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裂项求和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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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中数学解题研究:裂项求和问题(分数类)难道者:四川崇州 平生曜曜摘要:本文由浅入深介绍了初中数学中一些特殊分数串求和的个例,由最初的非裂项归纳手段逐渐过渡到后期的裂项式高效手段,并在本文所议范围内总结了裂项求和的右脑记忆诗。文中涉及了数学解题的部分规律,如数学思想、思维策略等,还模拟了一场教学启发的理想化进程。最后笔者把数学母题比作一颗星舍,解题就好比是在房舍里整理物饰,有时我们会触碰到一些窗户,于里外窥,会洞见星野,星夜灿烂,牵引导航。文末的最后一道思考题为笔者偶开了一扇视窗,深为动情,随饮醉吟唱,为觅知音,抛砖引玉,不知几何!关键词:单独形式,申述,归纳,转化,旧模式,新环境,做题不能白

2、做,过程与结论,窥望备注:文本中没有明显标记行文脉络,请留意“问题(一)”至“问题(七)”的字眼即可!正文“裂项求和”这个概念所指代的是一种专门针对“某类题”的解题方法,自从此法被命名为“裂项求和”而被考生广而所知以后,他们便开始以这种高效而冰冷的手法偶逢时机地收割分数。中、高考分数是进入名校的敲门砖,大气文凭是进入理想行业的敲门砖,足见提高考分是考生的迫切需要,是家长的迫切期待。提高考分总是主管部门难以释怀的心理情愫,更是达官草民观想教学有效性的无情准则。面对数学考卷上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中、低档考题,考生若不能快速而准确地作答,就已经在时间的掌控上沦为弱者,要想在更短的时间内抓获难题分数,若

3、用痴人说梦形之有过,那用力不从心形之可否?裂项求和当属那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难题一类,考生在考场若有幸重逢,且能速速斩之,足足可叹三生有幸。但命题者岂能如此鲁莽让吾等轻易得成?如果裂项求和是初中教材上的基本技能,那么将之设成中考题的概率极高,但若不是,那么命题者偶却将之铺于考卷之上时,意欲又作何为?是想检验考生的运气吗?你看,这个考生恰好掌握了裂项求和的技能,他一下就把分数抓稳当了!这能是命题者的意图吗?真若如此,把烫手类分数全寄挂在考生的运气上,试问这样的考试何以有公平性可言?所以目前中考若选用裂项求和作为考题,那它一定不会以如下外貌形式单独出现在考生眼前:单独形式(1):求的值.单独形式(2

4、):求的值.单独形式(3):求的值.单独形式(4):求的值.单独形式(5):求的值.单独形式(6):求的值.单独形式(7):求的值.以上7个外貌形式,(1)、(2)当属一类,(3)可勉强自成一类,(4)、(5)、(6)实属一类,(7)必单成一类。但这四种类型都指向裂项求和某一具体题型,都有相应的技能策略能有效破之。如果这种“非教材基本技能”的试题以“上述外貌之凶相”公诸于考场,那么不免有人运气极佳,当然见好就收,随之感叹题海游泳真是靠谱;而有人迷雾重重,自然无能为力,却要吐槽考试就像打打酱油;但有人迷雾渐散,然则力不从心,必然悲叹考试时短无不痛苦。这公平吗?个中理由种种:有的老师讲过,有的老师

5、还未讲过;有的老师粗略讲过,有的老师细致讲过;有的考生练过,有的考生还未练过;有的考生练得一头雾水,主动遗忘;有的考生练得似是而非,难辨真伪;有的考生练得洞若观火,修成条件反射;有的考生练致明心有悟,修成思维之术。如果考生凭借“条件反射”而抓到分数,那么这是数学教学的成效,让我们去畅游题海吧!如果考生凭借“思维之术”而挣到分数,那么这是数学教育的功效,让我们去研究解题吧!教学卓有成效,这是敲门砖,它能让人跨进长足发展的平台,教育欲求功效,这不是闭门羹,这是手拽庭院敲门砖,腰束厅堂金钥匙。追寻数学教学与数学教育的平衡地带是笔者呈现弊文之初衷,诸亲且容我昏眼欲见明晰,拙手胡作细微,抛砖引玉一盘,只

6、期奇文共赏。命题者岂能如此鲁莽让吾等轻易得成?还是回归这个问题继续行文,如果命题者欲命制裂项求和的中考题,那么他必然还要在题干上雕花树叶,叶儿易在解题思路上给考生铺路,花儿能在解题思维上让考生明悟。说白了就是要将裂项求和问题以“阅读理解”的外貌呈现,然后设立问题串,让考生逐一解答,有难易梯度,层层推进。这样考生即使抓不到满分,也可以尽量多挣分,命题者意在关键处考查考生识别变式的能力,触摸考生的阅读领悟的能力,以及能否恰逢时机地重组与调配新旧知识的能力,这明明就是在品酒数学教育,翁之意不在布局分数,在乎思维导航引领之间也,足见命题用心可谓良苦。废话少说,上题来,先踩踏那些单独形式,让我们去历经一

7、个跌宕起伏的火热过程探索,去捕捉一些高效简练的冰冷数学结论。请有空闲之读者徐徐推进问题(一)至问题(七)的探程:问题(一):求的值.申述1:假设学生能识别出这种裂项题型,并熟练掌握了裂项技能,那么他自然能快速作答.解:原式申述2:假设学生对裂项求和的大名,以及对类似于裂项求和的操作手法,闻所未闻,更假设这是学生自己臆造的一道题,那么他自然不会肯定此题应有简便方法,甚至他压根就不会去探索此题有无所谓简便方法。他充其量大致去观想一下,哦!原式可化为:,然后利用通分绝对可以做出来,接下来他会自嘲道:“谁会闲着没事去思考这个毫无价值而又不着边际的问题,我承认这个问题是有结果,但这与没有结果难道会有分别

8、吗?”申述3:假设这是一道考试题,且假设此考生对裂项求和闻所未闻,又假设此考生是一个爱动脑筋,且又知道“怎样去动脑筋”的人,最后还必须针对考试策略问题补充一个假设,即该考生把卷子上的其它题都做好了,他目前正为此题烧脑,有强烈的挣分决心!那么,这个聪明的娃儿会怎样去想呢?或者说平时遇到这道题,他的老师该怎样引导他去探索呢?对了!当我们在思考“复杂的大数字”问题,亦或是“抽象的字母”问题时,如果我们感到一头雾水,不明就里,那么我们可以先借助一些“具体而简单”的数字来充当我们的“助探”,即所谓投石问路。等悟出了个中玄机,我们再回首处置,才显游刃有余,此恰迎合见机行事一说,可谓不见玄机,不去莽撞。站在

9、思维方式策略的角度来看,这是暂弃“一般性”,先究“特殊性”。探索:我们暂时抛弃原题,先来探究一些简单的复杂“辅助题”:、求答:;、求答:;、求答:;如果还未见个中玄机,我们可以再多投几个石头,直到前路明朗!、求答:;当序列号为“n”时,容易归纳出其中规律,回归“一般性”:现在考生可以开始解题作答:求的值.解:原式充其量,像这样来弥补:解:笔者按:但如果认为“问题(一)”到此已宣告解决,那未必然!且继续往下看:问题(二):求的值.申述1:假设甲考生参与了“问题(一)”的听讲,并且他“自认为记住”了下列结论:再假设他还没有跨越“简单模仿”,不会顺利应对“变式训练”,那么他可能产生以下思维:(错解一

10、)解:原式求的值.(错解二)解:原式申述2:假设乙考生同样经历了“问题(一)”之火热而丰富的思维过程,并且“安全地记住”了我们归纳出的以下这个冰冷而美丽的数学结论:那么这个乙考生自然就会识别出“问题(一)”与“问题(二)”的“起点”是不同的,他知道记忆中的“旧模式”不能照搬运用到当下遭遇的“新环境”中。但乙考生在“问题(一)”之火热而丰富的思维过程中学到了一些思维的伎俩,即:暂时放置一般,先去探究特殊,而后再从特殊现象去归纳一般规律。于是乙考生先开始这样探索一些辅助题:、当时,、当时,;、当时, 、当时,答案与的取值有怎样的关系?回答是:杂乱无章!再投一个石头看看,如果情况不妙,就果断放弃!、

11、当时,果然规律很不明朗,看来再投更多的石头也击不出“心灵的水花”,算了撤飘走人!笔者按:此情此景,乙考生走得机智!但如此白忙一场,可惜啊!其中有功有过,忙这一场是有功,这是他思维开始趋向成熟的表现,相比那些根本不知道“还可以像这样”来忙一场的解题者来说,乙类考生已经胜了一筹,他毕竟道心坚毅且有章法;只不过白忙了一场算是有过,或者说没有“更进一步”去分析数据才是他之过失。他其实已经离答案不远了,只不过因缺少一些“分析技巧”而显得无可奈何罢了。从这个层面来讲,教师的存在确实是有必要的!教师需再对“乙类考生”的思维作引导确实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现在让我们把数据凑拢一堆:我们仔细审视也难以发现什么

12、规律,但可以适当“微调”上述结果:把数据微调一下:如此微调就出现了一个契机,规律在哪儿?分子都是,但分母与取值的联系实属难以观察。如果考生已接受过“函数思想”的教育,那么让他凭借“待定系数法”去“观想、轮换、验证”分母与之间的函数关系,这就不失为寻得了一丝可以渗入内里的隙缝,当然此路之艰辛也可想而知。在列表(一)中,辅助题答案的分子、分母皆在变化,我们可以通过微调手段,先让这二者中只有一者处于变化状态。这正如物理学研究中的那种惯常的手法,为了搞清一种尚不明晰的函数关系,假设我们已经弄清这个关系与某个物理量有关,但因在探究过程中这个物理量的取值都处于变化状态,便让人更难以捉摸这个“复杂”的函数关

13、系。这时我们可以先控制住其中的“-1”个物理量,让它们乖乖地维持不变状态,再任由“第个”物理量自由变化,那么这个复杂的函数关系便会逐渐明朗起来,以至最后它会成为我们探索其它领域的“星舰”,列表(二)便是在这样的“念头”下应运而生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任何人都可以认真去回味,在乙考生“通分”探索的过程中,有一“结构”始终交织在运算数据中,这种结构就是:,其中的取值当然在变,但这种“结构关系”却是定格不变的,懂得“通项公式”的考生是极容易嗅出其中气味的。现下我们有了一个好念头,至于它是否能帮助我们成就大事,搞一下不就知道了!我们借助微调手段让“乙考生辅助题”中的每一个分母都定格为“”形式,那么列表(

14、三)便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控制变元之后的数据:列表(3)中,分母的规律当然是:,分子的规律明显了吗?如果仍觉不太明显,那么我们改变分子的形式,继续给出列表(4):从列表(4)可以归纳出,当时,其中的分子辅助题最终结果 经历了如此坎坷的心路历程,我们终于可以帮助乙考生完成他的解答:问题(二):求的值解:申述3:假设教师在引导丙类考生解决 “问题(一)”时,同样经历了火热而细腻的“归纳”过程,并且学生也“准确地记住”了这个冰冷而美丽的数学结论:以上假设决定了,丙考生不会去犯“甲类考生”的错误,但他们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非常容易去步“乙类考生之高运算、高技巧”的后尘。此时我们再假设丙类考生比较明智

15、地放弃了乙考生的思路,不愿去归纳如下结论:那么在教师和丙同学之间可以有一场“理想化”对话:问题(二):求的值师:这道题可以直接用“结论(一)”来处理,对吧?生:不对!好像不可以!师:咦!怎么会不可以呢?生:在结论(一)这个“旧模式”中,分母的起点是“”,但在问题(二)这个“新环境”中,分母的起点却是“”,所以不能直接用来解决此题!师:那,你说怎样去处理呢?生:呃步乙同学的后尘!从特殊去归纳一般吧!师:呃别耍无赖!我们不是早说好的不行乙同学的无奈之举吗?生:那我不知道咋办了!师:你记得结论(一)吗?生:记得!师:我再问,你确定你准确地记得结论(一)吗?生:(笑了),我再答,我确定我准确地记得!师:看看这道题,你会做吗?助探题():求的值.生:(一晃眼,便回答),我当然会做,闭上眼睛也会! 这个题与记忆中的结论(一)相比,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师:也就是说,此妖难逃尊驾法眼?生:嘿嘿!尊驾,过奖了!师:看看这道题,你会做吗?助探题():求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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