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值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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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值班管理规定一、为保证实习律师值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扩大事务所影响,结合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二、实习律师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名值班人员为全天值班,具体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三、值班律师应在会议室值班。接待当事人咨询时,原则上应先在会议室进行,需要深入咨询案件的,可以在会议室沙发处或谈话室进行接待。四、值班当日,当值人员上午应提前10分钟到达律所会议室,协助内勤做好会议室及公共部位卫生工作(包括:会议桌、三个接待室、室内沙发茶、接待吧台、展板等清洁)。五、接待咨询应首先了解、记录咨询人姓名、电话、住址、涉及纠纷、简要案情等信息。需

2、要深入咨询可能形成案件的,值班律师应及时向主任请示由主任优先安排当日在所的执业律师负责接待,主任不在时,由陈副主任安排,主任、副主任均不在且无法联系时,由所内勤负责安排。接待咨询形成案件的,实习律师与接待的执业律师均应向内勤报备,案件收入由承办律师与律所共享。六、值班实习律师值班时除负责现场接待咨询工作外还兼负责律所网站QQ咨询的回复与打理。值班人员应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和接待案件登记簿,若有执业律师参与接待,则无论是否形成案件值班实习律师及受指定的接待律师均应在值班记录及接待案件登记簿上签字。对值班实施情况,律所内勤每天均要检查并签字确认,所副主任每两天至少检查签字确认一次。七、所有专职实习律师均参与值班,具体值班日程以律所内勤安排的实习律师值班排班表为准。当值实习律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按时值班的,应向所主任请假,并应提前做好本人的值班安排,同时将安排情况告之所内勤。八、本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岸庆所负责解释。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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