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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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 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 (I 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丽水市港航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 1 说 明 一、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 程施工招标文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按水运工程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而成。二者共 同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不加修改地引 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原文,并按其规定和要求,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2、”和“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中,结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进行补充、细化。 三、本招标文件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第四章“通用 合同条款”,并根据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要求, 编制了本项目的“专用合同条款”。 四、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参照浙江省港口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2005 版)及本项目实际编制而成。 五、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 浙江省港口工程招标文件 范本(2005 版)结合阅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 件,完

3、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 六、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JTS 110-8-2008)、 浙江省港口工程招标文件范本(2005 版)由投标人自备。 2 目目 录录 第一卷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1招标条件.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 3投标人资格要求.4 4招标文件的获取.4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 6发布公告的媒介.5 7联系方式.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1总则21 2招标文件.23 3投标文件.24 4投标.27 5开标.27 6评标.28 7合同授予.2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9 9纪律和监督.

4、30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37 评标办法前附表.37 1评标方法.44 2评审标准.44 3评标程序.4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7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7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1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34 第第 二二 卷卷.147 第六章 图纸.148 第第 三三 卷卷.14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5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69 3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

5、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已 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基综201039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水 市港航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自筹,招标人为丽水市港航管理处。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及资格审查 条件最低要求见丽水市采购与招标网(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位于丽水市前 山村西侧、塔下大桥东北侧天然港湾处。用地面积 16509 平方米,其中:水上交通监 管及指挥中心 4180 平方米,码头及船坞为 3214 平方米,避洪、避风港为 9115 平方米, 辅楼 1

6、197.66 平方米。本次为一标段避洪避风港码头工程的招标,招标范围为新建 50 吨级的公用码头泊位 4 个、海事码头泊位 2 个(含疏浚) ,结构按 100 吨级船舶考虑。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计划工期 9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港口与 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5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 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 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 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0 年 11 月 26 日,每 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丽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丽水市解放街 373 号)不记名购买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施

8、工 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2 施工招标文件同时在丽水市招投标网 http:/ 上发布供 投标人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招标 投标中心(解放街 373 号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招投标网 http:/ 及浙江交通网 上发布。 7联系

9、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港航管理处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地 址:丽水市中山街 683 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 141 号 邮 编:3230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章先生 联 系 人:朱海军 电 话:0578-2128656 电 话:0578-2151491 传 真:0578-2151491 2010 年 11 月 2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 名 称:丽水市港航管理处 地 址:丽水市中山街 683 号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0578-2128656 1

10、.1.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 141 号 邮编:323000 联系人:陈伟 朱海军 电话:0578-2151491 1.1.4项目名称 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 避洪避风港工程 1.1.5建设地点丽水市前山村西侧、塔下大桥东北侧天然港湾处。 1.2.1资金来源省补和自筹 1.2.2出资比例/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 本次为一标段水工部分的招标,招标范围为新建 50 吨级的公用码头泊位 4 个、海事码头泊位 2 个(含疏浚), 结构按 100 吨级船舶考虑。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 个月

11、1.3.3质量要求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对投标人企业资 质、各类人员资格及主要 证书、证明材料的具体要 求)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其他要求: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已收到时间为准)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已发出时间为准

12、)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标有编号的全部补遗书(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 112.2.2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采购与招标网查 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采购与招标网查 阅,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 承担责任。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1.3施工组织设

13、计应至少包括 (1)施工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 (2)机械配备及进场计划; (3)施工场地布置; (4)施工工艺流程; (5)施工进度计划; (6)材料供应和检验; (7)施工技术措施; (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9)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0)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3.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 3.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 ,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 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 年 12 月 14 日09时之前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14、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账 号:33001696135050005879 3.4.5 若投标人决定不继续参 与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已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 7 天内返还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7 年至 2009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2007 年 11 月 1 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况的年份要求 2007 年 11 月 1 日以来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 3.7.3 款规定以外,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资格审查

15、资料也必须逐页签字 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副本 5 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1 份 3.7.5装订的其他要求 正副本分别装订,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正副本 字样。不得活页装订 4.1.2封套上写明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编: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外层封套: “投标文件”字样及 招标人地址:丽水市中山街 683 号 送达投标文件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解放街 373 号三楼) 招标人名称:丽水市港航管理处 项目名称: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 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 标段: I 标段 在 2010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第二章

16、 投标人须知 9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解放街 373 号三楼)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解放街 373 号三楼) 5.2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后到先开”逆序开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 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程 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丽水 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 随机抽取。在抽取的 5 名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一名负 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 7.1 是否授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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