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亲会章程样本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0579953 上传时间:2019-09-24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宗亲会章程样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宗亲会章程样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宗亲会章程样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宗亲会章程样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宗亲会章程样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宗亲会章程样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宗亲会章程样本(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宗亲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XX宗亲会。 第二条 目的性质:XX宗亲会是本地X氏宗族的一种敬宗睦族、寻根溯源、互帮互助的社团。引导族人爱党爱国、爱族爱家、遵纪守法、共同发展、共创和谐;开展修编家谱、重建祠堂、修编家规家训等事务;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家族文化;搭建X氏宗族交流平台;推动宗族生产、经营活动;引导X氏宗亲走共同发家致富的道路,开展宗族的助贫、救困、助学等公益事业。第三条 本会宗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为宗族的富裕繁荣、稳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积极贡献;增进X氏宗族之友睦,继承X氏先祖之遗志,光大X氏先

2、贤之美德,弘扬X氏家族之文化。第四条 本会接受XXX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XXXXXX。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寻访XX境内以及从XX迁出的X氏宗亲,修编X氏族谱,收集和保存X氏宗族历史资料,研究X氏宗族传承的轨迹;(二)搜集X氏先祖遗迹、文物,对重要宗族遗迹、文物进行修缮和保护,恢复重建X氏宗祠;(三)搭建XX氏宗亲商业活动平台,促进X氏企业与各地商会开展交流与合作,与其他企业、实体开展交流与合作;(四)开展宗族内助学、助贫、助困等公益;(五)对宗亲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意识。第七条 XX氏宗亲会机构设置:(一)理事大会为X

3、X氏宗亲会最高职权机构,由X氏宗亲的代表(即理事)组成;(二)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顾问委”)由宗族中社会各界的精英、德高望重的长者组成,为宗亲会高级顾问团体;(三)宗亲会议事体系,其决议机构为常议会;(四)宗亲会日常事务执行体系,其决策机构为常务理事会(以下简称“常务会”);(五)宗亲会监督体系,其决策机构为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即监事会,监督委员即监事)。常议会、常务会、监委会以下并称“三会”,议事体系、执行体系、监督体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第三章 理事大会第八条 理事大会由议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议长不能召集和主持由其他议员共推一名议员主持和召集。第九条 理事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

4、选举顾问委的首席顾问、顾问;选举常议会的议长;选举常务会的首席常务,决议通过首席顾问提名的副席顾问,决议通过首席常务提名的副席常务、常务理事、首席监委、监督委员、日常事务体系部门首要执行人;决议首席监委提名的监督体系部门首要执行人;(二)审议 “三会”年度报告与临时报告、审议“三会”年度工作计划与临时计划、年度决算、年度预算、追加预算的提案。审议XXX氏宗亲会章程与制度;(三)决议XX氏宗亲会修改名称、常议会和日常事务执行体系及监督体系机构设置、增减注册资金、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第十条 理事大会表决:(一)一般事项由过半数理事表决通过;(二)特别事项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理事表决通过;1、修改制定宗

5、亲会章程;2、更改宗亲会名称,调整宗亲会机构体系设置; 3、增加议事机构、日常事务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工作人员; 4、决议宗亲会增减注册资金,对外担保、抵押质押。(三)表决时理事大会主持人不做表决,当一个议案(提案)两次投票未能形成决议时才投票表决;第四章 顾问委员会第十一条 顾问委员会设首席顾问一名,副席顾问若干,顾问委员会议由首席顾问负责召集和主持顾问委员会议,首席顾问不能履职由副席顾问召集和主持顾问委员会议,副席顾问不能履职由其他顾问委员共推一名顾问委员召集和主持顾问委员会议。第十二条 顾问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指导“三会”在执行事务过程中贯彻党和政府政策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二)提出宗亲会发展的有关方案和建议;(三)列席理事大会议。第五章 常议会第十三条 理事大会罢会期间,常议会行使理事大会职权,常议会由议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议长不能履职其他议员共推一人召集和主持会议。第十四条 常议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决议修订章程和制度的草案,决议通过理事推选的副席顾问,决议通过首席常务提名的副席常务、常务理事、首席监委、监督委员、日常事务执行体系的部门首要执行人,决议通过首席监委提名的监督体系的部门首要执行人; (二)审议日常事务执行体系、监督体系季度报告、审议日常事务执行体系和监督体系季度工作计划、追加预算的议案,审议XXX氏宗亲会章程修订议案;(三)审计常务会、监委会的

7、经费情况,审计首席常务、首席监委的经济责任;审计日常事务执行体系、监督体系各项经济活动、审计常务会、监委会经济责任;限期常务会、监委会在理事大会或常议会上做出答复;(四)审议规章制度、各项职责权限与制度细则、宗亲会内设机构管理规定与制度细则,审议家规家训;(五)决议除名理事的议案,决议罢免顾问委员、议员、常务理事、监督委员议案;(六)决议新增宗亲会以外的机构、组织的议案;(七)修改制定宗亲会章程,更改宗亲会名称,增加日常事务执行体系、监度体系人员,决议宗亲会增减注册资金,对外担保、抵押质押;(八)对首席常务驳回的决议进行二次表决并召开理事大会表决。第十五条 常议会会议表决。(一)一般事项由过半

8、数参会人员表决通过;(二)特别事项由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表决通过:1、修改制定宗亲会章程,更改宗亲会名称,决议宗亲会增减注册资金,对外担保、抵押质押;2、增加日常事务执行体系、监度体系人员时。(三)涉及议员的表决,当事议员不参与表决;(四)表决时常议会会议主持人不投票,当同一事项经参会人员表决两次未能形成决议时才投票表决。第六章 常务会第十六条 常务会由常务理事组成,设首席常务一名,副席常务一名,对外代表XXX宗亲会、代表XXX宗族;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议由首席常务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首席不能履职由副席常务召集和主持,副席常务不能履职由其他常务理事共推一名常务理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第十八条 常务

9、会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XX宗族事务,引导X氏宗亲爱党爱国爱族爱家,奋发有为,蓬勃向上,为宗族的繁荣发展、社会稳定积极贡献;(二)搭建XX宗亲商业活动平台,组织及参与各地商会活动,与其他企业、实体之间进行投资与合作,提供信息、咨询、中介、代理、维权、助学、助贫、助困等多项服务;(三)寻访XX境内以及从境内迁出分支的X氏宗亲,修编X氏族谱;收集和保存X氏家族历史资料;研究X氏宗族传承的轨迹;(四)举行祭祖大典,组织开展X氏宗亲重大活动;(五)与各地宗亲及宗亲组织联络、互访,参与世界及全国各地X氏开展的宗族活动。加强XX市区域内X氏宗亲的交流活动,增进宗族情谊,开展X氏家规家训、家族文化的宣传,

10、汇集X氏家族精英的先进思想和创意,共谋X氏宗亲的兴旺与发达;(六)搜集X氏先祖遗迹、文物,对重要家族遗迹、文物进行修缮和保护,恢复重建X氏祠堂;(七)开展公益事业;(八)负责发展宗亲会理事,募集经费;(九)制定常务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预决算,制定追加预算,制定内设机构调整方案与经费预决算议案,提出修改宗亲会名称、增减宗亲会注册资金的议案,提出新设机构的议案,提出审计监委会的议案;(十)审计常议会、监委会的经费情况,审计议长、首席监委的经济责任;审计议事体系、监督体系各项经济活动、审计常议会、监委会经济责任;限期常议会、监委会在理事大会或常议会上做出答复;(十一)对常议会、顾问委

11、、监委会懈职渎职的行为提请召开理事大会质询,提出罢免首席顾问、副席顾问、顾问委员、议长、议员、首席监委、监督委员的议案,提出撤换常议会、监督体系相关人员的议案,提出除名理事、顾问委员的议案;(十二)以X氏宗亲会名义发布所有文书;(十三)副席常务、常务理事有空缺提名增补候选人;(十四)特别职权,当理事大会、常议会会议无法召开而事态紧急时、常务会可以先行决议并推行,十个工作日内向常议会、监委会通报,出现章程制度未明确职责权限的事项先由常务会决议推行,后期通报常议会、监委会,并向常议会提出议案。第十九条 常务会议表决规则:(一)一般事项由过半数常务理事表决通过;(二)特别事项由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表

12、决通过:1、制定资金募集方案;2、制定建立其他盈利与非盈利机构的议案;3、制定对外担保与投资、对外抵押与质押、增加减少宗亲会注册资金议案;4、提出罢免议长、议员、首席监委、监督委员的议案。(三)表决时常务会主持人不表决,当同一事项经常务理事表决两次未能形成决议时才投票表决。第七章 监委会 第二十条 监委会由监督委员组成,设首席监委一名,监督委员会议由首席监委负责召集和主持,首席监委不能履职由由其他监督委员共推一名监督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第二十一条 监督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1) 监督议事体系、执行体系遵守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湿度,监督常议会、常务会以及日常事务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监督各位理

13、事、家族成员遵守法律法规、本会各项管理规定和家规家训;(2) 对可能违法违规违训的行为做出警示提醒,提出罢免首席顾问、副席顾问、顾问委员、议长、议员、首席常务、副席常务、常务理事的议案,对严重违规违纪的议员、日常事务执行体系工作人员、理事、家族成员进行处理;(三)审计常议会的经费情况,审计议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宗亲会日常事务各项经济活动、审计常务会经济责任;限期常议会、常务会在理事大会或常议会上做出答复;(四)与当地政府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审计部门、外地X氏宗亲会监委(事)会开展交流合作,提高监督效率;(五)制订监委会追加预算的议案,制订监委会月度、季度报告;(六)负责本会新增机构、新办企业、新

14、办社会团体、新办非盈利机构监督体系建设的议案;(七)制订监委会追加预算的议案,制订监委会月度、季度报告;(八)依据规章制度、家规家训处理宗亲会、家族内部纠纷与矛盾,违反法律法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第二十二条 监督委员会表决规则:(一)一般事项由过半数监督委员表决通过;(二)特别事项由三分之二以上监督委员表决通过:1、提出修改监委会名称;2、提出罢免议长、议员、首席常务、副席常务、常务理事的议案;(三)表决时监委会主持人不表决,当同一事项经监督委员表决两次未能形成决议时才投票表决。第八章 理事(会员)第二十三条 理事资格(三条同时具备):(一)X氏宗族中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正直公正、思想积极、无违

15、法违纪行为者,年满十八周岁者;(二)愿遵守本会章程,愿意为X氏宗族事务奉献,本人提出申请,经五名以上宗亲推荐认可或积极竞选作为片区族人代表;(三)按期缴纳会费。第二十四条 理事应尽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并贯彻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家族文化、家规家训。根据法律法规、本会章程,参与家族宗亲事务,维护家族宗亲权益,代表各支脉,各片区X氏宗亲提案、议案; (二)积极带头各支脉、各片区宗亲发展生产,弘扬家族文化,走共同致富之路。调解、化解宗族、邻里之间的误会、矛盾,消除隔阂,团结族人;(三)遵守本会章程、管理制度、家规家训;服从决议;积极正面宣传宗亲会,扩大宗亲会影响力;身体力行推动宗亲会发展壮大;(四)代表区域族人积极向“三会”或理事大会提交各项议案,监督“顾问委”、 “常议会”、“常务会”、 “监委会”履职尽责;(五)不得通过拍马奉承、串通他人等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获取利益,树立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集体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监督意识。第二十五条 理事享有以下权利:(一)表决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第二十六条 理事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