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课件作者刘慧敏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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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 变更与消灭 第三节 经济代理行为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 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经济法律关系又是法律关系中的一种。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 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在全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过程中,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之间随时产生着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在特定经济关系方面的表现,

2、是受国家强制力保护, 能够使各方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得以实现的合法关系。,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要有三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即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和客体, 这三个要素缺少任何一个, 都不能构成经济法律关系。 (一)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也称为经济法主体, 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作为经济

3、法主体必须具备经济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具有进行经济活动的法定资格。 权利能力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 行为能力是指经济法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能力。 具备权利能力是具有行为能力的前提。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是由法律确定的。 在我国现阶段, 能够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 国家。 国家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 在特定情况下, 国家也以主体的资格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但其具体的经济法律行为, 则是通过授权有关的国家

4、机关以政府的名义进行。 () 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通称,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 包括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及它们所属的部、委、厅局、处等, 它们从不同角度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经济的权利。 () 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 经济组织, 是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和独立核算的非经济组织, 主要包括:第一, 企业。,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是国民经济体系中最重要

5、的组成部分, 是市场最基本、最重要的竞争主体, 也是经济法主体中最为重要的一类。 第二, 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财政或其他单位拨款,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组织。它们往往以法人资格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社会团体, 是由公民依法自愿组织的从事公共事务、学术研究、宗教事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如党团组织、工会、妇联以及各种协会、学会等。 它们也以法人资格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 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经济组织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虽无独立法律地位, 但在根据经济法律规定参与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时, 如实行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制

6、、实行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等情况下, 形成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 便具有经济法主体的地位。 () 公民个人。 其包括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个人, 主要是指依法批准参加某种经济活动的个体经济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承包户及合伙参与人等。 () 外国经营者。,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与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合资、合作经营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以及依法在中国进行独资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也可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法人及法人制度 法人制度是国家立法机关为了保证公民、法人的合法民

7、事权益, 正确调整民事关系, 而赋予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以一种拟人的形式从事民事活动权利的法律制度。 法人是社会组织而不是人。 由法律赋予社会组织以人的资格, 使这个社会组织具有自然人一样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因此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亡。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可以成为法人, 法律上对法人的成立规定了明确的条件: 第一, 依法成立。 第二, 有必要的

8、财产和经费。 第三,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四,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法人制度的核心。 (二)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根据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包括: () 物。 物是指能够为人类控制和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可通过具体物质形态表现存在的物品。 物包括自然存在的物品和人类劳动生产的产品, 以及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物是经

9、济法律关系中最广泛的客体。 () 行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实现其权利和义务所进行的经济活动。 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提供劳务行为和完成工作行为等。 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 仅指具有法律意义, 即为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 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又称精神财富, 是指经济法主体从事智力劳动所创造取得的成果, 如发明创造、商标设计、学术成果等。 智力成果本身不直接表现为物质财富, 但可以转化为物质财富。 智力成果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其法律表现形式主要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三)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上一页

10、,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权利主体, 在规定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经济活动以及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其权益表现为: 一是经济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或管理的需要, 有权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二是有权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三是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经济权利不能实现时, 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法律保护, 经济管理机关可依法直接采取保护措施。,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在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中, 经济法主体

11、享有不同的经济权利。 具体包括: () 所有权, 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最充分的对物权。 () 法人财产权, 指企业法人对企业所有者投资所设企业的全部财产在经营中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 () 经营管理权, 指企业对所有人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企业机构设置、人事、劳动等方面的管理权利。 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所产生的权利, 它主要是从企业内部关系角度设置的权利。,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经济职权, 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经济

12、管理职能时依法 享有的权利。 经济职权是具有隶属性质的权利, 具有行政权力的性质。 经济职权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既是权利也是责任, 它具有不可放弃和不可转让性, 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时, 其他经济法主体均应服从。 () 债权, 指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 权利。 () 知识产权, 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经济义务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

13、经济行为。 它是相对权利而存在的, 是法律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限制和约束。 具体包括: () 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 这一行为的目的在于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 () 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 义务主体则不受限制和约束。 () 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 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到法律的制裁。,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在经济法律关系中, 除经济职权之外, 如一个经济法主体享有一定权利, 那么他必定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 不允许一方只享有权利不承

14、担义务, 另一方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 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最基本要求, 它们决定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上一页,返回,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一、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 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 不是任何一件真实发生的情况都能产生新的经 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要求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符合经济法律规范, 即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具有法律依据; 二是有合法的经济法主体参加, 即有合法的权利与义务的实际承担者;

15、三是有确定、可靠的法律事实, 即在经济活动中出现了经济法律规范中假设出现的情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经济法律规范是确定法律事实的依据, 法律事实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事实引出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只有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才是法律事实。 二、经济法律事实的种类 一般来说, 根据与经济法主体的意志是否有关, 可将经济法律事实分为两大类: 事件和行为。 (一) 事件 事件, 是指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但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

16、消灭,事件包括自然现象, 如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现象如战争、政治动乱等。 无论是自然现象还是社会现象都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事件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其发生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是不可避免也不能抗拒的客观情况。 因此, 通常在法律上称为不可抗力。 (二) 行为 行为, 是指产生法律后果, 当事人由自己意志作出的有意识的活动。 按其与法律规范的要求是否一致, 行为可分为合法的经济行为和违法的经济行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合法的经济行为: 是指经济法主体有意识进行的,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经济行为, 它是有效的经济行为, 受国家法律保护。 () 违法的经济行为: 是指法律所禁止的, 侵害国家法律所保护的对 象或客体的行为。 违法行为分为两种: 一是一般经济违法行为, 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法规, 致使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 对违法当事人应当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是经济犯罪行为, 是指当事人不仅严重违反了经济法律法规, 而且触犯了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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