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案-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七课 依法制裁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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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政治教案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七课 依法制裁违法犯罪政治教案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七课 依法制裁违法犯罪第七课 依法制裁违法犯罪教学目标认知目标 识记: 违法行为的含义。违法行为的类别。刑法的含义。我国刑罚的种类。 理解: 用法律保卫国家安全的实例,表明我国法律的性质。用法律打击抢劫、盗窃、赌博、贩毒等犯罪的实例,表明我国法律惩治犯罪的作用。以是否触犯刑律为根据,用事例说明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运用: 收集几个案例,表明违法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能力目标 能结合违法与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 3.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学习

2、违法与犯罪的问题的有关知识,知道违法与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与犯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而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教学重点 1.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概念。 2. 犯罪的基本特征。 3.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及与其作斗争的重要意义。 4. 引导学生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教学难点 1. 犯罪的基本特征。 违法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课时安排 :4课时。 第一课时 请同学们粗读本课的课题、框题、目题,然后写出本课知识结构框架。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 (投影一) 初中学生孙某,不懂法,看到本村常丢东西,居民意见很大,孙某认为是

3、租房的外地菜贩子所为,于是萌发了报复“老外地”的想法,曾多次结伙拦劫、打伤过往的外地菜贩子,共抢人民币几千元。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年。 (投影二) 1998年1月20日,临时工刘某下夜班后,到某歌厅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酒,服务小姐催他结账,刘某却说“我没钱!”被保安人员拖出歌厅。刘某对此不满,早7时,他拨打110称:“有4名男青年持刀抢走我人民币7000元、手机一部。”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以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其拘留。 (投影三) 苏某在工厂浴室洗完澡后,

4、忘记把自己的进口名牌手表带走。当他想起来再去找时,手表已经不见了。经向当时一起洗澡的林某了解,证实手表被本厂朱某拾获 。苏某要求朱某归还拾到的手表,朱某却说:“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经本单位领导调解夫效,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朱某拾获手表据为己有的情况属实,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否则赔偿苏某损失350元。 提问: 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 朱某认为:“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这种看法有什么不对?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使学生在发现共同点的过程中,引起对本节课要学习内容的思考:(2)从学生认识上的困惑点入手,引发

5、学生的学习兴趣;(3)在扩散性思维的过程中,使学生在整体结构上把握本课时的内容。)(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都未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其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朱某认为:“拾到东西就是我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只有靠诚实劳动获得的财产,才是合法财产。朱某的行为不仅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的道德问题,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不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原主,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朱某的行为也

6、是违法行为。 导入新课 孙某、刘某、朱某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什么不同?这不是本节课我们要搞清楚的问题。 一、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板书) 什么是违法行为(板书) 违法行为:是指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板书)(教师提示。) 应该注意的是,违法行为指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思想落后不是违法表现。违法的要领应从广义上理解,即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板书)(教师提示。) 应该注意的是,违法行为指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思想落后不是违法表现。违法的概念应从广义上理解,即凡是违反了宪法、刑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违法行

7、为。 提问: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都是违反同一类别法律的违法行为吗?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所以是刑事违法行为,也就是犯罪行为。 刘某的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则的行为。 哪些是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呢?例如:市声管理法规、森林法规、环保法规、交通管理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 朱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违法行为的类别(板书) 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也就是犯罪(板书)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板书)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板书) 提问:投影一中

8、的孙某的违法行为与投影二中的刘某和投影三中朱某的违法行为相比有哪些不同点?(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抢劫伤人,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较大,已经触犯刑法,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我们把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叫做犯罪。 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拨打110取乐、拾物不还、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因而把这种违法行为叫做一般违法行为。 3。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板书) 提问: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什么也要给予制裁?(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刘某和朱某的违法行为虽然不像孙某的

9、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但也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执行公务,影响了苏某的正常生活,浪费了国家的人力财力,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害。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给予处罚、惩戒、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到犯罪。 提问;刘某、朱某由于违反的法律不同受到的处罚有什么区别?(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朱某不返还苏某手表是他违反民法通则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1)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板书) 刘某打110取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行政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是行政处罚。 2)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板书) (教师讲述)。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国家行玫机关 ,依据国家行政法规,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10、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指的是工商管理部门、林管部门、环保机关、公安机关等。 (根据学生情况,教师可补充行玫处罚的种类,以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行政处罚有:警告、没收、罚款、责令赔偿损失、行政拘留等。) 提问:中学生王某因与同学打架,被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这是行政处罚吗?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学校给予王某的记大过处分不是行政处罚,是行政处分。因为学校不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不能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 小结; 今天学习了:(1)违法行为的概念;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的类别;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

11、政违法行为三类;(3)一般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4)明确了一个认识问题;违法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一定是违法行为。 巩固新课 复习本框内容填写下列表格: 类 别定 义处罚刑事违法行为 类别定 义处罚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课后练习 辨别改错题; 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不一事实上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第二课时 复习提问 (投影一) 某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姚某因对车队领导不满,于某年1月10日上午11时许,驾驶华沙牌小轿车从天安门广场纪念碑西侧,向北高速冲过密集的人群,撞在

12、金水桥上,致使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金水桥汉白玉栏杆撞毁一段,轿车被撞毁。姚某的上述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4条和第115条。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姚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问: 姚某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吗?为什么? 人民法院判处姚某死刑的依据是什么? 姚某所造成的损失是出于故意所为,这说明什么? (设计些问题的目的:(1)在温故中引发学生对本节课要学习的内容的思考,(2)使学生从对案例的讨论中把握本课时的内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姚某实施的上述行为,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罚处罚,所以不再是一般违法行

13、为。而是犯罪行为。姚某所造成的严重损失是出于泄私愤的故意所为,说明姚某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人民法院判处姚某死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 导入新课 本节课我们来学习犯罪、刑法、刑罚的关系问题。 二、犯罪与刑罚(板书) 什么是犯罪(板书)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的行为。(板书) 2)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板书) (投影二)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

14、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提问;投影一和投影二这两组材料说明犯罪具有哪些基础物征?(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上述材料说明; 3)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板书) 第一、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板书) 首先,犯罪是指人的行为,而不是指人的思想。因为人的思想活动是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其次,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社会的实际危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类犯罪大多属于这种情况。其二,是指危害社会的

15、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例如;犯罪的预备行为和某些犯罪的未遂等,这种情况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上述分析说明;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道德要看他是否实施了某种严惩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没有实施严惩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认为是犯罪。也就是特征,都是由这个最本质的特征决定的,都是由这个最本质的牲派生出来的。 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板书) 请同学们思考“想一想”中的问题;怎样衡量一种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严惩的社会危害性?如何确定这种行为是否犯罪?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触犯刑法是衡量一种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严惩的社会危害性的尺度,它也是确定这种行为是否犯罪的法律依据。通过 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违反刑法的前提;违反刑法又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必须以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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