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

上传人:渡过 文档编号:100684708 上传时间:2019-09-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一、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首先,离婚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由双方来协商确定;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离婚律师费相对较高,但律师与律师之间的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三、五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其次,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

2、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二、离婚诉讼涉外婚姻处理原则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

3、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三、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1、管辖权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

4、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携带相关诉讼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法院审核予以立案。4、送达。5、开庭审理并判决。实践中,并不是说夫妻第二次离婚就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就是能够认定夫妻之间确已感情破裂,否则的话,肯定是无法判决离婚。当然,在诉讼离婚中会进行调解,此时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离婚的。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是怎样的内容,由此可知,涉外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由双方来协商确定。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民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