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温岭市食品安全目标考核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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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度温岭市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计分标准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考核指标 考 核 内 容分值自查分考评分组织管理1.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全年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查相关资料,工作未部署、职责未落实到位的酌情扣分。5目标落实情况2.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规范化建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主要农产品未实行标准化生产的扣3分,农业生产未建立生产记录的扣3分。63.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去年水平,每下降0.2个百分点扣1分;地产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0.5

2、%,不达标的扣4分。 10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入市规范化管理工程取得实效,效果不明显的酌情扣分。105.按照温岭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违禁药物行为。未开展专项整治的扣5分,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未实质性进展的扣5分。106.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实现生产主体“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简称“五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至年底,建成50家规范化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单位,每少1家扣1分,扣完为止。107.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批发市场

3、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未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扣2分,未开展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监管的扣2分。48.与主要种养殖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每少1家扣0.5分,扣完为止。29.完善举报制度,食品安全举报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举报奖励未兑现的,扣1分。3宣传培训10.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主办或配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未按要求开展的不得分;形式、内容不丰富的酌情扣分。10信息体系11.及时上报、更新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的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相应栏目信息数据。未按规定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4、的扣2分;全年工作信息少于24条的,每少1条扣0.5分;相应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的酌情扣分。 1212.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信息、报表等。信息内容不具体、全面的酌情扣分。 213.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应通报而未通报的不得分。2协作配合14.指导、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食品安全“1515”规范工程、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全市检测资源整合等工作。查相关工作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815.按要求参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

5、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在上级对市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中因工作不到位被扣分的,依照职责酌情扣分。6加分项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5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0分为限。10减分项目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年内监管领域内发生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一起扣5分。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3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发生区域性、

6、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黄色警告”一次扣3分。10否决项目1.监管责任范围内发生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2.监管责任范围内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以上“红色警告”一次。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总 分自查分: 考评分: 考评人(签字):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指标考 核 内 容分值自查分考评分组织管理1.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全年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查相关资料,工作未部署、职责未落实到位酌情扣分。5目标落实情况2.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无公害

7、水产养殖基地、无公害水产品建设达到市定要求。查相关材料,每一项目标未完成扣5分,扣完为止。103.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去年水平,每下降0.2个百分点扣1分。154.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掌握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主要水产品实行标准化生产。未组织实施“水产品药物残留与质量安全监控”抽样检测的扣2分,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2分,主要水产品未实行标准化生产的扣3分,未建立生产记录的扣3分。105.按照温岭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渔业投入品的管理,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严厉查处使用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行为。未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目标任务的此项不得分;未开展系列

8、集中执法行动和日常巡查的各扣5分;发现问题未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的扣5分。156.与主要种养殖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每发现一家未签订扣0.5分,扣完为止。27.完善举报制度,食品安全举报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举报奖励未兑现的,扣1分。3宣传培训8.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主办或配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未按要求开展的不得分,形式、内容不丰富的酌情扣分。10信息体系9.及时上报、更新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的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全年工作信息少于24条的,每少1条扣0.5分;相应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的酌情扣分;按规定发布水产品质量安全

9、信息,未及时发布的扣1分。 1210.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信息、报表等。内容不具体、全面的酌情扣分。 211.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应通报而未通报的不得分。2协作配合12.指导、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食品安全“1515”规范工程、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全市检测资源整合等工作。查相关工作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813.按要求参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在上级对市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中因工作不到位被扣

10、分的依照职责酌情扣分。6加分项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5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0分为限。10减分项目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年内监管领域内发生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一起扣5分。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3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黄色警告”一次扣3分。10否决项目

11、1. 监管责任范围内发生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2. 监管责任范围内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以上“红色警告”一次。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总 分自查分: 考评分: 考评人(签字):责任单位:市贸易与粮食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指标考 核 内 容分值自查分考评分组织管理1.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全年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查相关资料,工作未部署、职责未落实到位酌情扣分。5目标落实情况2.加强蔬菜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制定并实施长效扶持政策,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蔬菜基地与市场有效对接

12、,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酌情扣分。53.加强对“千镇连锁超市”工程的提质、扩面,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完成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级连锁店年度创建(改造)指标。查相关资料,每1项目标未完成扣4分,扣完为止。84.生猪市区以上进点屠宰率达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定点屠宰覆盖面均达90%,每一项指标未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65.会同农业部门对生猪调出地进行风险评估,提高调入生猪质量。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自检,严格落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开展肉品质量监测检测工作。查工作开展情况,肉品质量安全监测未有效开展的扣8分,定点屠宰肉品质量抽检

13、合格率未达到去年水平的扣10分,未落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得分,对调入生猪质量把关不严的酌情扣分。186.按照温岭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建立生猪购销单位、定点屠宰企业、粮油储存企业及市场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无整治方案和总结的扣2分,整治工作未有效开展的扣2分;基本档案建立不全面的扣2分,监管记录不全的扣2分。87.认真开展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得2分。28.会同市教育局开展学校生猪肉品配送工作,学校食堂生猪肉食品配送100%。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59.完善举报制度,食品安全举报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举报奖励未兑现的,扣1分。3宣传培训10.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主办或配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未按要求开展的不得分,形式、内容不丰富的酌情扣分。10信息体系11.及时上报、更新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的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全年工作信息少于24条的,每少一条扣0.5分,相应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的酌情扣分。 1212.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信息、报表等。内容不具体、全面的酌情扣分。 213.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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