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华宇 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灰场及周边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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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灰场及周边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月目 录摘要i1、概述11.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11.2调查范围21.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文件21.3.1行政管理文件21.3.2技术规范21.3.3环境质量标准31.4调查方法32、场地概况52.1场地地理位置与范围52.2区域环境概况72.2.1自然地理72.2.2气象、气候72.2.3地质72.2.4场地地质条件82.2.5场地水文条件82.3场地历史92.4场地现状92.5场地周边状况122.6潜在污染物识别143、调查监测工作计划153.1调查监测工作方案153.1.1灰场采样方案153

2、.1.2灰场周边山体土壤采样方案153.1.3周边农用土壤采样方案153.1.4植物样品采集方案153.1.5周边村庄土壤/地下水采样方案163.1.6地表水/沉积物采样方案163.1.7背景点采样方案163.1.8大气降尘采样方案163.2分析检测方案173.2.1监测因子173.2.2分析方法173.3质量控制措施173.3.1现场工作要求173.3.2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要求174、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194.1作业时间194.2现场采样194.2.1采样点布设194.2.2样品采集364.2.3土壤样品VOCs的现场筛测364.3实验室分析364.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75、结果分析和评

3、价485.1场地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485.2分析检测结果485.3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价485.3.1评价标准485.3.2灰场内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价495.3.3灰场外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价525.3.4大气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价596、结论和建议606.1结论606.1.1 检测结果606.1.2 结论616.2建议62附件附件A 场地相关资料及现场工作照片附件B 检测单位资质证明及检测报告附件C 灰浆管道泄漏应急预案附件D 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到表附件E 报告修订说明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灰场及周边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摘要1、任务来源受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山东平阴县石横发电厂

4、一二期灰场及周边地块(以下简称:场地)进行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2、项目概况(1)地理位置:场地位于山东省平阴县,南侧为孙官庄,其他方向均为山体和农田,场地周边分布有少量企业,灰场总占地面积约19万m2,总库容约1790万m3。(2)调查范围:灰场及其周边农田、村庄、山体和地表水、地下水。(3)场地规划:本项目场地后期规划继续作为灰场使用。(4)污染物识别: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本项目场地内土壤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类型包括:pH、多环芳烃、重金属等。3、采样与监测本项目场地内布设了10个煤灰监测点、5个沉积物监测点和6个灰场内积水监测点,场地外80个农田监测点、80村庄土壤、30个山

5、体监测点、15个植物监测点、4个地表水监测点、4个大气监测点和4个对照点监测点。共采集了728个土壤、地表水、大气、植物、灰场积水、灰场沉积物和煤灰样品(含24平行样品和8个对照点样品)。4、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场地钻孔揭露的土层主要由杂填土和粘土土层组成。本次调查期间,钻孔最大深度为20m,未监测到地下水。5、质量评估(1)灰场 本项目调查采集的煤灰样品中,共8种重金属(包括:砷、镉、铬、铜、铅、镍、锌和汞)、氟化物存在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浓度均低于危险废弃鉴别标准 毒性浸出鉴别(GB5085.3-2007)标准值; 本项目调查采集的灰场沉积物样品中,pH值范围7.067.57,共有7种重金属

6、(砷,铅,汞,镍,铜,锌和铬)和11种多环芳烃(芴,菲、荧蒽、蒽、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苯并(g,h,i)苝)存在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二类用地筛选值和上海市场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的非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检测的灰场积水样品中,pH值范围为6.057.45,共有14种无机监测因子存在不同程度检出,其中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氨氮,硝酸盐、锰和汞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国标)中III类标准值

7、,其他检出因子均未超标。灰场内积水抽回到电厂循环利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灰场外 本次调查在灰场周边农田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值范围为5.238.39,共8种重金属(包括:镉、砷、汞、铅、总铬、铜、镍和锌)和14种多环芳烃(萘、芴、菲、荧蒽、蒽、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苯并(g,h,i)苝)存在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浓度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本次调查在灰场周边山体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值范围为7.067.75,共8种重金属(包括:镉、砷

8、、汞、铅、总铬、铜、镍和锌)和14种多环芳烃(萘、芴、菲、荧蒽、蒽、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苯并(g,h,i)苝)存在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标准或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在灰场周边村庄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值范围为7.028.20,共8种重金属(包括:镉、砷、汞、铅、总铬、铜、镍和锌)和16种多环芳烃(萘、苊、芴、菲、苊烯、荧蒽、蒽、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

9、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苯并(g,h,i)苝)存在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标准或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在灰场西南侧200m处锦水河上下游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pH值范围为7.257.61,共14种无机检测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铁、锰和镍)存在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国标)中III类标准值。 本次调查共在灰场

10、周边农田采集15个植物样品中,共有7项重金属(铜、铬、镍、锌、铅、镉和砷)存在不同程度检出,其中Z1植物样品铅检出浓度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其他监测因子均未超标。通过与灰场内煤灰、地表水及沉积物铅含量对比,农作物铅超标与灰场关联性较低。 对照点检测结果与灰场内及周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差异不大;(3)大气本次调查在灰场及周边共设置4个大气监测点,共10个检测因子(PM2.5、PM10、硫酸雾、砷、铜、镍、铬、荧蒽、芘和蒽)存在不同程度检出,其中灰场边界处PM2.5和PM10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周边村庄及农田大气检出均未超标。灰场防尘措施仍需改

11、善。6、结论石横电厂一二期灰场及周边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表明:(1)灰场内整体环境状况良好,飞灰浸出毒性不超标;灰场积水部分指标超标,需防止外排及泄漏;灰场场地边界大气扬尘超标,周围居民点扬尘达标。(2)灰场外各项环境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要求,表明灰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根据本次初步调查情况,建议本场地不需要开展详细场地调查。7、建议(1)在灰场后续运行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土壤污染的发生;(2)灰场内做好防渗工作,灰场内地表水作为循环水抽回电厂回用,但灰场与电场距离较远,泄露风险高,需对整个运送管道做好维护和保养,定期监测,确保灰场内地表水的安全使用;(3)灰场内大气防尘措施

12、不够到位,后期运行过程中需增强大气环境管控措施;(4)在本场地后运行过程中如在现场发现异味、异物等可能对人体有危害,或污染的土壤等异常状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631、概述1.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为了控制工业污染场地用途后对使用人群造成的危害,2004年6月1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要求“关闭或破产企业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对原址土地和地下水进行调查监测,并报环保部门审查,针对存在污染的场地制定修复实施方案。对于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外迁工业区域,要对施工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调查,确

13、定清理工作计划和土壤功能恢复实施方案,尽快消除土壤环境污染。”2016年6月1日,国务院印发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简称“土十条”),“土十条”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七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八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

14、境保护产业发展。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同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济南市平阴县石横电厂一二期灰场(占地约19万m2)历史上为工业用地,后期拟继续作为灰场使用。为响应上述文件规定和精神,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受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委托,对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灰场及周边地块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目的,是帮助业主单位识别场地由于当前或者历史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重点了解目前场地周边村庄及农田的土壤、大气、地表水环境状况,以指导后续场地再开发利用工作,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

15、康。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的基本原则如下:(1)针对性原则:针对场地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1.2调查范围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的范围为石横电厂一二期灰场(占地约为19万m2)及其周边一公里相邻地块。1.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文件1.3.1行政管理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实施);(2)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4)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5)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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