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事后处理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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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执法案件处理卷 宗立案号: 闽三京福高路政(2008)立字第25001号_ 当事人: 吴* 案 由: 吴*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_ 执法机关: 福建省高速公路三明京福路政大队 案件经办人员: 许*、林*_ _ 结案时间: 20*年*月*日_ _ _ 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目录序号文 书 名 称份数页数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12交通执法勘验检查笔录11交通执法强制措施文书/交通执法案件审批表12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书11交通赔(补)偿决定书/交通执法听证文书/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11交通行政处罚执行文书/交通行政处理结案报告11行政复议文书/行政诉讼文书/其他文书11结案时间 20*年*月

2、*日交通违法(超限)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闽高路政(2007)抄告号吴 :根据交通检测装置记录,号牌号码为闽H的两轴车辆,于2007年12月日时在福银高速公路三明段外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该车当时车货总重为吨,超限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五项,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之规定,拟给予人民币的罚款。请你(单位)在接到通知书15日内携带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及本通知书,到我队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由省路政管理总队全省网上协查处理或移交运管、交警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附:交通监控图像记录联系电话:地 址:福银高速公路沙县收费站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 二

3、八年一月 日交通执法询问笔录时间 20*年*月*日*时*分地点 三明京福路政大队沙县中队受理厅询问人_许*、林*_ 记录人_林*_ 被询问人_ 吴*_与案件关系_当事人_ 身份证号 35* 联系电话 _ 13* 单位及职务_个体_ 驾驶员_ _ 详细地址_ *市*区*路*号 我们是_ 三明京福路政大队沙县中队 _执法人员_许*、 林*_,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 35*、35* ,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否则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问: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杨*,年龄*岁,住址是*市*区*路*号,现在搞个体运输。 问:闽H车辆的基本情况?和你有什么关系? 答:车牌号为闽H*号,型号是

4、*货车,核载质量为*吨,该车是我个人所有。 问:你是否收到我队寄出的交通违法(超限)行为处理通知书,何时收到的? 。 答:收到了,在2008年1月1日。 问:闽H*号车于2007年12月26日21时00分行经我辖区路段从沙县征管所出口是谁驾驶车辆?经收费称重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量为29.49吨,总超限9.49吨,你对检测结果有何异议?(请在检测单上签字) 询问人签名: 许* 林*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吴* 20*年*月*日 第 1 页 共 2 页答:是我自已驾驶的,没有异议。 问:你车上运载何物?何时从何地起运?运往何地?行驶了多少公里? 答:我车上运载*,*月*日从*运往*,行驶了约*公里

5、。 问:事前你是否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答:没有。 问:你未经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批准,擅自驾驶超限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违反了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治超文件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此你有何陈述申辩? 答:没有,我愿意接受处理。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修改的? 答:没有。 问:以上笔录所述是否属实?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情况属实。 _ _ _ _ _ _ _ 询问人签名: 许* 林*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吴* 20*年*月*日第 2 页 共2 页交通执法案件审批表案号:闽三京福高路政(2008)立字第25001号案由吴选旺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案件 调查 人员

6、许卓毅林荣全当事 人基 本情 况姓名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吴选旺地址顺昌县大干镇大干村一街解放路62号项目名称、合同段等车(船)籍南平车(船)号闽H90388车(船)型东风案件调查经过及其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07年12月26日21时驾驶车牌号为闽H90388的两轴大货车运载木屑,从夏茂运往沙县,途经我辖区福银(闽)线沙县收费站出口时,经收费称重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29.49吨,总超限9.49吨。路政人员取得检测证据后,进行调查,得知该车未经审批擅自行驶公路,12月29日通过挂号信方式给当事人邮寄送达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2008年01月09日吴选旺持交通违法(超限)行为处理通知

7、书及相关证件到中队配合路政员制作完成交通执法询问笔录。立案依据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负责人 审 批时间:调查结论及其处理意见 调查结论:当事人于2007年12月26日驾驶车牌号为闽H90388的两轴大货车运载木屑,未经批准擅自在福银(闽)线超限运输,根据收费称重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为29.49吨,超过规定限值9.49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在收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已自行卸去超限部份货物,消除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理意见:依据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及超限超载治理期间超限认定标准,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调查人员签名:许 林 时间: 2008 年 01月 09 日所 附 证 据 材 料 清 单种 类证 据 名 称规 格数 量当事人陈述交通执法询问笔录A4贰张书证收费系统检测数据单A4壹张审 核 人 意 见 经审核,拟同意处理意见,请领导审批。审核人签名:时间: 年 月 日负 责 人 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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