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活动课教学设计常丽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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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年级思想品德模拟法庭活动课设计方案泰来县江桥蒙古族镇中心学校 常丽军教材分析:模拟法庭是人教版思想品德教材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主题探究活动。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了行动,它都时刻伴随着我们,这就是人身权。人身权赋予我们维护生存与尊严的自由和力量,是每个人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守护神,使我们灵与肉的终身守护者。在他的守护下,我们每个人应时刻关注自身的地位和价值,尊重和维护他人的人身权,在和谐愉悦的氛围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学情分析: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发生在校园的侵权现象

2、屡见不鲜,初中生对生命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具体的人身权利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足,社会经验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所以维护人身权的意识需要增强。学生对相关的诉讼程序从未接触过,通过庭审活动形成认知、激发情感就十分必要。活动目标: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将实践与课堂学习结合起来,真正使法律知识深入学生实际生活,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了解体验模拟法庭的庭审的环境及程序,使学生真切地体验法律实施的过程,感受和体会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增强学生人身权意识。2能力目标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关注培养学生收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知识目标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了解法庭中的各项程序和各种角

3、色的特点,能够使学生在情境中实践、体验和探究相关的法律知识。活动流程一、师导语(略)二、活动开始:主持人:各位领导、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主持人( ),欢迎走进江桥镇中学八年( )班模拟法庭。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公民的利剑。我们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记,并仔细思考。下面随我一起走进模拟法庭现场。八年( )班模拟法庭现在开始。(一)开庭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

4、外候审。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

5、,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书记员:(待公、辩入庭后)全体起立!(起立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后)请大家坐下!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梁国才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梁国才到庭。(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可以坐下听审。审判长:被告人,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基本情况。梁国才:我叫梁国才,男,1996年1月1日生,汉族,齐齐哈尔人,大学文化程度,齐齐哈尔市惊驾路8号楼121室。审判长:被告人梁国才,你以前受过法律处分吗?梁国才:没有。

6、审判长:被告人梁国才,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梁国才:2017年05月6日收到。审判长: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国才故意伤害罪一案。合议庭由审判员贾延迪,人民陪审员张承成组成,由许锐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贺妍婷担任法庭记录,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庞敏、罗海霞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梁国才委托,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媛、石小光出庭为被告人梁国才辩护。被告人梁国才,你听清楚了吗?梁国才:听清楚了。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7、:(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审判长: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梁国才:听清楚了。审判长:被告人梁国才,你是否申请回避?梁国才:不申请。(二)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站起)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下面由我代表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宣读起诉书:被告人梁国才,男,汉族,现年21岁(生于1996年1月1日),齐齐哈尔人,大学文化程度,被告人梁国才涉嫌故意伤害案,经齐齐哈尔龙沙

8、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现已查明并证实犯罪嫌疑人梁国才有下列犯罪事实:被告人梁国才,2016年12月3日下午放学后.途经齐齐哈尔师专附近空地上的一条小路,遇见他的同班同学,即被害人马涛,事发当时,只因马涛取笑被告人自闭,被告人梁国才用拳头就向马涛的头狂打五六拳,导致马涛眼部受损,经鉴定,左眼残疾给被害人及其家人带来严重的打击,被告人行为主观恶意明显,具有严重的故意性和社会危害性。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梁国才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经调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

9、定,被告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严惩。此致,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庞敏。来源:(http:/ - 曾经编写的一个刑事模拟法庭的剧本,拿出来晒晒。_忘记_新我的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望着被告)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梁国才:听清楚了。审判长:被告人梁国才,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梁国才:有,我并不是故意伤害他的,我不认可公诉人对我的指控.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公诉人:被告人梁国才,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梁国才:听清楚了。公诉人

10、:被告人梁国才,事发当时,你是否出手袭击了被害人?梁国才:恩.当时.公诉人:你只需回答是还是不是梁国才:是的公诉人:被告人,你为什么要袭击被害人马涛.梁国才:因为他总是欺负我.公诉人:所以,你就出手报复被害人是不是?梁国才:不是啊,他当时真的有对我.(然后就哭了)公诉人:你当时是怎样袭击被害人马涛的?梁国才:我当时看到马涛好害怕啊,特别是马涛他喜欢嘲笑我,说我是哑巴,说我不是男人,还说我笨猪头,我当时头一黑就上去打了马涛几下.公诉人:被告人,我想问你,一个人身上有那么多部位,比如胸啊,腿啊,为什么你专挑眼睛呢,难道你一开始就是想让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吗?梁国才:没有啊,我当时真的不知道啊,不要冤

11、枉我啊!公诉人:不知道?不知道你还把被害人打成眼部致残,即使被害人嘲笑被告人,这也不能构成被告人伤害的理由.况且在马涛没有出手的情况下,被告人用拳头向马涛的头狂打五六拳,导致眼部严重受损,.被告的行为很明显是故意伤害.我的问题暂时问完了.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梁国才进行发问辩护人:审判长,我需要发问。辩护人:梁国才同学,请你认真的看看,到底当天嘲笑你说你自闭,长期欺辱你的那个人是否在法庭上呢?指出来给我们看看梁国才(很怕怕的抬起头,望着马涛,头又低了下去,然后不断颤抖的指着马涛):是他,就是他辩护人:梁国才,学校里这么多人,为什么被害人偏偏要侮辱你的?梁国才:马涛在学校势力很大,又喜欢

12、欺负人,有一次,在食堂里我不小心把饭菜撒了一点在马涛的衣服上,马涛看我好欺负,就常常欺负我.不只我一个,还有好多人都受到他的欺负啊辩护人:那他通常是怎样欺负你的呢?梁国才:他骂我自闭啊,说我不是男人,让我装尸体,有时候还使劲的打我啊.辩护人:受害人都是在什么地方对你进行侮辱?梁国才:一般是学校门口花园的那条小路.好多人都在看我,我在学校都没法活了啊.辩护人:那马涛对你的欺辱持续了多久?梁国才:半年,基本上没几天就要整我,我下课都使劲的躲他,可是怎么也躲不了.他总是在我放学的路口截住我啊辩护人:事发当天的情形,你能再描述下吗?梁国才:当时我下课回家,刚走到校门口,就看到马涛走了过来,后面跟了好多

13、人,我好怕啊,然后马涛就推了推我拽我过去,并对周围的同学说我不是男人,还往我身上吐口水,我看着大家对我的嘲笑,特别是马涛还侮辱我的家人,我头发胀,就冲了上去打了马涛.辩护人:审判长,很明显我的当事人是在被害人的欺辱与人身侵害下作出的正当防卫,绝非故意伤害。而且被害人对我当事人进行了长打半年的侵害,可以说造成上述悲剧的始作俑者就是被害人自己。审判长:控方说是故意伤害,辩方说是正当防卫,那么控方你有什么证据支持你的说法公诉人:也许审判长很难想像,被告身材柔弱,怎么可以将一个身材比他高大的马涛打的如何受伤呢?。审判长:虽然被害人值得同情,但被告人是否故意伤人,举证的责任就在控方。公诉人:所以我想传招

14、几个目击证人,首先请求法庭传证人孙成玉到庭作证。审判长:(孙成玉上后)证人孙成玉,请向法庭陈述你的身份情况。孙成玉:我叫孙成玉,今年21岁,大学文化,就读齐齐哈尔师专。 审判长:你与本案当事人是什么关系?孙成玉:马涛是我的朋友。审判长:证人孙成玉,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孙成玉:知道了,我会如实讲的。审判长: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审判长:公诉人,你先询问证人。公诉人:孙成玉同学,案发当时你在不在现场?孙成玉:我和马涛每天都一起放学。公诉人:那么事发当时,你在什么情况下,看到被告人打伤

15、马涛啊孙成玉:马涛只是笑梁国才不怎么说话,之后还叫我们跟他一起玩。公诉人:那么当时马涛有没有拉着被告或者推撞被告人呢。孙成玉:没有,马涛只是拍拍他,跟他打招呼啊,我们都是好孩子啊,怎么可能去打他啊,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今天一到空地,他就发疯似的打了马涛的头五拳。公诉人:你肯定是五拳?孙成玉:我们看的很清楚,是打了五拳。然后马涛就捂着眼睛昏倒在地了。然后就看到眼睛流血了啊,好多血啊,我们都吓傻了啊。公诉人:我的问题问完了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辩护人:需要,孙成玉同学,就你所知马涛所说的一起玩是否就是指玩梁国才?譬如让他装尸体。孙成玉:没有这种事情啊,是梁国才乱说的。辩护人:请问案发之前,你是否连同马涛在放学途中拦截我当事人梁国才?孙成玉:没有啊,怎么可能啊,我们都是好学生啊辩护人:你撒谎,因为你和马涛都有欺负我的当事人,所以你们串通撒谎。孙成玉:没有啊,真的没有啊公诉人: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对证人作出毫无证据的指控。审判长。审判长:辩方律师,请注意你的言词辩护律师:是,审判长,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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