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员工培训管理办法(DOC-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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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事项注意保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SZ02022 第1版 签发: 何文波员工培训管理办法1 总则 1.1为实现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将企业发展和员工职业发展密切结合,增强培训管理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特制订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2 职责分工2.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2.1.1负责依据宝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制定培训政策制度和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培训管理体系。2.1.2负责年度培训需求调研、计划编制、督促实施和总体评估。2.1.3负责组织、选送员工参加集团公司或外部机构组

2、织的培训项目。2.1.4负责员工职教费的审批与统筹管理。2.2各部门承担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2.2.1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年度培训需求和中期调整需求。2.2.2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人力资源部的要求,负责选派合适人员参加培训项目,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2.2.3根据本部门业务或人员能力提升的需要,开展内部业务培训。2.3人才开发院是员工培训基地、公司管理研究基地和员工创新活动基地。2.3.1参与制定培训政策制度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管理体系。2.3.2负责对委托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方案策划、课程开发、组织实施、过程控制及培训信息的反馈和管理。2.3.3负责委外培训项目的

3、协调管理。2.3.4根据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组织个性化的培训项目设计与培训模块开发。2.3.5负责为员工创新活动的开展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2.4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负责职教费的年度预算、提取、核销与日常管理。2.5员工承担自我开发的责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及自我发展的需要,向上一级管理者提出培训需求;按规定参加集团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本人情况参加业余学习。3 管理工作与流程3.1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调整管理3.1.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1月份根据宝钢战略发展规划和下一年度工作重点以及年度预算、计划编制要求,提出年度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各部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3.1.2各

4、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下,结合工作实际和员工发展需求,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填写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表(附件1),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月底前报人力资源部。3.1.3人力资源部在审核和汇总的基础上,编制总部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3.1.4人才开发院每年2月底前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3.1.5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变化和员工年度考核情况,每年7月份对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中期调整,填写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期调整审批表(附件2),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组织实施。3.2培训的实施管理3.2.1集团公司统一实施的培训项目,由人才开发院根据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5、3.2.2各部门年度计划内的成建制委外实施项目以及计划外新增项目,由各部门于项目实施前填写集团公司培训项目实施审批表(附件3),涉及培训实施的教师讲课费、教材编写费、出卷、审卷、阅卷及监考费标准参照5. 教学活动相关费用标准,涉及培训实施的教学器材、教材、图书等其他费用据实申报。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按审批权限统一报批。经审批同意后,由人才开发院统一协调实施。成建制委外实施项目实施前,必须由人才开发院对受委单位进行培训能力评估,填写集团公司委外培训机构能力评估表(附件4),委外培训机构能力评估有效期为三年。3.2.3员工参加的零星外出培训项目,由送培部门在实施前填写集团公司员工

6、外出培训审批表(附件5),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按审批权限统一报批。经审批同意后,由各部门实施。3.2.4 培训项目实施结束后,依据审批表和发票实际金额办理费用的报销手续。实际金额应不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必须按管理权限重新报批。 3.2.5各部门为本部门员工提供内部培训,应在实施后填写集团公司部门内部培训情况表(附件6),并报送人力资源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3.3培训评估3.3.1培训结束时,送培单位(或委托实施单位)对学员表现、考勤、考核结果等进行记录并保存,可采取考试(包括笔试、口试)、考核、问卷调查、能力测试、行为观察和业绩评估等方式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培训效果评

7、估纪录由实施单位汇总后交送培单位保管,并交人力资源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3.3.2出国(境)培训人员的评估,由所在部门在培训结束后半年填写集团公司出国(境)人员培训效果实施跟踪表(附件7),报送人力资源部。3.3.3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人才开发院向各部门反馈上一季度员工参加培训项目的情况,各单位应据此检查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3.3.4每年度底,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做出总体评估。4教学活动相关费用标准4.1教师讲课费4.1.1宝钢外聘教师4.1.1.1中级(含)以下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或8年以下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100300元;高级职称、博士

8、研究生学历或915年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200500元;正教授、教授级高工或1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3001000元。4.1.1.2高于以上标准必须上报审批。4.1.2宝钢内部兼职教师4.1.2.1 D级及以上管理者担任“宝钢兼职教师”,不支付讲课费。4.1.2.2其他内部兼职教师业余时间兼课参照外部教师标准发放,工作时间兼课减半发放。4.2教材编写费4.2.1鼓励内部兼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编写教材和案例。4.2.2内部兼职教师教材编写费按以下标准支付:文本教材编写每千字一般为100150元;PPT格式教材编写每张一般为510元;案例编写每个一般为20050

9、0元。4.3出卷、审卷、阅卷及监考费4.3.1涉及内部各类专业考试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试卷命题每份一般为100400元;审卷每份一般为50200元;阅卷每份一般为24元;业余时间监考的,每人每场50元;工作时间监考的,每人每场30元。4.4实习带教费4.4.1实习带教费是指员工跨单位实习、新进大学生实习指导、师徒结对所发生的师傅带教费。4.4.2实习带教费按以下标准支付:带教1名徒弟的,每月150元;带教2名及以上徒弟的,每月200元。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4.4.3员工在进行实习带教前,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实习带教费申请表(附件8),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

10、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4.4.4员工在完成实习带教后,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实习带教奖励凭证(附件9),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获得相应奖励。5资格培训及外语进修奖励5.1从业资格与职业资格培训5.1.1员工参加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及其后续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5.1.2员工参加与岗位紧密相关的职业资格及其后续培训,并取得根据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填写集团公司员工业余职业资格培训/外语进修奖励凭证(附件10),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培训费和考试费。5.1.3人力资源部选择下列两种办法之一进行奖励。5.1.3.1定额奖励:10

11、00元。5.1.3.2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奖励:培训费在5000元及以下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5000元至10000元之间部分,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10000元以上部分,按10%的比例给予奖励。5.2业余外语进修5.2.1根据关于继续推进宝钢员工外语学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宝钢字200748号)文件精神,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公司内外的各种外语培训,对参加社会上各类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或达到一定分数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培训费和考试费。5.2.2员工自关于继续推进宝钢员工外语学习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发之日(2007年3月9日)起取得相应外语证书,可填写集团公司员工

12、业余职业资格培训/外语进修奖励凭证(附件12),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培训费和考试费。5.2.3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取得宝钢外语一级奖励2000元;取得高级口译证书、达到托福100分以上、雅思7分以上、GRE2200分以上、GMAT700分以上奖励1000元(其他外语考试奖励参照此标准)。6学历(位)进修费用的规定6.1员工申请参加业余学历(位)进修6.1.1员工结合工作岗位需要,经组织批准,个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于原学历(位)的进修,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位)证书后,由人力资源部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学费。6.1.2员工在参加业余学

13、历(位)进修前,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业余学历(位)进修申请表(附件11),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6.1.3员工在完成学历(位)进修并取得证书后,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业余学历(位)进修奖励凭证(附件12),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获得相应奖励。6.1.4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大专毕业奖励 3000元;大学本科(学士)毕业奖励5000元;研究生(硕士)毕业奖励1500020000元;研究生(博士)毕业奖励2500030000元。6.2管理人员申请参加MBAEMBA类专业学历(位)进修6.2.1集团公司对C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申请参加MBAEMBA及其他费用总

14、额较高的经营管理类专业学历(位)进修进行严格审批、有序调控。6.2.2管理人员申请参加该类进修,须填写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专业学历(位)进修申请表(附件13),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6.2.3集团公司统一控制年度参加MBA进修人数不超过管理人员总数的10,参加EMBA进修人数不超过管理人员总数的5;参加费用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他经营管理类专业学历(位)进修的人数不超过管理人员总数的5%。6.2.4集团公司直管管理人员申请参加MBAEMBA类专业学历(位)进修,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非集团公司直管管理人员申请参加

15、MBAEMBA类专业学历(位)进修,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6.2.5管理人员完成该类进修并获得证书后,须填写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专业学历(位)进修费用支付凭证(附件14),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集团公司按照以下标准承担部分培训费用:各部门正职领导和F级管理人员后备人选,标准为费用总额的90%;各部门副职领导和E级管理人员后备人选,标准为费用总额的70%;以上未包含的C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和D级管理人员后备人选,标准为费用总额的50%。6.3组织选送参加非MBAEMBA类学历(位)进修6.3.1因特定人才培养需要,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组织选送员工参加非MBAEMBA类学历(位)进修,培训费用由集团公司统一承担。7必须服务期的规定7.1员工参加由集团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的培训,如符合以下情况,需签订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培训专项协议(附件15),约定必须服务期。7.1.1非脱产培训。集团公司承担培训费用在1万2万元/人(含1万元/人)之间的,约定服务期23年;在2万元/人及以上的,约定服务期35年。7.1.2全脱产或半脱产培训。集团公司承担培训费用以及由培训产生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相关费用累计在1万2万元/人(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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