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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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安监发201120 号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安监站、县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本辖区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总结、附件 1、2、3 于 6 月 10前由各乡镇、各部门统一上报县安监局监察二股。联 系 人:李 澎 王成龙 联系电话:3053151 邮 箱:FSQYAJJ163.COM二一一年五月四日2清原满族自治县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

2、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近年来,由于个别企业不为从业人员配备或者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管,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按照省、市局方案,从 5 月 3 日至 7 月 1 日对我县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的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检查重点1.重点行业:非煤矿山(包括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建材、建筑、电力等行业。2.重点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冲击眼护具、特种工作服(防静电、防酸、阻燃)、安

3、全鞋(防静电、绝缘、防砸、防穿刺、防酸碱)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二、检查内容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3号)情况。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保障;是否有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及发放台帐,并实施有效的管理。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尤其是在有多个承包单位的项目中,是否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4.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环节,是否有控制假冒

4、伪劣劳动防护用品的措施;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企业的问题。三、检查时间安排此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1. 企 业 自 查 阶 段 。从 5 月 5 日至 5 月 20 日,使 用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单位 要 按 照 文 件 要 求 ,开 展 自 检 自 查 。对 检 查 出 来 的 问 题 及 时 整 改 ,并 认 真 填写 生 产 经 单 位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自 查 情 况 汇 总 表 附 件 1 表 ,并 将 附 件 1 表 报送 各 乡 镇 、各 部 门 。2.检查阶段。从 5 月 20 日至 6 月 10 日,各 乡 镇 、各 部 门

5、在 企 业 自查 基 础 上 组 织 全 面 检 查 。针 对 本 辖 区 企 业 情 况 进 行 分 类 检 查 ,并 填 写 劳 动防 护 用 品 专 项 监 督 检 查 情 况 汇 总 表 (附 件 2)。并 将 检 查 总 结 与 附 件 1、2、34文 本 于 6 月 10 日 前 ,报 县 安 监 局 监 察 二 股 。4.抽 查 阶 段 。从 6 月 10 日 到 7 月 1 日 ,由 县 安 监 局 组 织 检 查 组 对 各 乡镇 、各 部 门 辖 区 企 业 进 行 抽 查 。四、抽检分工县局相关股室,根据县局行业主管股室分工,进行抽查并形成总结材料。县安监局监察一股负责非

6、煤矿山行业;县安监局监察二股负责石油化工行业、机械、建材、电力、建筑等行业。五、具体要求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抓实。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接到本方案后,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强化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管,夯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3.加强执法,严格查处。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配发劳动防护

7、用品的;(2)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5(3)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4)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5)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7)未到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认证证书的经营单位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纠正用人单位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4.加强指导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的指导,总结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5.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在专项检查中要落实检查指标,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建材、电力、建筑等行业执法检查的覆盖率不得低于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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