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栖镇新老工业区块养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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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 1 1 页页 共共 6464 页页 塘栖镇新老工业区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塘栖镇新老工业区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标编号:ZJWH2019-TQ005 采购人: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单位:采购代理单位: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第第 2 2 页页 共共 6464 页页 目目录录 投标人注意事项.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33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4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0 投标人注意事项投标人注意事项

2、一、本招标文件为一、本招标文件为 20172017 年年 1111 月新制版本,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月新制版本,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 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 告(通知)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 后, 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未传真或书面反 馈的视为默认。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到达 开标室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第第 3 3 页页 共共 6464 页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

3、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财采确临【2019】50395039 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塘栖镇新老 工业区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 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塘栖镇新老工业区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塘栖镇新老工业区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 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养护期:1 年。 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5050 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4、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 未被 “信用中国”(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认可的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2019 年年 9 9 月月 2020 日至日至 20192019 年年 9 9 月月 2626 日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5、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 采监字20072 号)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 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 2、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注意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 第第 4 4 页页 共共 6464 页页 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 3、发售地点:余杭区世纪大道 168 号理想大厦九楼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部; 4、售价

6、: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备注: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 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 件提起质疑投诉。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 件(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

7、审查的通知 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的证明 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持 “五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保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 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

8、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 件备查。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92019 年年 1010 月月 1010 日日 1414 时时 0000 分分; 余杭区世纪大道 168 号理想大厦九楼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出席 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第第 5 5 页页 共共 6464 页页 20192019 年年 1010 月月 1010 日日 1414 时时 0000 分分; 余杭区世纪大道 168 号理想大厦九楼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9、司会议室;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 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 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

10、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2、质疑受理地点:余杭区世纪大道 168 号理想大厦九楼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招标代理部;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 本下载地址 :/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1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第第 6 6 页页 共共 6464 页页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 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 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0571-89

12、180113。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公司: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世纪大道 168 号理想大厦九楼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人:范浩;联系电 话:0571-86164889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惠杰,联系方式:0571-890269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 236 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第第 7 7 页页 共共 6464 页页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

13、知 前附表前附表 序号名目内容 1项目名称塘栖镇新老工业区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JWH2019-TQ005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4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 价格扣除: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 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书 及

14、相关资料。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8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 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1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7企业信用融资企业信用融资 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 采20151 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 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 第第 8 8 页页 共共 6464 页页 块进行查询。

16、8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 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节能环保要求节能环保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 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 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 新一期节能清单。) 10 1)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 5050 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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