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同名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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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一、安全基础知识 1、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 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2、安全的定义: 安:无危( 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 损伤、损害、损坏、损失)为全。 安全(safety),顾名思义“无危则安,尤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民尽善尽美,这是与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

2、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3、安全生产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

3、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7、什么是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1)电气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

4、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8、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14、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 1)要有下额带和后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与碰掉; 2)热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冲洗,不得用热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气片上、火炉上烘烤,以防帽体变形; 3)安全帽使用超过规定限值,或者受过较严重的冲击后,虽然肉眼看不到裂纹,也应予以更换。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三年; 4)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

5、可使用。 15、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2)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3)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16、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 1)选用的护目镜要选用经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2)护目镜的宽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 3)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 4)护目镜要专人使用,防止传染眼病; 5)焊接护目镜的滤光片和保护片要按规定作业需要选用和更换; 6)防止重摔重压,防止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 17、防尘防毒用品的作用: 1)防止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由于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等作业会产生粉尘,

6、这些粉尘进入肺组织可引起肺组织的纤维化病变,也就是尘肺病。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尘肺病的发生。 2)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化学物质的伤害。生产过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体会引起职业性中毒。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职业性中毒的发生。 18、耳塞、耳罩的作用 : 1)防止机械噪声的危害。由机械的撞击、摩擦、固体的振动和转动而产生的噪声。 2)防止空气动力噪声的危害。如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等产生的噪声。 3)防止电磁噪声的危害。如发电机、变压器发出的声音。 19、耳塞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 1)各种耳塞在佩戴时要先将耳廓向上提拉,使耳甲腔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耳塞柄,将耳塞帽体部分轻轻推

7、向外耳道内,并尽可能地使耳塞体与耳甲腔相贴合。但不要用劲过猛过急或插得太深,以自我感觉适度为宜。 2)戴后感到隔声不良时,可将耳塞稍事缓慢转动,调整到效果最佳位臵为止。如果经反复调整仍然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改用其他型号规格的耳塞反复试用,以选择最佳者定型使用。 3)佩戴泡沫塑料耳塞时,应将圆柱体援成锥形体后再塞入耳道,让塞体自行回弹,充满耳道。 4)佩戴硅橡胶自行成型的耳塞,应分清左右塞,不能弄错;插入耳道时,要稍事转动放正位臵,使之紧贴耳甲腔内。 20、防护手套的作用: 1)防止火与高温、低温的伤害。 2)防止电磁与电离辐射的伤害。 3)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 4)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

8、物侵害以及感染。 21、防护手套使用注意事项 : 1)防护手套的品种很多,根据防护功能来选用。首先应明确防护对象,然后再仔细选用。如耐酸碱手套,有耐强酸(碱)的、有耐低浓度酸(碱),而耐低浓度酸(碱)手套不能用于接触高浓度酸(碱)。切记勿误用,以免发生意外。 2)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漏气则不能使用。 3)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 4)橡胶、塑料等类防护手套用后应冲洗干净、凉干,保存时避免高温,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连。 5)操作旋转机床禁止戴手套作业。 22、绝缘鞋(靴)

9、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 1)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论是穿低压或高压绝缘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气设备。 2)布面绝缘鞋只能在干燥环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湿。 3)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简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保持布帮干燥。 4)非耐酸碱油的橡胶底,不可与酸碱油类物物质接触,并应防止尖锐物刺伤。低压绝缘鞋若底花纹磨光,露出内部颜色时则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 5)在购买绝缘鞋(靴)时,应查验鞋上是否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

10、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优,等表示;鞋内有否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23、防静电鞋、导电鞋的使用注意事项 : 1)在使用时,不应同时穿绝缘的毛料厚袜及绝缘的鞋垫。 2)使用防静电鞋的场所应是防静电的地面,使用导电鞋的场所应是能导电的地面。 3)禁止防静电鞋当绝缘鞋使用。 4)防静电鞋应与防静电服配套使用。 5)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进行电阻测试,符合规定才可使用。 24、安全带的作用:预防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25、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安全带时,应检查安全带的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损伤,金属配件的各种环不得是焊接件,边缘光滑,产品上应有“安鉴证”。 2)使用围杆安全带时

11、,围杆绳上有保护套,不允许在地面上随意拖着绳走,以免损伤绳套,影响主绳。 3)悬挂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因为低挂高用在坠落时受到的冲击力大,对人体 伤害也大。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健康安全基本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安全生产法简介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 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即“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国家监察政府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即安全监察、安全审查; 行

12、业管理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或公司,实施直管、专项监管; 社会监督工会、群众、媒体舆论; 中介服务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服务制度。 3、主要内容 (一)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4、从业人员八大权利 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 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

13、作中存在的 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5、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 (一)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的求偿权。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6、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14、安全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 7、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

15、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十五)矿山救护作业; (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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