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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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群: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历年考试分值及2015年分值预测2012年分值:单选题2分,多选题6分,判断题2分,不定项6分。合计16分。2013年分值:单选题5分,多选题6分,判断题2分,不定项4分。合计17分。2014年分值:单选题2分,多选题4分,判断题1分,不定项8分。合计15分。2015年预测: 15分以上。第1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二)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四)熟悉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

2、地点(五)熟悉增值税的减免税规定(六)了解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七)了解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征收制度重点:增值税纳税人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征收制度难点:征税范围知识点一:增值税纳税人 (常考考点) (一)纳税人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二)纳税人的分类1小规模纳税人。认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

3、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2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个体户之外)(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三)扣缴义务人(支付人)知识点二: 征税范围 (必考点) 1销售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例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销售电力 B.销售热力C.销售天然气 D.销售房地产答案:D2提供加

4、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4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关注多选)(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跨县市机构之间货物移送)(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自产、委托加工用于非应税)(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自产等三项,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自产等三项,购买用于投资)(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自产等三项,分配给股

5、东)(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自产等三项,无偿赠送)(共八种)【例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有( )。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扩建职工食堂B.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D.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答案】BCD5混合销售行为。(一项业务,两种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特征:(一项业务包括不可分割的两方面)其一、同次交易发生。其二、同一纳税人。其三、同一消费者。其四、交易内容及实际货物销售有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一般税务处理:从一主税而征收特

6、殊情况:销售自产建筑相关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特殊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征收;未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应纳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修理服务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安装服务D歌厅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又销售零食、饮料【答案】C6.兼营行为。(两项独立业务)含义及特点: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能单独核算。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征收;未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7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7、。(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期货)(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银行卖金银)(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死当物品+寄售物品)(4) 缝纫业务等;(5) 水泥预制构件(6) 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7) 非现场销售的食品(8)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分拣等劳务。知识点三: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1基本税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适用范围为:(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汽油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2低税率。增值税的低税率为13%。3零税率。知识点四:征收率(重点)(变

8、化考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自2014年7月1日起,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2015年变化内容)第一类:2%征收率:(1)一般纳税人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 未抵扣进项税额 + 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3%征收率减按2%(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4)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第二类:3%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

9、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原6%改为3%)(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第三类:3%征收率:包括:(原4%改为3%)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知识点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必考点)(一)一般纳

10、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一 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 销售额适用税率1销售额的确定。(1)销售额。销售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2015年变化内容)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3)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税务机关核定。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

11、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本人近期均价)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他人近期均价)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该货物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 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l + 成本利润率)(1一消费税税率)(4)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两部分要合计)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5)兼营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兼营不同种税分别核算,分别征收;未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兼营同种税不同税率分别核算,分别征收;未分别核算从高税率。

12、(6)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折扣方式销售;同一张发票注明打折后为销售额另开发票打折前全额纳税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按新货销售价还本销售方式销售;按销售价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分别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直销方式销售。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7)包装物押金(和包装物租金不同)。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因逾期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8)销售退回或折让。应从当期销项税额扣减(9)外币销售额的折算。知识点六: 进项税额的确定(

13、必考点)(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有票按票)。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有书按书)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扣除率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4年新增内容)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014年新增内容)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

14、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4年新增内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4年新增内容)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例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增值 税进项税额抵扣作凭证的有()。A.从销售方取得的注明增值税税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从海关取得的注明进口增值税税额 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C.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注明买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D.销售货物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而取得的注明运费金额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答案】ABCD(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购进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按照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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