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150万吨_年项目矿山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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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150万吨/年项目矿山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1月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150万吨/年项目矿山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概 述11.1任务由来11.2 项目特点21.3 评价过程简述3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61.6 评价结论61.7 致谢72总 则82.1编制依据82.2评价目的、方法及评价原则及评价重点92.3评价因子筛选112.4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132.5评价标准192.6

2、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212.7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292.8评价工作程序313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43.1现有项目基本情况343.2现有项目工程分析363.3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24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784.1自然环境概况784.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88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3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3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126环境风险分析1196.1风险识别1196.2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范围1206.3环境风险识别1206.4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及防范措施1236.5风险应急预案1286.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32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337.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

3、行性论证1337.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397.3环境保护措施汇总及投资估算1417.4“三同时”竣工验收内容142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48.1社会效益分析1448.2环保投资估算1448.2环境保护投资效益分析1448.3环境效益分析1459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469.1 环境管理1469.2环境监测计划15210结论及建议15510.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510.2建议162附件:附件1 环评委托书附件2 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150万吨/年项目矿山技改工程(井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川投资备2018-511124-

4、10-03-000112JXQB-0113号,2018年10月18日)附件3 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山增扩矿区(含原矿区)基本农田影响认定意见(井府函201854号)附件4 采矿许可证附件5 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6 例行监测报告及引用监测报告附件7 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150万吨/年项目矿山技改工程噪声监测报告(川中正检字(2018)第11058号)附件8 取水许可证(取水(川乐井)字2010第06025号)附件9 原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文件附件10 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851概 述1.1任务由来福华通达是2006年成立的中外合

5、资企业,主要产品为草甘膦原药及水剂、烧碱、硅材料相关产品等,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国外。福华通达打造的绿色循环产业园占地3000亩,是乐山市“一总部三基地”战略建设的重点打造项目,分A、B、C三个区域分期建设。其中,A区占地面积450亩,总投资40亿元人民币,是12万吨/年草甘膦生产区,于2013年全部建成投产;B区占地面积850亩,总投资75亿元人民币,是草甘膦等除草剂产品生产的上下游配套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11个项目已有5个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其他项目预计2018年全部完工;C区为规划区(福华农化园C区),规划面积约1700亩,预计总投资100亿元,将打造成为现代化的高端农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乐山

6、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华通达一下属企业,成立于2009年1月,主要从事盐卤资源的开采、销售及矿产资源对外投资。福川公司拥有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山(以下简称“天宫山盐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11002009066130020699),核定矿区面积2.9307km2,开采矿种为岩盐,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卤折盐。矿山产出的产品为卤水(液体盐),所生产的卤水主要供给福华通达盐化工项目作为化工生产原料,运输方式为管道输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以及响应乐山市市委、市政府打造乐山市“一总部三园区”拉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福华通达拟在福华农化园B区投资建设32万吨/年烧碱装置,此盐化项目建成后对

7、卤水需求将大幅增加,预计卤水需求量将达到630万m3/a;同时盐化项目今后将调整化工工艺为“全卤制碱法”,该工艺条件下盐化项目将产生大量淡盐水。为满足福华通达盐盐化工项目对卤水的需求以及响应国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政策,福华通达提出建设矿山扩建项目,该项目由其下属企业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建成后,本项目生产的卤水经采集卤管道输送至采卤二车间卤水池,然后经采卤二车间与采卤一车间之间的转卤管道输送至采卤一车间卤水池,然后经输卤管道输送至福华通达盐化工项目生产区;同时福华通达盐化工项目产生的淡盐水经淡盐水回送管道输送至采卤一车间,然后经采卤一车间及采卤二车间之间的输水管道送至采卤二车间

8、,然后经为福华通达盐化项目提供其原料卤水,盐化共项目产生的淡盐水作为本项目矿山的开采原料,这样既解决了福华通达盐化项目的原料问题,又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具有显著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节能减排,做成环保绿色产业链。为了满足配套福华农化园B区发展建设规模,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福川黄砵乡天宫山盐矿150万吨/年项目矿山技改工程、630万m3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项目(另行环评,不再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建设,两个项目建成投产后方可满足福华农化园B区的发展需求。2018年4月,福川公司委托自贡市井矿盐矿山开发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四川省井研县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

9、山岩盐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山150万吨/年项目矿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向井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填报了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并取得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124-10-03-000112】JXQB-0113号。项目建设内容如下:项目总投资22864.32万元,主要进行矿区扩建工程,矿区增扩面积约0.7245km2,增扩后矿区总面积约3.6552km2,矿区范围内新增34口卤井(其中17口直井或斜

10、井,17口水平井),新增各新布井口至采卤二车间的采集卤管道(包括注水管道)约49.3km,采卤一车间与二车间之间的一根转卤管道1.7km以及一根1.7km输水管道,建设自动化监测、供配电工程及其他相应配套辅助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50万吨/年的产能,折算新增采卤能力190万m3/a。与输卤总站合计总体可达到年采卤150万吨/年,折算采输卤580万m3/a的生产规模。 本次评价范围仅为矿区扩建工程,与矿山开采规模配套的从采卤一车间至福华通达生产区的输送工程(输卤管线、淡盐水回送管线)及采卤二车间的建设已委托环评单位另行环评,不在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内。1.2 项目特点本项目为岩盐开采项目,属建设

1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中“四 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139 采盐(井盐)”项目,采矿方法为钻井水溶法,即注入淡水(或淡卤水)、采出卤水,项目建设期场地施工施工区较多、道路和管道施工区多,建设期施工占地、植被破坏、加速水土流失以及钻井过程中的废水和泥浆处置不当 等对环境影响较大;进入运行期后,主要生产活动为采集卤,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采集卤管道破损卤水泄漏环境风险,采取措施后环境影响较小。1.3 评价过程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令)的有关规定,一切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

12、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令)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第1号),本项目属于“第四十五条、非金属矿采选业 139款、采盐”,本项目为井盐开采,根据要求,其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建设区域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研,详细了解了本项目厂址周围情况,收集有关本项目基础资料,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选址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协调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问卷调查等内容,深入细致的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

13、见,在以上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评项目组接受委托后,依次完成以下工作:1、协助建设单位制订公众参与调查方案,以建设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调查形式以网站公示为主。2、在仔细研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同时对本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了解本项目厂址周围情况。在此基础上,完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评价重点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等工作,并以此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3、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后,在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收集历年监测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情况,对本项目所在区域进行

14、现状监测。4、以本项目工程分析为依据,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编制完成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章节。5、通过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的结果,确定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技术可行,并论证是否经济可行。在此基础上,提出更为合理的环保措施要求。6、综合政策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环保措施经技术经济论证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等的基础上,完成报告书的编制。7、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网站公示和现场问卷调查等调查形式。8、在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最终

15、完成送审版报告书。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相符性结论(1)相关政策本项目属于采盐项目。根据国务院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及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类 十二、轻工 20、100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新建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本项目为矿山扩建项目,原项目已有100万吨/年井盐开采规模,本次新增50万吨/年开采规模,项目扩建完成后总体可达到150万吨/年的井研开采规模。故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项目。项目亦不属于鼓励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于2018年 10月18日在井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取得了项目备案文件,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124-10-03-000112JXQB-0113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相关规划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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