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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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资料问答题(1)1、简述国际劳动立法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的原因。(1)国际工人运动的推动。(2)为缓和劳资冲突的需要。3)国际间经济贸易的竞争,为平衡国际间人工成本的需要而进行劳动标准的国际间约束。 2、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从劳动法的概念中,可以明确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因此,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3、简述劳动关系的种类。(1)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

2、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2)从职业分类上可以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3)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以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关系等。(4)从工人运动角度分类,可以分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5)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以分为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4、试列举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1)列举式方法。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3、。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2)区别式方法。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而由劳动法调整,可以用三个因素区分: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符合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均可确定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5、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的调整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显然与劳动法的调整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6、简述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显然不同,行政法

4、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必须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而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劳动者。7、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劳动法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8、简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它们之间的区别体现在:(1)两者所属

5、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而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3)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9、简述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的联系与区别。所谓劳动合同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

6、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只有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订立后,需要鉴证或公证的,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10、简述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1)集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集体合同的一方为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2)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规定。(3)集体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要求。(4)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工会或职工代表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只承担道义责任和政治责任。(5)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11、简述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1)集体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2)讨论并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7、3)签署集体合同与审查备案。12、特殊群体包括哪些人?(1妇女(2残疾人(3退役军人(4少数民族(5未成年人(6其他需要特殊对待的群体。13、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原则存在的客观基础是什么?(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我国工资立法,确认用人单位享有完全的工资分配自主权。(2)在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原则是工资分配的核心原则,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工资制度,就是依据这一原则建立的。(3)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中,国家有责任保证劳动者获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者实现物质帮助权。(4)由于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济形式的存在,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8、的多种分配形式。14、在我国实行缩短工时制应当遵循哪些规则?缩短工时制,是指工作时间短于标准工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少于40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劳动部贯彻的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缩短工时制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或有特殊情况的职工。15、国家关于职工探亲假都有哪些具体规

9、定?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父母的待遇。(2)探亲假期。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上述假期之外,应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中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再扣除和另行补假。(3)探亲假期间待遇。工资待遇。按照

10、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探亲路费的报销。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16、简述我国职业纪律的基本特征。(1)职业纪律是为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服务的。(2)职业纪律是由劳动者自觉遵守的纪律。(3)职业纪律是劳动者自愿执行的纪律。17、简述我国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的关系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相辅相成,关系密切。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区别(1)性质不同。职业纪律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是一种义务;而职业道德属于思想意识范畴,是一种自律信条。(2)直接目的不同。职业纪律

11、的直接目的是保证劳动者劳动义务的实现,保证劳动者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职业道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企业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以及实现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实现的手段不同。为了保证职业纪律的实现,法律、法规制定了奖惩制度,以激励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以促使人们遵守职业纪律;而职业道德的实现,则主要依靠人们的自觉遵守,依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以及人们的内心信念。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联系(1)主体相同。2)调整对象相同,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调整的都是劳动者的职业劳动,调整的是同一行为劳动行为。3)最终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完善科学管理,还可

12、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18、简述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2)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3)帮助、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4)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5)交涉和协商的权利。(6)监督和调查的权利。(7)参与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工会的义务:(1)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2)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3)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

13、,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4)根据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19、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特点和作用。(1)职工民主参与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而不是指职工有权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的管理。(2)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是劳动者以职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而不是以股东或其他身份行使管理权。(3)职工民主管理是指劳动者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职工民主管理有利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劳动关系的协调,其主要作用如下:(1)职工与企业开成了利益与共、休戚相关的共同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有了保障。(2)职工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给予了更多的

14、关注,而不再盲目追求企业的短期效益或利润,企业资产配置更趋优化、合理3)职工参与管理,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简述劳动监察的基本属性。(1)法定性。劳动检查规则直接为法律所规定,并且这种法律规定是强行性规范,监察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实施监察活动,被监察主体不得以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监察;(2)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3)专门性。劳动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所实施的专门监督(4)惟一性。在劳动监督关系中,惟有劳动监察是以国家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实行统一和全面的监督。21、简述群众监督的形式和主要特点。(1)直接以口头或

15、书面形式进行监督。(2)报刊等传媒监督。(3)其他群众组织的监督。在劳动监督体系中,群众监督是对行政监督和工会监督的必要补充。其主要特点是:(1)监督主体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2)监督方式具有特定性和任意性。22、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1)宪法。 (2)法律和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4)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5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6)国际法律文件。 (7)国际惯例。23简述社会保险具有哪些基本特征?(1)基本保障性。 (2)国家强制性。 (3)互助互济性。 (4)主体特定性。 (5)待遇的差别性。 (6)补偿性。 (7)社会福利性。24、简述劳动法中劳

16、动的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是带有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25、简述职业安全法律保障的法律特征。(1)职业安全法律保障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为目的。在我国宪法和劳动法确立的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中,劳动者的生命权是最首要的权利。通过安全技术规程,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严格科学管理,使劳动者能够按照科学和安全的方法进行操作,以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目的(2)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规定。(3)职业安全法律保障具有突出的技术性特点。26、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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