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选调(2013年3月2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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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信息来源:考录处发布日期:2013-03-02浏览次数:22241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基层单位和部门的需要,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 号)的要求,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3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

2、到基层工作。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一、工作原则及程序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

3、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地区,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置考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三、招考计划及职位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共计划招考4919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535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0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650名;乡(镇)机关计

4、划招考3634名。选调生1000名(另见选调生简章)。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驻机构(乡镇工商分局、税务所、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选调生招考事宜详见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3届毕业生(不含委

5、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职位;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省的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

6、主义;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2

7、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3月5日;7、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3月5日累计

8、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3月5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2011年度以来招录(以招考年度计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3月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各级

9、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一)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

10、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11、。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13年3月下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3月5日9:00至3月12日18:00。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考单位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

12、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3月9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的,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

13、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3、2013年3月9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3月11日20: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3月12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5日9:00至3月13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

1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考试退费的,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

15、年3月20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特困生证明)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3年3月13 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

16、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3月13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三)加分1、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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