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学课件作者马殿平学习情境三消费税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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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情境三 消费税的认知,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子情境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子情境三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缴纳消费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2、二、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布于以下四个环节: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流转多少次,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另外,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 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 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

3、的。,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为了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四)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自 2015 年 5 月 10 日起,在中华

4、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卷烟批发环节复合计征消费税,比例税率 11%,并按 0.005 元/支加征从量税。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

5、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三、税目 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高档化妆品等 15 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子目。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 (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在“烟”税目下分“卷烟”等子目,“卷烟”又分“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 支,下同)调拨价格在 7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 70 元

6、)的卷烟;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 7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二)酒 酒是酒精度在 1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 3 000 元(含 3 00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是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 3 00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是乙类啤酒。 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三)高档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

7、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 10 元/毫升(克)或 15 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五)鞭炮、焰火 本税目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8、。 (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7 个子目。 1. 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 66 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 0.013 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2. 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号至30号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

9、税目征收范围。 3. 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 VGO 和常压柴油 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4. 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5. 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

10、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6. 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7. 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 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 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七)小汽车 小汽车是指由

11、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 9 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 1023 座(含 23 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八)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 50 千米/小时,发动机汽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 5 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

12、)等。 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 45.93 克、直径不超过 42.67 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 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十)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 10 000 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十一)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 8 米小于 90 米,船体由玻

13、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 8 米(含)小于 90 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供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

14、状或条状的地而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十四)电池 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能单元装配成的电池组。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

15、其他电池。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十五)涂料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四、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黄酒、啤酒、成品油实行定额税率从量计税,卷烟、白酒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他应税消费品实行比例税率从价计税。经整理汇总的消费税税目、税

16、率(税额)见表 31。,上一页,返回,子情境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方法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三类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其应纳消费税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密切相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下一页,返回,子情境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销售额一般规定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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