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婚前财产公正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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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 题 目: 婚前财产公正的必要性专 业 法律本科 年 级 12春 学 号 学生姓名 张庆波 指导教师 储海平 论文完成日期 2014 年 10 月 目 录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公正 婚前财产公正的起源 婚前财产公正的条件 婚前财产公正的办理 婚前财产公正的特点2、 婚前财产公正的优点3、 婚前财产公正中的效力 权利和义务 注意事项4、 婚前财产公正的作用 五、婚前财产公正的推广和完善什么是婚前财产公正婚前财产公正的起源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都得到显著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婚姻自由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对于夫妻双方,则更加重视彼此之间的尊重与自由,

2、彼此之间的合法权力。婚姻自由不仅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过去夫妻之间不管感情是否破裂都得凑合着过一辈子,大多是由于经济条件、社会压力等客观因素而表现出的一种无奈。如今人们更加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夫妻感情不合就可能提出分手,离婚率逐年攀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财产的纠纷。在律师或法官接手这一类离婚案件时,最头疼的就是夫妻个人财产以及共同财产的划分,于是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调查,取证,在无形中极大的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降低了司法效率。试想一下,如果每对想要离婚的夫妇都能拿出一纸公证,法官只要据此裁量即可,根本不用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连律师费也能省掉。另外,婚前财产公证确保夫妻

3、二人在金钱上的独立地位,进而保证了男女在婚姻中的平等人格,对我国在社会日常生活中真正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制度保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婚前财产公证应运而生,并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婚前财产公正的条件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

4、);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辆车,结婚期间,车子被盗,保险公司依照条款补偿。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进行婚姻财产

5、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就要算作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正的办理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

6、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婚前财产公正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第一步: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归属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

7、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协议签订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享有的权利、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全部完毕。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两周

8、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协议书范本甲方:* 个人详细信息 乙方:* 个人详细信息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愿意共同一起生活。为防止双方今后生活中出现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性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以下协议: 1.婚前财产范围:甲方有:*处房产一套*平方、*处商铺一间、*牌轿车一部车牌号*、存款*万元、个人生活用品一套。乙方有:*处房产一套*平方、*处商铺一间、*牌轿车一部车牌号*、存款*万元、个人生活用品一套。为共同生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如彩电,冰箱,生活用品或设施) 2.财产归属:*处房产一套*平方、*处商铺一间、*牌轿车一部车牌号*、存款*万元、个人生活用品一套归

9、甲方所有。*处房产一套*平方、*处商铺一间、*牌轿车一部车牌号*、存款*万元、个人生活用品一套归乙方所有。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如彩电,冰箱,生活用品或设施)双方共有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婚前财产公证具有下列特点:(一)自愿性。虽然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应当依法到公证机

10、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但法律中规定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婚前财产公证属于男女双方的协议行为,是否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完全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且由男女双方自愿选择和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行逼迫其进行公证活动。公证机关应当尊重男女双方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的权利,并给予其一定的帮助,告之办理该公证的程序及所需的材料,对其意愿不得阻拦。婚前财产公证同遗赠公证、遗嘱公证一样,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经过公证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愿意共同使用、分享,任意一方可在自己享有的权利范围内对已确立的婚前财产公证内容进行变更,或经夫妻双方协商予以撤销,这与财产公证制度并不发生矛盾。(

11、二)选择性。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对法定的婚前财产范围进行选择性的公证。就目前情况看,婚前个人财产划分为:1、婚前已购的房屋、家具、家用电器及个人所有的物品等,均应属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2、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对再婚前所继承死亡配偶的遗产,应视为再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3、婚前双方的个人积蓄,应归个人所有。4、婚前双方各自接受自己或对方亲友的馈赠,应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公证的选择性就在于对上述财产标的物的公证法律并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商定。男女各方可对上述财产标的的全部予以公证,也可选择其中的一部分公证,而放弃对其余财产的公证。(三)合法性。婚前财产公证是公证机关对申请

12、公证的夫妻双方就婚前的财产及债务等情况的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文书的一种法律行为。从公证所要具备的条件看,未婚双方应达到法定婚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是以即将成立婚姻关系为前提和目的进行的财产公证;从办理公证的程序看,该公证是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须经公证双方和公证处三方签名盖章,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只要是经过公证的个人财产,其所有权就应依法受到保护,一方就享有该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并依法保障不受另一方的侵害。婚前财产公正的优点1、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保证婚姻家庭的稳定性,避免那些出于功利目的的婚姻,对未婚男女进行一

13、次法制教育,让他们明确什么是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财产,了解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促使他们更好地履行家庭义务,体现了人们对婚后生活的高度理性。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这种形式,使夫妻双方的财产各自独立,地位相对平等,体现了现代家庭应当具有的理性化和法制化,这与婚后所追求的互敬互爱、互相扶助的目标是一致的。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申请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对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分清了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得到保护。3、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避免离婚时因无法确认婚前财产而导致家庭内部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以保护夫妇

14、双方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的公证行为是婚姻当事人通过婚前协议对婚后的落实,从而使得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结婚的确不是为了离婚,但谁也不能保证今后漫长的岁月里不会发生变化,与其逃避它,不如认可它。即使夫妻白头偕老,婚前财产约定也无弊端。随着夫妻离异数量不断攀升,财产纠纷层出不穷,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性看待婚姻财产公证。公证不仅不会伤害夫妻感情,还能起到加深感情的作用。4、避免了更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从而有利于夫妻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高度开放和自由,现代人爱情的物欲化,导致婚姻自由程度的提高,从而又导致了离婚率的上升。然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的财产的增多,如房产、汽车、存款、任何形式的有价证券和家用电器等,这些都涉及到财产的归属问题。家庭的财产纠纷,从财产的范围到财产的构成以及财产的数量等较之以往都发生了转变,呈现出财产构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财产数额显著增多、投资经营性财产所占比例增大的趋势,尤其在结婚后,由于夫妻长期共同生活、消费,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也就模糊起来。一旦遇到离婚,在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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