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农业农村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标志牌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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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水县农业农村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标志牌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SX-GC-201903001 招标人:响水县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签章)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章)2019年8月响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项目编号:XSX-GC-201903001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响水县农业农村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标志牌项目招标文件,共 页,现申请备案,请予审查。招标人:响水县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 2019年08月27日监督科意见:审核人:年 月 日分管领导意见:审核人:

2、年 月 日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盖章):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监督投诉电话:0515-867820040515-86782007第一章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标志牌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SX-GC-20190300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农业农村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标志牌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农业农村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标志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3、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响水县12个镇(中心社区)和黄海农场。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质量标准:合格。4.计划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9月10日。5.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3个标志牌工程的施工,预算价为54.73万元。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

5、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4.4.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4.4.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4.4.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4.5、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5.1、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9年02月-2019年07月或者2019年03月-2019年08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4.5.2、投标人必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如果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9年02月-2019年07月或者2019年0

6、3月-2019年08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4.6、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投标时不作要求。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四、招标文件的领取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 址:响水县珠江路9号 联系人:卫纯 电话:13901414151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联系人:周鹏 电话:13024494996第二章 投标须知1.踏勘现场1.1 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2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

7、理。1.3 除招标人的原因,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投标费用2.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异议、修改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2019年09月 02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2019年09月 02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或异议送达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

8、司(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联系电话:13024494996,邮箱: )。3.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对异议的答复、修改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218.92.246.62:8090/ggzy/-招标投标相关栏目中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否则责任自负。如果澄清或对异议的答复发出的时间影响投标人投标时间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4.1 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4.2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文件的组成5.1 投标文件均由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果

9、有)、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5.2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有委托)复印件、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基本开户信息证明。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不予通过。5.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8-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

10、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苏建函价2018298号文件等要求编制。5.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6.投标报价6.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6.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拟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6.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

11、清单”中的相应报价,二者必须相同。6.4 工程量清单不得改变,否则按废标处理。6.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6.6 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6.7 投标报价请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中“一般计税方法”包工包料计算程序、苏建函价2018298号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等现行规定编制。6.8 本施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

12、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按合同约定。6.9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6.10 招标控制价为伍拾叁万元。6.11 本工程公证费500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允许单独立项,中标后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6500元计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中标人在领取

13、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相关单位。7.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和依据7.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比招标文件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7.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7.5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开牢固装订成册装入封带中,各种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等均视为未牢固装订,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或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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