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学课件作者马殿平学习情境一税收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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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情境一 税收导航,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 子情境二 认识税法 子情境三 认知税收征收管理,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 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 (1)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其中税收是大部分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目前,税收收入占我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基本都维持在 90%左右。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

2、分配的法定形式,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因而它体现的是一种分配关系。,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2)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国家征税的过程实际上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分配问题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税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则是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进行的分配;税收分配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则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3) 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国家在履行其公共职能的过程中必然要有一定的公共支出。公共产品提供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共支出一般情况下不可能由公民个人

3、、企业采取自愿出价的方式,而只能采用由国家(政府)强制征税的方式,由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来负担。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的需要。同时,国家征税也要受到所提供公共产品规模和质量的制约。,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二)税收的外延 在外延上,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特征,亦称“税收形式特征”,是指税收分配形式区别于其他财政分配形式的质的规定性。 (1) 税收的无偿性,指国家征税以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直接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出所获利益通常与其支付的税款不完全成一一对应的比例关系。

4、(2) 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而非纳税人的一种自愿交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 税收的固定性,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等税制要素,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二、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一)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职能是税收分配关系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功能,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一般讲,税收具有以下三方面的职能: 1. 财政职能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通

5、过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将社会产品的一部分转变为国家所有,以满足国家需要。税收的财政职能是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种,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来实现的。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而且组织收入具有十分广泛的领域,它是其他组织收入形式所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因此,税收财政职能的强化与削弱,对于国家职能的强化与削弱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2. 经济职能 税收的经济职能是指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即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改变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地区、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比例,改变利益分配格局,对经济产生影响。税收作为一种分配杠杆,具有可

6、以通过对利益的分配影响各类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行为的功能。税收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必然会引起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阶层、各类纳税人经济利益的变化,进而也必然对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产生某些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经济职能是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3. 监督职能 税收的监督职能是指国家在向纳税人征税过程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反映,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制约、督促和管理的功能。这一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顺利发展的有力保证。监督职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监督和遏制各种偷税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7、 (二)税收的作用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税收职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1.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税收在保证和实现财政收入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收入的稳定;同时,税收的征收十分广泛,能从多方筹集财政收入。 2.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3. 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8、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利,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4. 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在国际交往中,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税收管辖权,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我国自 1979 年实行对外开放以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规模、渠道和形式都

9、有了很大发展。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涉外税法的同时,还同 80 多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这些税法规定既维护了国家的权益,又为鼓励外商投资,保护国外企业或个人在华的合法经营,发展国家间平等互利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三、税收的分类 (1) 按相关税种征收对象的不同,分为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资源税和特定目的税。该内容将在子情境二详细介绍。 (2) 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0、等。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3)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和关税等。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走近税收,(4) 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承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一类税。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不是负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的一类税。如增值

11、税等。 (5) 按税收的管理权限为标准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是指收入归中央政府的税种,具体包括关税、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等。地方税是指收入归地方政府的税种,具体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上一页,返回,子情境二 认 识 税 法,一、税法的概念和特点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首先,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

12、之上,处于从属地位。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其次,税法的另一特点是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税法的综合性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二 认 识 税 法,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

13、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二 认 识 税 法,1.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纳双方: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上一页,下一页,返

14、回,子情境二 认 识 税 法,2.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例如,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财产税法律关系客体即财产,流转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也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调整和控制的目标,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扩大或缩小征税范围调整征税对象,以达到限制或鼓励国民经济中某些产业、行业发展的目的。,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二 认 识 税 法,3.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

15、税法的灵魂。它规定权利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有什么行为,若违反了这些规定,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进行征税、税务检查以及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其义务主要是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解读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申诉等。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与其他社会关系一样,税收法律关系也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这一发展变化过程我们可以概括为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二 认 识 税 法,1.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16、,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而纳税义务产生的标志应当是纳税主体进行的应当课税的行为如销售货物、取得应税收入等,不应当是征税主体或其他主体的行为。国家颁布新税法、出现新的纳税主体都可能引发新的纳税行为出现,但其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纳税义务,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只能以纳税主体应税行为的出现为标志。 2. 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使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发生变化。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二 认 识 税 法,(1) 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例如,纳税人发生改组、分设、合并、联营、迁移等情况,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从而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2) 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 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例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设后,某些纳税人需要变更税务登记;申报大厅的设立,也会带来税收法律关系的某些变更。 (4) 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例如,1994 年实行新税制以后,原有的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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