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804刑法、民法、经济法2009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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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税和契税9、商标和商品名称二、简答1、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2、渎职罪的主体3、债发生的依据是什么,解释其各个依据的含义4、法人和合伙的区别5、企业的社会责任6、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三 、论述1、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种类3、公用企业的反垄断法律规制4.1.1 2009年答案和解析一 名词或辨析1、自首与坦白(答题只要答出概念即可,关系略带即可)答:所谓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所谓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自己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的行为。坦白的本质在于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交待其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罪

3、行。坦白与自首在某些方面存在相同之处:1、均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2、都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3、都是犯罪分子犯罪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心理的外在表现形式;4、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等。但二者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区别:1、自首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坦白是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即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2、自首的犯罪分子供述自己罪行时的态度是自动的,而坦白的犯罪分子供述自己罪行时的态度是被动的。3、自首所交待的罪行即可以是已被发现的罪行,也只可以是尚未被发现的罪行;而坦白所交待的罪行只限于已被发觉、被指控的罪行。4、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的情节,而坦白只是酌定从宽处

4、理的情节,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自首比坦白的从宽处罚幅度要大。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自首从宽处罚的制度,而没有对坦白从宽处罚进行规定。5、自首可以向司法机关自首,也可以向其他机关、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自首;而坦白只能是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坦白,而不能向其他机关或组织坦白。2、受贿罪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答: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二者关系。3、绑架罪与抢劫罪答: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

5、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二者关系4、违约金答: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5、物权法定答:指物权的种类和物权的内容(即权能)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得由当事人基于自由意志而协商创设或者确定。6、无过失责任原则答: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英美法称之为“严格责任”。7、一般准入制度和特殊准入制度答:1.一般市场准入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所必须具

6、备的一般法定条件和必须遵循的基本程序规则。主要体现为企业的设立登记制度。2.特殊市场准入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进入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特殊市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遵循的程序规则。主要体现在企业设立的行政审批许可上。8、房产税和契税答: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9、商标和商品名称答: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

7、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品名称是指为了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二简答1、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答: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采取了综合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

8、面:(一)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加重是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当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时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具体限制加重方法如下:(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20年。(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年。(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3年。上述限制加重原则中的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和刑期的限制,

9、在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的时候,不得超过数罪的总和刑期。二是数罪并罚的法定最高限度的限制,即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拘役不得超过1年,管制不得超过3年。当总和刑期超过上述期限的时候,数罪并罚应当受其限制。(二)吸收原则 我国刑法第69条关于限制加重原则的规定,明确地将死刑、无期徒刑排除在外。但对于判决宣告中有数个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按照什么原则实行并罚并未作出明文规定。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吸收原则。在我国刑法中,适用吸收原则的有以下两种情形: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死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死

10、刑或者其他主刑。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无期徒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三)并科原则 我国刑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这表明,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并科原则,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附加适用与单独适用两种情形。这里的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是指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形。由于这种附加刑与主刑可以并存,因而主刑的适用并不排斥单独适用的附加刑的执行。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实行主刑与附加刑的并科。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的规定,因犯数罪而被同时判处主刑和附加刑

11、的,无论判决决定执行的主刑种类如何,都应适用并科原则,将所宣告的一个或数个附加刑作为执行的刑罚。2、渎职罪的主体答:1渎职罪的主体以职责论进行界定。即不管是否属于正式编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只要行使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即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时,就应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即为渎职罪主体。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国家机关职权的范围问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机关的职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立法、司法、军事等方面,涉及国家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因此,只要依法行使上述权力的人员,都应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构成渎职罪的主体。 2渎职罪的主体的多元化,具体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12、,包括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政府公务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等。 (2)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烟草专卖局、土地所及房产所工作的人员等。 (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人员等。 (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合同制、聘用制人员等。3渎职罪主体是行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的人员。即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并构成犯罪的人员,应依照刑法有关渎职罪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否则

13、,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3、债发生的依据是什么,解释其各个依据的含义答: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独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与其他情况。(分别解释)4、法人和合伙的区别答: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独立的民事主体人格2、法人主要以章程为依据组织成有机的法人组织体,合伙主要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3、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4、法人事务由法人机关管理,合伙事务每个合伙人都有权执行合伙事务5、法人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5、企业的社会责任答:(1)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

14、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2)为什么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 1)背景(书上内容) A国家干预经济的的理论和实践 a凯恩斯主义对自由放任企业的批判(失业、不公)b罗斯福新政国家干预为企业设定社会责任以立法形式体现出来B所有权限制的观念和立法的出现(魏玛宪法)C大企业所引发的谁会问题的日趋严重D传统经济学理论解释力的不足及修正 2)实际(老师观点)首先,企业是社会之细胞,其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其他主体的合作和支持。其次,企业之利润来自社会必当回报社会。(3)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五点共识)p212首先,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责任。 既包括劳动法意义上保证雇员的相关权利。也

15、包括企业按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对雇员担负的道德义务。其次,提高产品质量责任对消费者。(三鹿)再次,社会公共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复次,对雇员的责任(保障雇员人身安全责任)再者,对所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最后,对债权人的责任(武汉足球退赛)6、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答:1.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范围内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缴存于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简介地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的活动。2.基准利率政策。基准利率是指利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基础利率。3.再贴现政策。贴现,将未到期的票据向商业银行转让,融通资金。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在贴现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制定或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应与需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金融政策。4.再贷款政策: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用总量。5.公开市场政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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