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101050651 上传时间:2019-09-26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毒供应中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消毒供应中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毒供应中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消毒供应中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1.护理部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护理专业规范化培训计划,组织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负责制定和实施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年度计划;科教科负责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和证书登记等工作。2.继续教育学分为、两类,按规定每年应完成学分:初级职称 类 5分/年 类 10分/年中高级职称 类 10分/年 类 15分/年3.类学分中泰州市级学分、院内学分分别必须5学分。4.每年获得的远程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5.类、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类学分可在任期内或注册期内累计。6.类学分包括:国家、省、市级培训项目证书及自学考试成绩;类学分包括:刊授学习、院内业务学习、学术会议交流、专题业务学习、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临床教学等途径。7.院内业务学习予继续教育类学分,必须有本人持自己的记分卡参加业务学习听课时予以刷卡有效,不得有他人代替。8.护理继续教育对象为所有的在职护理人员。9.每位护士每年度必须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项目学习。大专、本科毕业后13年内,中专毕业5年内参加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10. CSSD护理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同时,必须按分层次培训制度完成培训与考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