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与安全教学课件作者周洁项目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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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九 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要求,子项目一 了解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及布局的食品安全要求 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 子项目三 明确餐饮场所设备的食品安全要求,返回,子项目一 了解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及布局的食品安全要求,餐饮服务场所的选址和布局,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而且要注意食品生产的安全。因此,餐饮服务场所的选址和布局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一、餐饮服务场所的选址要求 餐饮服务场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还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 m 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2、范围之外(图91);另外,需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一 了解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及布局的食品安全要求,二、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要求 餐饮服务的加工经营场所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食品处理区是指对食品进行加工操作的区域,一般包括粗加工、切配、烹饪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清洁操作区主要指凉菜、生食海鲜、鲜榨汁、专间(如裱花间、备餐间、分装间等)等加工、存放营养丰富、直接入口、容易腐败变质食物的高风险区域;准清洁操作区的卫生标准介于清洁操

3、作区和一般操作区之间,包括烹调场所、消毒餐具保存区等区域;一般操作区指除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以外的区域,包括粗加工操作区、切配区、餐具消毒区、库房等区域,一般操作区不涉及成品食物,在区域划分中清洁程度最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一 了解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及布局的食品安全要求, 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厕所、更衣场所、大堂休息厅、歌舞台、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专用的厕所、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等辅助就餐的场所。 食品处理区设置要求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

4、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图92)。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将运送的成品加以无污染覆盖。,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一 了解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及布局的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的可不设置)、烹饪(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储存、切配及备餐(饮品店可不设置)的场所。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食品分装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制作现榨饮料、水果拼盘及加工生

5、食海产品的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有备餐专间;中央厨房配制凉菜以及待配送食品储存的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置食品加工专间或专用设施。 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表91)。,上一页,返回,下一页,子项目一 了解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及布局的食品安全要求, 粗加工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应设专用于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

6、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 m2 以上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宜设置独立存放隔间。食品处理区参考布局见图93 和图94。,返回,上一页,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一、地面与排水要求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和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其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

7、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他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应有一定弧度,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排水沟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 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二、墙壁与门窗要求 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脚(墙壁与墙壁、墙壁及柱与店面、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应有一定弧度,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

8、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 m以上用浅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及各类专间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室内窗台下斜45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以自助餐形式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或无备餐专间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

9、尘设施,门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宜设空气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三、屋顶与天花板要求 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脱落等情形发生。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不易积垢、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应有一定弧度;水蒸气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烹饪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2.5 m 以上,小于2.5 m 的应采用机械排

10、风系统,以有效排出蒸汽、油烟、烟雾等。,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四、卫生间要求 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卫生间内的洗手设施宜设置在出口附近。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 卫生间设置要求如图95 所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五、更衣场所要求 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

11、,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 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设施,在门口处宜设有洗手设施。,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六、库房要求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库房应根据储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同一库房内储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 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使储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 cm

12、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除冷冻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 库房设置如图96 所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七、专间要求 专间是指加工、制作、包装(或分装)、处理和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备餐间、裱花间、集体用餐分装间、散装熟食食品销售间、成品包装(分装)间等专用操作间。由于专间制作的食品为直接入口食品,极易受到污染,因此加强专间的卫生管理极为重要。 专间应为独立隔间,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

13、不高于25 ,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在50 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专间设置如图97 所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可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的设施,紫外线灯(辐射强度在200275 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 W/m3 设置,紫外线灯应配反光罩,强度大于70 yW/cm2。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挂于距离地面

14、2 m 以内高度。 凉菜间(图98)、裱花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宜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施或设备。中央厨房专间内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水净化设施。 专间应设一个门,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外食品传送窗口应可开闭,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八、洗手消毒设施 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应设在方便员工洗手的区域。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

15、毒方法标识。 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结构应易于清洗。 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中央厨房专间的水龙头应为非手触动式开关。 就餐场所应设有足够数量的供就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其设置应符合相关要求。,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九、供水设施 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 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可见部分应以不同颜色明显区分,并应以完全分离的

16、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十、通风排烟设施 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餐用具、加工设备设施受到污染。 烹饪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方应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应加设机械排风排气装置,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并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项目二 明确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食品安全要求,十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三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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