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武鸣经济法武鸣项目13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102833354 上传时间:2019-10-04 格式:PPT 页数:54 大小:49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武鸣经济法武鸣项目13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经济法(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武鸣经济法武鸣项目13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经济法(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武鸣经济法武鸣项目13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经济法(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武鸣经济法武鸣项目13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经济法(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武鸣经济法武鸣项目13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法(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武鸣经济法武鸣项目1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武鸣经济法武鸣项目13(5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项目13 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2,任务一 经济仲裁,任务二 经济审判,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一、仲裁与仲裁法 (一)仲裁法概念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其交付他们共同选定的第三者评断,并由其作出裁决,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履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章所讲的仲裁只限于经济仲裁。它是指经济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协议将有关争议提交选定的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二)仲裁法 仲裁法,是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199

2、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三)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哪些纠纷。 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所以只有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质法律关系的争议适用于仲裁。同时规定,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依法应当由行

3、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四)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是仲裁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是否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选择哪家仲裁机构仲裁,选择哪个仲裁员和哪种形式的仲裁庭,由当事人自愿决定。甚至仲裁时间、仲裁地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 2.仲裁独立原则 仲裁独立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仲裁独立于审判。但人民法院依法对仲裁享有监督权。 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

4、纷的原则。这是公正处理经济纠纷的根本保障,是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所应当依据的基本准则。,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五)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协议仲裁制度是意思自愿原则最根本的体现。 2.或裁或审制度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受理,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二、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一)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组织进行仲裁工作、解决经济纠纷的事业单位法人。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上述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具备下列条件时成立。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必要的财产。

6、 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有聘任的仲裁员。,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 4人和委员7 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在这些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二)仲裁协会 仲裁协会是

7、社会团体法人,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仲裁协会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三、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和形式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方式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 (1)仲裁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 (2)仲裁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之外单独订立的发生纠纷请求仲裁的协议。,

8、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二)仲裁协议的内容和独立性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即仲裁协议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一项有效地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订立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资格和能力。 (3)仲裁协议

9、的内容应该合法。 (4)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即需采用书面形式。 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四、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1.仲裁的申请 当事人可以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仲裁协议。 有具体的仲裁

10、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2.仲裁的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

11、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并由其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按规定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3.仲裁当事人的权利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 (2)被申请人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及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3)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二)仲裁庭的组成 1.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一种是由1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双

12、方当事人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2.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

13、开庭终结前提出。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三)开庭和裁决 1.开庭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

14、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还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裁决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在调解书签收之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做

15、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有如下。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询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上一页,下一页,返

16、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六、仲裁裁决的执行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 经济仲裁,七、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一)步外仲裁的含义及法律适用 涉外仲裁是指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依仲裁协议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仲裁的制度。 从涉外仲裁的概念中可知,涉外因素包括如下。 (1)争议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属于不同国家。 (2)争议的标的物位于外国或者跨越国界。 (3)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在外国,如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在国外。涉港、澳、台案件,根据我国法律,参照涉外案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