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合同法03教学课件08第八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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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讲教师,合同法,第八章 违 约 责 任,学习本章需要了解违约责任的含义、特征、构成要件、免除事由、违约形式。还要将合同法的履约制度联系起来分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更好地系统地掌握整个法律制度。,学习重点,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违约责任,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违约责任的含义,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1)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2)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4)违约责任具有任意性,即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二、违约责任特征,第一节 违约责

2、任概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都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采取的法律强制措施,二者同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这是其共性所在。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具有如下不同: 1、违反义务性质不同。2、构成要件不同。3、举证责任不同。4、诉讼时效不同。5、免责条件不同。6、责任形式不同。7、赔偿范围不同。8、纠纷解决与管辖不同。,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责任是否成立的法律原则。 (二)归则原则的具体表现 1、归则原则直接决定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2、归责原则决定举证责任的负担和范围。 3、归责原则决定免责事由。 (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

3、则,一、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二)程序法律事实 程序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对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虽然程序法律事实一般不直接涉及实体问题,但如不予以证明,就会影响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程序法律事实大多数属于法院应依职权调查的事项,当事人即使没有主张,法院也应主动予以查明。 (三)法院所不知的地方性法规、习惯、外国法律 法官应当知悉本国的法律,故本国法律一般无须作为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但是地方性法规和民事习惯以及外国法律,法官可能无法尽知,因而有时需要将其作为证明对象。,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一)主体条件 (二)违约行为 (三)

4、主观条件,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除违约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一般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两个: (一)不可抗力 (二)免责条款,三、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第三节 违 约 形 态,违约形态,是违约行为形态的简称,是指根据违约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和特点而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分类。 合同法将违约形态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两大类。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与默示违约;实际违约分为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及其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一、违约形态概述,第三节 违 约 形 态,(一)预期违约的含义和特点 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

5、确表示其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 特点: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的违约。 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 3、预期违约的后果是非违约方信赖利益的损害。,二、预期违约,第三节 违 约 形 态,预期违约可以说有多种形态,其主要表现为毁约。毁约也就是拒绝履行。按照合同法第108条规定,预期毁约分为以下两种:1、明示毁约 2、默示毁约,(二)预期违约的类型,第三节 违 约 形 态,实际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实际违约首先分为不履行合同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又称不适当履行)。其次不履行合同义务依不履行的原因又

6、分为拒不履行与不能履行;不适当履行又可分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瑕疵履行、加害履行以及其他不适当履行。,三、实际违约,第三节 违 约 形 态,(一)不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 (二)不适当履行: 1、迟延履行 2、部分履行 3、瑕疵履行 4、加害履行 5、其他违约行为,第三节 违 约 形 态,四、双方违约 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均违反合同。 双方违约的常见类型:(1)在双方所负义务无牵连性的情况下构成的双方违约 (2)在双方互负的合同义务不具有对价性时的双方违约(3)双方当事人都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所履行的合同义务都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所产生的双方违约。(4

7、)履行抗辩权消灭的情况下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产生的双方违约。,第三节 违 约 形 态,因第三人造成违约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例如特定物买卖中,因第三人将该特定物毁坏致使出卖人不能履行;二是因第三人违反对合同当事人一方所负的合同义务致使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五、因第三人的原因违约,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违约补救措施,是指消除或者减轻违约损害后果的特殊救济措施。违约补救措施是一项极富弹性的违约救济措施。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以消除或减轻违约所致不利后果是违约方的义务。,一、违约补救措施,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以消除或减轻违约所致不利后果是违约方的义务。

8、,一、违约补救措施,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 适用继续履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须有债务人不履行的违约事实。 2、须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请求。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第109条、第110条的规定,是否请求实际履行是债权人的权利,所以适用该违约责任形式须以债权人提出请求为条件。 3、须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虽然债权人请求履行,违约方也能够履行,但若继续履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仍不得判令实际履行。 4、须是事实上能够继

9、续履行的债务。,二、继续履行,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一)赔偿损失的含义 赔偿损失,是违约当事人应承担的赔偿对方损失的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具有如下特征: (1)赔偿损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2)赔偿责任具有补偿性,在特别情况下具有惩罚性。 (3)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4)违约方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三、赔偿损失,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1)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 (2)另一方受到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二)赔偿损失的适用条件,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1、完全赔偿原则 2、应当预见规则 3、减轻损失规则 4、过错

10、相抵规则,(三)赔偿损失范围的确定,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损失赔偿的计算根据有价值差额法和修复费用两种。 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也有两种,一是主观的计算方法,也称具体的方法,是以当事人遭受的具体损失或支出费用为赔偿额计算的方法。 二是客观的计算方法,也称抽象的方法,是以一般人在相同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损失为标准计算赔偿额。例如,甲委托乙代为预订旅馆房间,乙违约未预订,则其赔偿额为甲能够合理预订到相同房间条件之时的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而不一定是甲实际预订房间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四)损失赔偿的计算,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一)违约金的概念和特点 违约金,是指缔约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

11、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 违约金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第一、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 第二,违约金是事后生效的补救方式 第三,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四、支付违约金,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1、法定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 3、惩罚性与赔偿性违约金,(二)违约金的种类,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违约金和定金都是一方给付对方的款项,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同:违约金是一方违约后由违约方支付的,而定金只能是于合同履行前由一方当事人支付,且以实际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定金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在合同履行后可以抵作价款,而违约金却无证约作

12、用,不是预先给付的,不可能抵作价款;定金为合同的担保方式,担保着双方债务的履行,而违约金虽有促使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作用,但主要不是担保方式,而是违约责任形式。,(四)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第五节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一)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产生,各项民事责任相互发生冲突的现象。,一、合同责任竞合概述,第五节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处理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的规则是择一方式,从两个请求权中只能选择一个行使;一个请求权行使后,另一个请求权即行消失。例如对于故意领受出纳员多给欠款者,无论是主张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还是主张

13、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内容和标的都是具体的标的物,并且无事前约定责任,或者选择前者,或者选择后者,只能择其一而行使;并且择其一行使后,另一请求权即行消失,而不能两个请求权一并行使或者分别行使。,(二)处理合同责任竞合的一般规则,第五节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理解上述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时,需注意一个概念,即“证明责任的倒置(举证责任的倒置)”。所谓证明责任的倒置,是指对本来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责举证的法律要件事实,改由否认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就该事实的不存在负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倒置主要发生于某些特殊类型的侵权诉讼中(三)当事人请求权的选择与限制 。,第五节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1、买卖合同2、运输合同3、租赁合同4、雇用合同 5、保管合同6、承揽合同7、赠与合同,二、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第五节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通常多采取禁止实现双项请求权的制度,即只能实现其中一项请求权,不能负双重民事责任。原告可以选择两者之中有利于自己的一种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不应以存在其他诉为由拒绝受理。但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分别以不同的诉提起两个诉讼。,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方式,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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