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相关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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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转运制度1、医院安排捷达公司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

2、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6、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7、内部运送路线住院楼29楼南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不许穿越茶水房。门诊13楼北门经雨蓬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急诊楼13楼南门经雨蓬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发热门诊东南门经雨蓬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综合楼15楼西门经雨蓬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供应室东边南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运送时间:住院部1日2次,上午7:308:30;下午1:303:00门诊楼1日1次,上午8:3011:00;输液室1日3次,上午、中午、下午。8、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

3、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9、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4、处理。5、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7、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8、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10、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

5、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医疗废物回收人员职责1、备有回收专用车及人员防护用品(橡胶手套、雨靴、围裙等)。2、及时去病区及门诊治疗室回收医疗废物(上午下午各一次)并点清数量后双签名。3、保证治疗室内不堆积医疗废物,回收时袋口扎紧,不得散落、漏水。4、回收后的医疗废弃物用专用车运送到指定集中点,按分类放置,不得由他人代回收或托人携带,集中点随时上锁。5、集中点环境及清运车应保持清洁、干燥、不能有异味,运送车辆卸载完毕用0.5%过氧乙酸或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消毒一日一次(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室内空气消毒一日一次,并有记录。

6、6、每次回收后或处置完毕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揉搓1-3分钟。7、运送中如废弃物散落、漏水及时处理,运送人员应戴口罩、手套及时重新整理包装清运,散落地用消毒液进行清洗消毒,如发现废弃物遗失应及时逐级报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各临床科室、门诊部护士长、辅助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

7、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移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的机构处理。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

8、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8、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两次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用专车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每日两次对收集车、暂存地

9、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1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与各科室做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1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1、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住院大楼西侧。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4、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5、有防鼠、防蚊蝇、

10、防蟑螂的安全措施。6、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7、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8、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9、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10、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2、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3、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4、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5、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

11、毒剂喷洒擦洗消毒。6、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7、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9、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10、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

12、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3、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4、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5、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7、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8、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

13、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9、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10、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医疗废物交接制度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

14、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3、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枫林公司转送人员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4、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院感科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1、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指定医疗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

15、废消毒剂应交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指定医疗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5、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7、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恢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00元的超劳补贴。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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