多国家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和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人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6、”。即补强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是自由心证原则的例外,其理由在于:一是防止偏重口供的倾向。二是担保口供的真实性,避免采用虚假供述导致误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对补强证据规则作出确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于补强证据的要求,至少要达到与供述一致,并能保证有罪供认的真实性。(六)鉴定结论1、含义鉴定结论是指专门机关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鉴定后所制作的书面结论。u 思考题:测谎检查的结果是否可以作为鉴定结论在刑事诉讼中予以应用?测谎检查,是指在对被检查人提问的过程中,由测谎仪(多电图仪)

7、记录被检查人的血压、脉搏、呼吸、出汗及皮肤的电极反映等生理变化情况,并由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分析,以判断被检查人是否说谎的活动。对于测谎检查,有些国家只将其作为审查言词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有的则将其结果以专家证人或鉴定报告的形式作为证据。我国刑事诉讼实践已使用测谎检查,但没有相关制度规定。2、鉴定人的条件(1)具有鉴定资质。(2)不具有回避情形。(3)专门机关聘请或委派。(七)勘验、检查笔录1、含义勘验、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时,所制作的文字记载。勘验、检查笔录主要有现场勘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人身检查笔录、物证检验笔录等。2、特征(1)勘验、检查笔

8、录是固定、保全物证的一种方法,不是物证本身。(2)勘验、检查笔录是案发后由办案人员制作的,不同于书证。(3)勘验、检查笔录是对勘验、检查对象的如实记录,不同于鉴定结论。(八)视听资料1、含义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视听资料主要有录音资料、录象资料、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等。2、特征(1)直观性强。(2)证据信息量大。(3)客观性强。(4)易于保存和使用。u 思考题:用于控诉犯罪的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录音录象资料是否属于视听资料? 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录音录象资料不属于作为实物证据的视听资料的范畴,因为这种录音

9、录象只是一种保全证据的方法,其仍然属于供述、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的范畴。案例:案情:某国有事业单位财务处会计章某、陆某勾结起来涂改一处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20万元,二人各分得10万元。案发后,二人被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院收集到如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一张,经鉴定,是陆某的笔迹;(2)陆某、章某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章某得款后当天晚上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单以及银行当日的关于章某存款的监控录像;(4)销货单位货票存根以及销货单位经办人关于购物情况的陈述笔录。请问:检察院收集的上述证据分别属于证据的何种法律类型?四、证据的学理类型(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根据证据表现形式的

10、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1、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即证据事实是通过人的陈述,以语言形式表现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言词证据是“活”的证据,但主观性较强。2、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即以实物形式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如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实物证据是哑巴证据,但客观性较强。(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1、原始证据(1)含义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物证的原物,书证的原件等。(2)特征原始证据一般

11、较传来证据更为可靠。应尽可能地收集、运用原始证据。2、传来证据(1)含义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就是传来证据。如物证的复制品,文件的副本、影印件、抄件,转述他人陈述的证人证言等。u 辨析题: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 传来证据不同于当事人主义的传闻证据:(1)范围不同。传来证据可以是实物证据,也可以是言词证据。而传闻证据只能是言词证据。(2)划分依据不同。传闻证据以是否能在法官面前经过反询问为标准,即使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如果没有在法官面前经过反询问,也属于传闻证据。例如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笔录和目击证人笔录等。而传来证据以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为标准,即使属于未在法官面前经过反询

12、问的证据,只要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也不属于传来证据。如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笔录和目击证人笔录。(3)划分意义不同。划分传闻证据在于排除传闻证据的证据能力,而划分传来证据在于如何更好的运用证据。(2)作用传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一、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其二、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真实性的手段;其三、在无法收集或收集困难时可以代替原始证据;其四、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3)运用其一、传来证据的来源应可靠;其二、运用距原始证据最近的传来证据;其三、只在原始证据不能收集或收集困难时才使用;其四、只有传来证据没有原始证据不能定罪。(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证据所证明的对象是

13、案件的主要事实还是间接事实,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是否发生以及由何人所为的事实。间接事实是指据以推定案件主要事实存在的事实。1、直接证据(1)含义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一般为关于案件主要事实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口供,以及能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和视听资料。(2)特征直接证据的优点在于证明力强,运用简便,只要直接证据属实,就可以据以定案。但直接证据通常数量较少,而且多为言词证据,其失真的可能性大,不稳定性较强。(3)审查运用注意查证核实直接证据之间以及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应彼此吻合,相互印证。2、间接证据(1)含义间接证据

14、是指不能独立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只能通过证明间接事实来推定案件主要事实存在的证据。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另外,那些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书证等亦属于间接证据。(2)特征间接证据的优点在于数量大,而且较易收集,失真可能性小,稳定性高。其缺点在于,证明关系上的间接性、证明方法上的推断性、证明作用相互依赖性。因而间接证据定案难度较大。(3)审查运用其一、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其二、审查所有间接证据是否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即案件事实的基本环节都有相应的间接证据证明;其三、审查间接证据

15、之间、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存在没有排除的矛盾;其四、审查根据全部间接证据是否足以得出确定的结论,并且该结论具有排他性。(四)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1、含义按照证据是有利于控诉方还是有利于辩护方,将证据分为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控诉证据是指证明被告人有罪以及应当从重、加重处罚的证据。辩护证据是指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 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在学理上还有不同的称谓,如有利被告人的证据和不利被告人的证据、攻击证据和防御证据、积极证据和消极证据、本证和反证、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u 思考题:为什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2、特点(1)证明要求不同控诉证据要求保证案件事实都得到证明,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但辩护证据只要使控诉方的有罪立证难以成立即可。(2)划分的相对性其一、证据属于控诉证据还是辩护证据是相对于指控和辩护而言的。其二、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相互包含。如关于自首的证据。u 案例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