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勘察现场主要是看这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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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勘察现场主要是看以下几方面内容:1,现场交通情况,场地大小,是不是非常规,这方面需要增加费用不,对于料场的进场和垂直运输有没有影响2,现场降水(如果是外地)量,需要的排降水设备3,周边建筑物或场所是否对施工有影响,是否采取措施降噪,防尘等待4,现场是否可以搭设临时房,住宿和办公场的设置5,如果是精装饰或安装工程,要看土建完成情况,是否有和施工图纸不符合的地方,比如石材干挂那面墙是否可以承重等待总之一句话,就是把现场情况完全了解,把对报价和将来的施工的影响因素都考虑全了工程招标应重视现场踏勘(2009-09-30 08:01:11) 转载标签: 项目管理招标现场踏勘合同条件fidic房产现

2、场踏勘“古已有之”。记得刚参加工作的1990年7月,赶上公司一个住宅小区的招标,经营科长带着几家投标单位的领导,在拟建设场地上谈笑风生地转了一圈,按当时的理解,这就是现场踏勘了。轮到自己主持招标时,我开始考虑现场踏勘的重要性和需注意的细节。比如,我首先要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且对现场踏勘的结论负责。投标人的报价被认为是已包含了在现场现状基础上的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所有工作。”这样的说明,是我根据对FIDIC合同条件的理解自行“发明”的。在FIDIC合同条件里(这里以红皮书为例),对现场踏勘方面的内容是这样约定的: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雇主应提供给承包人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

3、有关该项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数据的资料,承包人应自己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负责。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和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进行了视察和考查,并在递交标书之前已自行察明了(在尽可能实际可行的情况下,考虑了费用和时间因素)以下情况:(a)现场的地形和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状况;(b)水文和气候状况;(c)为施工、竣工及修复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性质;(d)进出现场的方法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和意外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应认为承包人的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雇主提供的资料和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查的基础上的。在

4、招标文件中,除了作上述的约定之外,我还标明我公司接待现场踏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地点等。在投标函中,我一般这样起草格式文件:“*公司:在审核了关于建造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我们报价总价为*元(人民币)”这样就定死了投标人是已经踏勘过现场且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报价的。那么现场踏勘真的有作用吗?在这里,我想举例说明现场踏勘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大意义。1、某大型工程,进出现场的只有一条土路,随着雨季的来临,土路被雨水冲开了许多豁口。承包商找我索赔,说甲方是负责“三通一平”的,现在道路不通,甲方应该抓紧时间修复。这时我不同意由甲方负责修复的理由是:在乙方投标前就已经对现场情况特别是进入

5、现场的道路进行了考察,应该对这条土路的坚实情况、土质、平整状况非常了解,也应该知道要在雨季施工且在雨季这条土路会被冲刷损坏,那么,他们在投标时就应该已经考虑到了进出场道路的修复工作和费用。如果没有考虑,这是他们投标时的遗漏,错不在甲方。所以,土路的修复应由乙方自行完成。如果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现场踏勘问题,施工单位会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甲方修复进出现场的道路,因为那是在红线以外,而“三通一平”又确实是甲方的工作。2、某项目紧邻红线南端有一排高压线,对于高压线,从安全角度来讲是必须进行防护的。我主持的招标,当然在招标时就已经想到了这种情况。由于有这方面的考虑,在招标文件中我重点强调了现场踏勘,也

6、说清楚了报价单中应包含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做的工作。施工单位进场后,就高压线防护问题提出索赔,工程部经理不顾我的反对就签认了(那时我与他是平级部门,且我刚到那家公司),一签就是十几万。这一次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公司流程制度的重要性,也痛彻地认识到,每一个项目管理人员,都要精通合同知识,否则,就不能在房地产公司干。3、某预制桩基工程,现场是水塘,大概0.7米深,但下面淤泥情况不清楚。我在招标时采用现状招标,由投标单位去现场踏勘,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出一项“施工现场回填、平整费”且列明本项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有排水、回填、压实、平整等,本项不给工程量,由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后报单项总价。这样就避免了许多意外的风

7、险。比如,这么小的工程量,另外去找土石方队伍显然不现实,且根据公司规定还必须招标,估计不可能有人来投标;即使能分包出去,所需土方量也只能现场数车计量,这就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工作量,因为根据公司制度,必须有两个人在现场盯着,我就要派两个管理人员在晚上给土方单位数车,还要看每车的方量;第三,土方承包人要填到什么标高最合适,如果不满足桩基承包人的要求怎么办?打桩机进场后如果认为场地没有压实怎么办?桩基承包人如果说回填土里含有块料使得打桩困难从而索赔怎么办?我把土方回填、压实的工作总包给桩基施工单位,就把以上问题全解决了,且由于采用的是低价中标的招标方式,水塘并不大且易于投标人估算,也没有增大水塘回填

8、的成本。这可能是我活学活用“现场踏勘”的经典案例了。4、再举一个桩基检测的例子。一个群体工程,预制桩当然要从里往外退着打,即先打最里面的那栋楼,打外面的楼的桩时,就把进去的路给堵住了。由于总包单位尚未进场,里面那栋楼的另一侧的进场道路还没平整,这就给桩基检测的配重进场造成了障碍。检测单位要求我雇推土机、铲车修路,我就拿出“现场踏勘”问题来推脱,说修路的费用应该包含在你们的报价里了,且我非常清晰地记得你们某月某日来现场踏勘过,我现场的管理人员某某陪同,且有完整的记录。检测人员说“可这儿还有条沟呢,我来看现场的时候还没有。”原来这条沟是另一家施工单位埋临时给水管道用的,我于是就命令那家单位赶紧把沟填好。这样他们两家就私自协商雇了辆铲车把路全修好了。你说我有多坏!但这并不是“坏”,而是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素养,随时想着后面的风险,随时排除被承包商索赔的因素或隐患。一个管理人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放到工地上是很不令人放心的。如果我只是干巴巴地对大家强调“现场踏勘很重要”,估计还是不能引起多数人的注意,他们甚至根本不了解这个人为什么这么婆婆妈妈。现在我举几个简单的例子,不仅起到了强调的作用,还顺便给大家提示了“现场踏勘”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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