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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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一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 1、概念:民事纠纷也叫民事冲突、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纠纷。 2、特点:纠纷主体地位平等;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私权争议);有可处分性。 3、包括:财产关系民事纠纷和人身关系民事纠纷,民事案件的常见种类,1、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 2、由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案件; 3、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基于经济关系产生的案件; 4、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劳资关系产生的案件; 5、由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特殊类型案件。如宣告失踪案件等。,案例,房山县技术监督局的两名工作

2、人员到海滨公司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门市部门口设有一小摊,出售日用百货和副食品。经抽样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其中部分食品存在过期和其他质量问题,但在准备查封时,被门市部营业员阻挠,未能查封。于是,监督局以本局名义在该县电视台上播发了提请消费者注意的稿子,称“海滨公司门市部经销大量过期变质食品,请消费者注意,不要只注意价格而忽视质量,上当受骗。” 海滨公司认为监督局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监督局更正报道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认为,该案件为侵害名誉权的民事侵权诉讼;二审法院认为本案是一起因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相对人认为损害其名誉权而形成的行政

3、诉讼。,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案例1,某县民政局向乡办企业发放了扶贫贷款,双方为此签订了借款合同。因到期未能归还贷款,民政局与乡办企业发生纠纷。 问:该纠纷是否属于民事纠纷?,案例2,王某与张某是邻居,张某将旧房拆除,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三层楼的新房,王某认为张某建造的房屋距离自己的房屋太近,会影响自己的通风和采光,和张某发生纠纷, 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这一纠纷?,(二)民事纠纷的多种解决机制 1、自力救济和解 优点:直接、迅速、有效 缺点:缺乏公正性、权威性、彻底性 2、社会救济仲裁与调解 调解:人民调解、其他社会团体调解、行政调解 仲裁:民间性;自治性;法律

4、性 优点:公正、高效、灵活 缺点:缺乏权威性、强制性,民事纠纷处理机制,自决与和解 (自力救济),优 形式灵活 处置自由 劣 无强制性,(二)民事纠纷的多种解决机制 3、公力救济诉讼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按照程序法和实体法规范解决纠纷的机制。 优点:有效、权威、彻底、公正 缺点:程序繁琐、周期长、成本高,“诉者,谓有冤抑之事而陈告也”;“讼者,谓有争议之事而陈告也”,专题一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关系。,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案例:甲男与乙女系隔壁邻居。因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

5、将,有时通宵达旦,喧闹声严重影响了乙家正常的休息。乙多次到甲家说明自己身体不好,神经衰弱,希望甲夜晚不要扰民。 一次,甲家正在玩麻将,乙又敲门表示不满。甲认为乙在朋友面前扫了自己面子,遂出言不逊,辱骂乙神经病。乙亦怒斥甲不务正业,象个赌徒。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十数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甲恼羞成怒,上前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乙羞愤不已,转身欲走,但被甲拉住。挣扯间致乙衬衣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乙遭此羞辱之后,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外企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源,使乙身心、财产俱遭伤损。后有朋友告诉乙,此事不能作罢,一定要讨个

6、说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你认为有哪几种法律途径或方式可供乙选择以维护其权益。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你认为选择其中哪一种方式处理此事社会效果更好、更具优越性。,专题二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第一节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第二节 辩论原则 第三节 处分原则 第四节 法院调解原则 第五节 支持起诉原则,第一节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二、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 2.双方当事人拥有同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 3.

7、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案例,2011年7月9日,吴某与朋友罗某到H镇上一KTV歌城娱乐,与当地一私企老板刘某发生冲突。歌城保安甲、乙、丙受刘某驱使,用警棍殴打吴某,罗某立即报警。警察赶到后将参与殴打的保安扣留,并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 吴某住院共花费2000余元,经鉴定属于轻伤。吴某出院后,发现当地派出所已将参与殴打的保安释放,保安均已不知去向,于是吴某向歌城老板王某索赔,被王某拒绝。2012年1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歌城老板王某赔偿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吴某经济不富裕,没有聘请律师,王某则聘请了律师代为参加诉讼。在诉讼中,王某的律师提出,王某并不知道吴

8、某被人打伤的事,打伤吴某的保安并非王某雇请的,因此,王某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于是主审法官告诉吴某,要实现诉讼请求,必须证明参加殴打的保安是由王某雇请的,并告知吴某可以尝试到当地派出所索取案发当天对保安的询问笔录。吴某的请求遭到派出所拒绝,吴某于是将有关情况告知法院。主审法官于是亲自到派出所取证,并调取了案发当天派出所对参与殴打的保安的询问笔录。笔录中保安承认自己为王某所雇佣,并供述了殴打的经过。 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向吴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并根据当地省人大通过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条例,判决王某向吴某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费。 问题:本案法官告知原告如何行使权利、如何取证,而且

9、还亲自帮助其收集证据,其做法是否违背当事人平等原则?,第二节 辩论原则,辩论原则的含义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辩论原则的内容 1.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 2. 辩论的形式包括口头和书面形式。 二、辩论原则与辩护原则的区别,第三节 处分原则,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处分原则具体包括: 1.处分权为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可依法行使处分权。 2.当事人处分的内容,是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3.当

10、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第四节 法院调解原则,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 1.法院调解活动贯穿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 2.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3.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案例,2011年朱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2012年朱某还给了李某一部分钱,李某收到钱后给朱某出具了一张字据:“朱某还欠款4 万元。”2013年1月,李某催促朱某将剩余的欠款还清,朱某一直不予答复。李某于2013年3月

11、对朱某提起诉讼,要求朱某返还欠款6万元。 朱某辩称:曾经向李某借款10万元,但已经还款6万元,目前还欠款4万元,并非李某所主张的6万元。并向法庭出示了李某向其出具的字据。李某则认为字据上的“还”应当念“还款”的“还”,并非“还有”的“还”,朱某已经还款4万元,尚欠6万元。围绕着欠款究竟是4万元还是6万元,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双方均未提交进一步有关证据。,法庭辩论结束后,进入调解阶段,被告向原告提出一个方案:双方各自让一步,被告向原告返还欠款5万元,并承诺可以在调解后一周内将欠款支付完毕。原告李某答应了被告的提议。但主审法官认为,字据中的“还”,要么念“还有”的还,要么念“还款”的还,即要么被告欠原告6万元,要么欠原告4万元。如果被告返还原告5万元,要么侵害了原告的利益,要么侵害了被告的利益。而且这个方案是被告先提出来的,如果被告真的已经还了6万元,他是不会提出这样的调解方案的。于是,主审法官没有同意双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在庭审结束后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已向原告还款4万元,尚欠6万元,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欠款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问题:你如何评价法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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