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个人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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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提升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园林绿化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个人包括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师、优秀工程师。每年评选表彰一次。第三条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第二章 评选条件第四条根据参选奖项,申报人应符合相应的评选条件:(一)“优秀企业经理”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依法经营。2、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经营管

2、理者(董事长、总经理、经理、主持工作的副职等,限1人),且在本单位连续任职三年以上。3、积极进取,善于学习,有较强的开拓、竞争意识和应变能力。所在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俱佳,企业稳步发展,各项经营指标处于本行业先进水平。4、所在企业近两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两项市级优质工程奖,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所在企业近两年施工中,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条件1、具有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注册证书,从事项目管理工作满三年的在职人员。2、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履

3、行项目承包合同和项目经理职责。3、主持完成两个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上施工工程,且验收合格。4、近两年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市优质工程奖(如“广玉兰”奖)、省优质工程奖(如“黄山杯”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表彰者优先。5、同一工程原则上推荐一名项目经理参评,大型、特大型工程除外。6、凡是上年度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出现经营亏损、发生质量或安全重大事故,在社会信用上出现不良记录被行政处理处罚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入选。(三)“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师”评选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风景园林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依法取得国有经济组织园林或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4、业资格证书或安徽省非国有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3、在安徽省从事风景园林设计工作满3年以上,海外学成归国人员在省内工作满2年以上(以单位出具的社保单据为准)。4、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1)主持完成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荣誉奖项。(2)主持风景园林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或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项目至少1项。(3)主持完成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项以上;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项以上,提供业绩证明。(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市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工程造价定额、行业规划编制,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

5、施。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1)有违法违规行为,如非法挂靠、出卖图章、图签等;(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相关处罚的;(3)被索赔额超过10万元。(四)“优秀工程师”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依法取得国有经济组织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安徽省非国有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在我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3、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技术水平突出,在本行业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4、坚持“质量第一”方针,在提高工程质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满足用户需求,实施名牌战略等方面成效显著、贡

6、献突出。5、近三年参与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较大质量、技术或安全责任事故,无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第三章 评选机构第五条 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评比表彰活动评审委员会”(本办法简称“评审委员会”) ,负责评审工作。第六条 秘书处办理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第四章 评选程序第七条评选程序(一)申报人单位自愿申报,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向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申报,填写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个人申报表,连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协会秘书处。(二)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提交评审委员会终审。(三)评审确定名单,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四)公示期间,申报人

7、所在单位若发生较大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事故、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公示期间的社会举报,评审委员会可委托秘书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第五章 表 彰第八条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召开表彰大会,对荣获“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个人”称号的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并通过协会网站、会刊通报表彰。第六章 纪 律第九条 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凡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撤销其荣誉称号,记入不良记录,并在网站公布。第十条 推荐、审核、评审人员,要坚持秉公办事,严格遵守评选条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七章 附 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在已确定的场地上,采用多种手段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场地和地基稳定性做出结论;对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的防治、地基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等方案的选型提出建议;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资料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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